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作出《安徽泰峰精密机械有限公司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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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作出《安徽泰峰精密机械有限公司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 (略) 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舒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舒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4年5月20日

联系电话:0564-*

地 址:舒城 (略) 县生态环境分局三楼

项目建设地点: (略) 舒城县城关镇七星工业园

项目建设单位:安徽 (略)

环评单位:安徽 (略)

建设项目概况:安徽 (略) 迁建项目迁建至 (略) 厂房进行生产,总建筑面积约5000m2,预计投资*元,购置熔化炉、压铸机、数控车床、加工中心等设备,以铝合金锭为原料,可形成年产车库门配件*件,工业门配件*件,汽车零配件*件,色选机配件*件的生产能力。

项目于2024年5月15日取得舒城县发展改革委关于“安徽 (略) 迁建项目”的备案,备案号:2401-*-04-01-*。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①铝合金锭熔化烟尘、天然气燃烧废气、脱模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配套低氮燃烧器、熔化废气经集气管道收集后与脱模废气(油雾)经集气罩收集后汇同经静电式油雾净化器+耐高温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②食堂油烟须统一安装油烟净化装置。

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1标准,VOCs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标准。厂区内颗粒物、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A.1标准。颗粒物、VOCs、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标准。

2、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循环冷却水。生活污水经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接管纳入舒城县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朱槽沟。循环冷却水半年更换一次, (略) (略) 纳入舒城县污水处理厂。废水接管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三级标准,同时达到舒城县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

3、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营运期的噪声主要来自机械设备的运行噪声,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

4、固废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废边角料、废铝屑、不合格品收集后外售资源综合利用。处理油雾的废活性炭、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布袋、铝灰渣、废润滑油、废包装桶分类收集储存于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项目固废均能达到妥善处理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 (略) 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舒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舒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4年5月20日

联系电话:0564-*

地 址:舒城 (略) 县生态环境分局三楼

项目建设地点: (略) 舒城县城关镇七星工业园

项目建设单位:安徽 (略)

环评单位:安徽 (略)

建设项目概况:安徽 (略) 迁建项目迁建至 (略) 厂房进行生产,总建筑面积约5000m2,预计投资*元,购置熔化炉、压铸机、数控车床、加工中心等设备,以铝合金锭为原料,可形成年产车库门配件*件,工业门配件*件,汽车零配件*件,色选机配件*件的生产能力。

项目于2024年5月15日取得舒城县发展改革委关于“安徽 (略) 迁建项目”的备案,备案号:2401-*-04-01-*。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①铝合金锭熔化烟尘、天然气燃烧废气、脱模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配套低氮燃烧器、熔化废气经集气管道收集后与脱模废气(油雾)经集气罩收集后汇同经静电式油雾净化器+耐高温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②食堂油烟须统一安装油烟净化装置。

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1标准,VOCs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标准。厂区内颗粒物、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A.1标准。颗粒物、VOCs、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标准。

2、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循环冷却水。生活污水经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接管纳入舒城县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朱槽沟。循环冷却水半年更换一次, (略) (略) 纳入舒城县污水处理厂。废水接管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三级标准,同时达到舒城县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

3、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营运期的噪声主要来自机械设备的运行噪声,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

4、固废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废边角料、废铝屑、不合格品收集后外售资源综合利用。处理油雾的废活性炭、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布袋、铝灰渣、废润滑油、废包装桶分类收集储存于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项目固废均能达到妥善处理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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