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沸点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8500吨有机硅助剂升级优化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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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沸点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8500吨有机硅助剂升级优化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一次公示

(略)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安 (略) 委托安徽 (略) 承担其年产*吨有机硅助剂升级优化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相关规定,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一次公示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年产*吨有机硅助剂升级优化技改项目

2、项目代码:2404-*-04-02-*

3、建设单位:安 (略)

4、建设性质:改建

5、建设地点: (略) 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山大道1188号

6、建设内容及规模:利用原有厂房,新增购置不锈钢反应釜、不锈钢装置接收罐、不锈钢冷凝器、蒸馏塔等多种设备,淘汰原部分产品,对原有生产工艺进行优化升级;技改完成后,全厂年产*吨有机硅助剂,不新增产能。

7、总投资:项目总投资*元

二、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安 (略)

联系人:王磊

联系电话:*

  •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安徽 (略)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略) 高新技术开 (略) 5号同创科技园1号楼1305室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 (略) 络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规格格式要求填写,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略) 络链接为:http://**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安 (略)

2024年5月23日

(略)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安 (略) 委托安徽 (略) 承担其年产*吨有机硅助剂升级优化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相关规定,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一次公示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年产*吨有机硅助剂升级优化技改项目

2、项目代码:2404-*-04-02-*

3、建设单位:安 (略)

4、建设性质:改建

5、建设地点: (略) 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山大道1188号

6、建设内容及规模:利用原有厂房,新增购置不锈钢反应釜、不锈钢装置接收罐、不锈钢冷凝器、蒸馏塔等多种设备,淘汰原部分产品,对原有生产工艺进行优化升级;技改完成后,全厂年产*吨有机硅助剂,不新增产能。

7、总投资:项目总投资*元

二、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安 (略)

联系人:王磊

联系电话:*

  •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安徽 (略)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略) 高新技术开 (略) 5号同创科技园1号楼1305室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 (略) 络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规格格式要求填写,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略) 络链接为:http://**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安 (略)

2024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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