惠州市生态环境局仲恺高新区分局拟对惠州市志泽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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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生态环境局仲恺高新区分局拟对惠州市志泽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惠州市生态环境局仲恺高新区分局拟对惠州市志泽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 (略)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5月27日至2024年5月3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惠州仲恺高新区惠环街 (略) 15号展创大厦20楼05室,邮编*

  联系电话:0752-*

  电子邮箱:*@*ttp://**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略) (略) 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略) (略)

建设地点:

(略) 仲恺高新区陈江 (略) 1号(5号厂房)

环评机构:

广东 (略)

项目概况:

(略) (略) 建设项目位于 (略) 仲恺高新区陈江 (略) 1号(5号厂房),占地面积2430m2,建筑面积为*m2。从事电脑及通讯连接线缆、新能源光伏和储能连接器及线缆;麦克风、电源适配器等电子器件生产,年产*条电子连接线,*件麦克风、电源适配器等3C电子产品,项目定员600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和定期更换的冷却 (略) (略) (略) 第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2、废气:项目拟将成型、焊锡工序设置在密闭空间内,产生的有机废气、臭气收集后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楼顶高空排放。项目成型、焊锡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及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较严者;焊锡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厂界颗粒物、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及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较严者。厂区内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的表3规定的限值。

3、噪声:项目采取有效的噪声治理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排放。

4、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包括废包装材料、无铅锡渣和线材皮, (略) 回收处理。危险废物包括废活性炭、废机油和含废机油抹布手套,统一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员工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环境风险:生产车间、仓库地面做好硬底化处理,并设置缓坡,配备应急沙、灭火器、消防砂箱和防毒面具等应急物资。危废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设计,危险废物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运输过程落实防渗、防漏措施。现场作业人员定时记录废气处理状况,如对风机、废气处理设施等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并派专人巡视,遇不良工作状况应立即停止车间相关作业,维修正常后再开始作业,杜绝事故性废气直排。制定严格的生产操作规程,加强作业工人的安全教育,杜绝工作失误造成的事故。

公众参与

我局在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信息来源: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股)



  惠州市生态环境局仲恺高新区分局拟对惠州市志泽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 (略)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5月27日至2024年5月3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惠州仲恺高新区惠环街 (略) 15号展创大厦20楼05室,邮编*

  联系电话:0752-*

  电子邮箱:*@*ttp://**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略) (略) 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略) (略)

建设地点:

(略) 仲恺高新区陈江 (略) 1号(5号厂房)

环评机构:

广东 (略)

项目概况:

(略) (略) 建设项目位于 (略) 仲恺高新区陈江 (略) 1号(5号厂房),占地面积2430m2,建筑面积为*m2。从事电脑及通讯连接线缆、新能源光伏和储能连接器及线缆;麦克风、电源适配器等电子器件生产,年产*条电子连接线,*件麦克风、电源适配器等3C电子产品,项目定员600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和定期更换的冷却 (略) (略) (略) 第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2、废气:项目拟将成型、焊锡工序设置在密闭空间内,产生的有机废气、臭气收集后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楼顶高空排放。项目成型、焊锡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及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较严者;焊锡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厂界颗粒物、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及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较严者。厂区内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的表3规定的限值。

3、噪声:项目采取有效的噪声治理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排放。

4、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包括废包装材料、无铅锡渣和线材皮, (略) 回收处理。危险废物包括废活性炭、废机油和含废机油抹布手套,统一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员工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环境风险:生产车间、仓库地面做好硬底化处理,并设置缓坡,配备应急沙、灭火器、消防砂箱和防毒面具等应急物资。危废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设计,危险废物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运输过程落实防渗、防漏措施。现场作业人员定时记录废气处理状况,如对风机、废气处理设施等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并派专人巡视,遇不良工作状况应立即停止车间相关作业,维修正常后再开始作业,杜绝事故性废气直排。制定严格的生产操作规程,加强作业工人的安全教育,杜绝工作失误造成的事故。

公众参与

我局在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信息来源: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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