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安排计划批复的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安排计划批复的公告

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经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批复,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现将项目计划予以公告,详细情况见附表。

公告期为10天(从2023年2月13日至2023年2月22 日),公告期内如对该项目公告内容有异议,请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

泾县乡村振兴局 泾县农业农村局 茂林镇人民政府

监督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及通讯地址:

泾县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0563-*,邮箱:*@*26.com,通讯地址:泾县泾 (略) 泾县乡村振兴局;

泾县农业农村局监督举报电话:0563-*,邮箱:*@*63.com,通讯地址:泾县泾川 (略) 宣纸城内;

茂林镇人民政府监督举报电话:0563-*,邮箱:*@*26.com ,通讯地址:泾县茂林镇茂凤大道1号;

监督举报电话:*

附件:泾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表

茂林镇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3日


附:

泾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性质

实施单位

及责任人

实施地点

建设内容及补助标准

资金

规模

(万元)

资金来源

(万元)

绩效目标

联农带农机制

实施

期限

备注

财政专项

扶贫资金

其他

资金

1

农田水利整治项目

新建

茂林镇人民政府

彭浩

茂林镇

奎峰村、溪里凤村

通过沟渠配套、 (略) 建设、土地平整推动农团优质、集中,连片,实现农田增量、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41.6

41.6

推动农团优质、集中,连片,增加有效耕种面积

为 350 名村民(36户脱贫户)长久可持续发展提供便利

2023年9月

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经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批复,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现将项目计划予以公告,详细情况见附表。

公告期为10天(从2023年2月13日至2023年2月22 日),公告期内如对该项目公告内容有异议,请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

泾县乡村振兴局 泾县农业农村局 茂林镇人民政府

监督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及通讯地址:

泾县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0563-*,邮箱:*@*26.com,通讯地址:泾县泾 (略) 泾县乡村振兴局;

泾县农业农村局监督举报电话:0563-*,邮箱:*@*63.com,通讯地址:泾县泾川 (略) 宣纸城内;

茂林镇人民政府监督举报电话:0563-*,邮箱:*@*26.com ,通讯地址:泾县茂林镇茂凤大道1号;

监督举报电话:*

附件:泾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表

茂林镇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3日


附:

泾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性质

实施单位

及责任人

实施地点

建设内容及补助标准

资金

规模

(万元)

资金来源

(万元)

绩效目标

联农带农机制

实施

期限

备注

财政专项

扶贫资金

其他

资金

1

农田水利整治项目

新建

茂林镇人民政府

彭浩

茂林镇

奎峰村、溪里凤村

通过沟渠配套、 (略) 建设、土地平整推动农团优质、集中,连片,实现农田增量、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41.6

41.6

推动农团优质、集中,连片,增加有效耕种面积

为 350 名村民(36户脱贫户)长久可持续发展提供便利

2023年9月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