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湾工业园区化工产业集中区总体规划2023—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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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湾工业园区化工产业集中区总体规划2023—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5月,受塔城地区沙湾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新疆格润特 (略) 承担了沙湾工业园区化工产业集中区总体规划(2023-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中的相关规定,对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规划概况

(1)规划基本情况

规划名称:沙湾工业园区化工产业集中区总体规划(2023-2035年)

规划位置及范围:哈拉干德区化工产业集中区位于博尔通古牧场南侧, (略) 城约35公里,距离北部安集海镇约15公里,距离南部红山煤矿约30公里,西侧与独山子毗邻。规划总面积为235.13公顷。

规划期限:2023-2035年

(2)产业定位

以绿色环保、高端转型为重点,布局煤化工、石油化工产业链,推进煤炭分级分质综合利用,积极争取煤制油、煤制气、煤制烯烃等升级示范项目,鼓励产业向精细化工品领域延伸;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支持石油下游产业多元化,推动炼化纺一体化发展;抢抓发展机遇,积极推动化工企业资源循环利用,支持关联产业落地,引导化工产业向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延伸,形成新质生产力, (略) 打造为自治区重要的精细化工产业基地。

(3)产业布局

——煤化工。 (略) 资源条件、化工产业基础,做精做强焦化产业,加快行业技术改造,积极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为基础,延伸发展煤基特种燃料、煤基生物可降解材料等下游高附加产业链和产品,以煤焦油、*醇、烯烃、*二醇为原料的下游产业链为方向,重点发展低密度聚*烯(LDPE)、高密度聚*烯(LDPE)、醋酸*烯、*烯-醋酸*烯共聚物(EVA)、茂金属等产品,提升产品附加值,延伸生产石油基法生产的高端化学品,提升产业竞争力,推动产品高端化、绿色化发展。

——石油化工。 (略) 场发展形势,依托园区及周边产业发展基础,支持煤化工与石油化工耦合发展,围绕石化中下游深加工项目发展石油化工产品链,重点发展合成树脂、合成纤维、合成橡胶、专用树脂产品、差别化纤维(特别是功能化纤维和产业用纤维)、醋酸、醋酐、*醛和脲醛树脂以及碳纤维、石墨烯等。

——资源循环产业。充分利用化工产业上下游衔接紧密、产品关联度高等特点,强化创新驱动,加快化工副产品资源化综合利用,大力发展化工行业循环经济,依托石河子天业、 (略) 产生的废汞触媒、含汞固废,生产环保低汞触媒,重点发展废旧催化剂回收,建设循环低碳经济的体系,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进化工产业高端化、差异化、绿色化发展。

二、规划环评委托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名称:塔城地区沙湾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委托单位联系人:姬忠

单位联系方式:*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新疆格润特 (略)

单位地址:新 (略) 水磨沟 (略) 802号鸿瑞豪庭4栋11层1单元1107室

单位联系人:田工

单位联系方式:0991-*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规划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书信等方式向塔城地区沙湾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和新疆格润特 (略) 提出您对本规划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及建议。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共10个工作日。

塔城地区沙湾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5月24日


信息来源:http://**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5月,受塔城地区沙湾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新疆格润特 (略) 承担了沙湾工业园区化工产业集中区总体规划(2023-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中的相关规定,对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规划概况

(1)规划基本情况

规划名称:沙湾工业园区化工产业集中区总体规划(2023-2035年)

规划位置及范围:哈拉干德区化工产业集中区位于博尔通古牧场南侧, (略) 城约35公里,距离北部安集海镇约15公里,距离南部红山煤矿约30公里,西侧与独山子毗邻。规划总面积为235.13公顷。

规划期限:2023-2035年

(2)产业定位

以绿色环保、高端转型为重点,布局煤化工、石油化工产业链,推进煤炭分级分质综合利用,积极争取煤制油、煤制气、煤制烯烃等升级示范项目,鼓励产业向精细化工品领域延伸;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支持石油下游产业多元化,推动炼化纺一体化发展;抢抓发展机遇,积极推动化工企业资源循环利用,支持关联产业落地,引导化工产业向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延伸,形成新质生产力, (略) 打造为自治区重要的精细化工产业基地。

(3)产业布局

——煤化工。 (略) 资源条件、化工产业基础,做精做强焦化产业,加快行业技术改造,积极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为基础,延伸发展煤基特种燃料、煤基生物可降解材料等下游高附加产业链和产品,以煤焦油、*醇、烯烃、*二醇为原料的下游产业链为方向,重点发展低密度聚*烯(LDPE)、高密度聚*烯(LDPE)、醋酸*烯、*烯-醋酸*烯共聚物(EVA)、茂金属等产品,提升产品附加值,延伸生产石油基法生产的高端化学品,提升产业竞争力,推动产品高端化、绿色化发展。

——石油化工。 (略) 场发展形势,依托园区及周边产业发展基础,支持煤化工与石油化工耦合发展,围绕石化中下游深加工项目发展石油化工产品链,重点发展合成树脂、合成纤维、合成橡胶、专用树脂产品、差别化纤维(特别是功能化纤维和产业用纤维)、醋酸、醋酐、*醛和脲醛树脂以及碳纤维、石墨烯等。

——资源循环产业。充分利用化工产业上下游衔接紧密、产品关联度高等特点,强化创新驱动,加快化工副产品资源化综合利用,大力发展化工行业循环经济,依托石河子天业、 (略) 产生的废汞触媒、含汞固废,生产环保低汞触媒,重点发展废旧催化剂回收,建设循环低碳经济的体系,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进化工产业高端化、差异化、绿色化发展。

二、规划环评委托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名称:塔城地区沙湾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委托单位联系人:姬忠

单位联系方式:*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新疆格润特 (略)

单位地址:新 (略) 水磨沟 (略) 802号鸿瑞豪庭4栋11层1单元1107室

单位联系人:田工

单位联系方式:0991-*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规划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书信等方式向塔城地区沙湾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和新疆格润特 (略) 提出您对本规划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及建议。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共10个工作日。

塔城地区沙湾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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