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2024年5月2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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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2024年5月2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限3个工作日(**日-**日)。

通讯地址:应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年产3000万件高档日用瓷生产线建设项目

(略) 应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区建筑陶瓷工业园

山西碧 (略)

山西 (略)

本项目位于应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区建筑陶瓷工业园区内,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60万元,项目新建陶瓷生产线1条,年产3000万件高档日用瓷;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用房、管理用房、科研中心、陶瓷展厅、原料仓库、生活区以及附属配套设施和相关设备等。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报告表》有关空气、水、噪声、固废各项环保措施要求及《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施工,确保废气、噪声、废水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妥善处置,防止土地沙化及水土流失,将施工期环境影响控制在合理区间。

二、严格落实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产生废气主要包括原料堆存无组织颗粒物,原料破碎、风选等过程产生的废气,以及隧道窑等燃烧废气。物料堆存过程中会产生少许的无组织颗粒物,通过将原料及生产过程产生的残渣废料进行分类存放在全封闭库房中,并通过对块状物料进行洒水抑尘等措施,以达到《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陶瓷砖瓦工业》(HJ954-2018)中陶瓷单位无组织颗粒排放控制要求;原料破碎、配料等工序置于全封闭生产车间内,在颚式破碎机进出料口、干碾机(进出口均在顶面)上方、配料箱、水碾机入料上方等产尘点均设置集尘罩,粉尘经收集后,由风管汇总至1台脉冲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产生的废气经处理后由1个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隧道窑采用管道天然气,设“低氮燃烧器+SNCR脱硝”装置,并将隧道窑烧成烟气汇入一座脱硫塔处理(湿式双碱法脱硫协同除尘),通过1个直径0.5m、高15m的排气筒排放,排放满足《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及2014 修改单。

(2)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废水进行综合利用。原料清洗废水,直接回用于原料制备用水,不外排;原料制备废水、洗修废水、设备冲洗废水经管道汇入“三级沉淀池”(3座10m3的沉淀池、1座10m3的清水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通过管道收集至10m3的沉淀池沉淀,沉淀后用于车间洒水,不外排。

(3)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厂内设带盖垃圾桶收集,定期运往园区生活垃圾收集点,由园区统一清运处理。坯体废料、不合格产品、布袋除尘灰、废釉料、污水沉淀污泥,回用于配料工段,进行综合利用;废棚板、除铁渣,定期由厂家回收处理;废石膏、脱硫渣,作为可回收建筑材料外售;废包 (略) 回收;废机油、废油桶,暂存于车间内独立全封闭危废贮存点,定期委托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清运处理,危险废物贮存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

(4)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比较典型的噪声源有推土机、起重机等设备,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降低设备噪声级等降噪措施;运营期噪声主要源于颚式破碎机、干碾机、水碾机、泵类、除尘器风机等机械设备,采取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局、基础减震、封闭厂房、设置隔声罩、定期维护设备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三、严格落实《报告表》关于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态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其他环境管理要求。

四、项目实施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限3个工作日(**日-**日)。

通讯地址:应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年产3000万件高档日用瓷生产线建设项目

(略) 应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区建筑陶瓷工业园

山西碧 (略)

山西 (略)

本项目位于应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区建筑陶瓷工业园区内,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60万元,项目新建陶瓷生产线1条,年产3000万件高档日用瓷;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用房、管理用房、科研中心、陶瓷展厅、原料仓库、生活区以及附属配套设施和相关设备等。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报告表》有关空气、水、噪声、固废各项环保措施要求及《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施工,确保废气、噪声、废水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妥善处置,防止土地沙化及水土流失,将施工期环境影响控制在合理区间。

二、严格落实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产生废气主要包括原料堆存无组织颗粒物,原料破碎、风选等过程产生的废气,以及隧道窑等燃烧废气。物料堆存过程中会产生少许的无组织颗粒物,通过将原料及生产过程产生的残渣废料进行分类存放在全封闭库房中,并通过对块状物料进行洒水抑尘等措施,以达到《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陶瓷砖瓦工业》(HJ954-2018)中陶瓷单位无组织颗粒排放控制要求;原料破碎、配料等工序置于全封闭生产车间内,在颚式破碎机进出料口、干碾机(进出口均在顶面)上方、配料箱、水碾机入料上方等产尘点均设置集尘罩,粉尘经收集后,由风管汇总至1台脉冲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产生的废气经处理后由1个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隧道窑采用管道天然气,设“低氮燃烧器+SNCR脱硝”装置,并将隧道窑烧成烟气汇入一座脱硫塔处理(湿式双碱法脱硫协同除尘),通过1个直径0.5m、高15m的排气筒排放,排放满足《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及2014 修改单。

(2)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废水进行综合利用。原料清洗废水,直接回用于原料制备用水,不外排;原料制备废水、洗修废水、设备冲洗废水经管道汇入“三级沉淀池”(3座10m3的沉淀池、1座10m3的清水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通过管道收集至10m3的沉淀池沉淀,沉淀后用于车间洒水,不外排。

(3)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厂内设带盖垃圾桶收集,定期运往园区生活垃圾收集点,由园区统一清运处理。坯体废料、不合格产品、布袋除尘灰、废釉料、污水沉淀污泥,回用于配料工段,进行综合利用;废棚板、除铁渣,定期由厂家回收处理;废石膏、脱硫渣,作为可回收建筑材料外售;废包 (略) 回收;废机油、废油桶,暂存于车间内独立全封闭危废贮存点,定期委托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清运处理,危险废物贮存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

(4)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比较典型的噪声源有推土机、起重机等设备,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降低设备噪声级等降噪措施;运营期噪声主要源于颚式破碎机、干碾机、水碾机、泵类、除尘器风机等机械设备,采取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局、基础减震、封闭厂房、设置隔声罩、定期维护设备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三、严格落实《报告表》关于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态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其他环境管理要求。

四、项目实施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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