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顺旺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肇庆市顺旺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肇庆市顺旺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受理时间 | 2024年5月15日 |
项目名称 | (略) (略) 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建设地点 | (略) 高要区白土镇宋隆工业园 (略) 西侧200米( (略) 总装车间) (中心位置坐标:E112度36分36.674秒,N22度58分8.954秒) |
评价类别 | 报告表 |
环评单位 | 广东 (略) |
建设规模(内容) | 项目占地面积9360平方米,建筑面积9360平方米,总投资*元,环保投资*元,项目主要从事瓦楞纸箱、打包带的生产销售,年产瓦楞纸箱*只、打包带4000吨。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 一、废水:①印刷机清洗废水经管道进入自建生产废水处理设施(采用"混凝+芬顿氧化+絮凝+压滤+中和+活性炭吸附过滤",处理能力1t/d)处理后回用作印刷机清洗用水;②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 (略) (略) 进入高要区白土镇污水处理厂作后续处理;③锅炉定排水属于清净下水, (略) 进入高要区白土镇污水处理厂作后续处理;④浆糊机和上浆糊机清洗废水回用调浆用水。 二、废气:①项目纸箱印刷工序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1)排放;②生产包装带挤出、烘烤、延伸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2)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2)排放;③蒸汽锅炉燃烧废气收集后经15m排气筒(DA003)排放;④投料工序粉尘废气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TA003)处理无组织排放;⑤破碎工序粉尘废气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TA004)处理无组织排放。 三、固体废物:本项目员工办公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收集后交由物质回收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进行回收处理。 四、噪音:选用低噪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振减振措施;合理布局,夜间不生产,加强员工的操作管理。 |
污染物排放标准 | 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 (略) (略) 进入高要区白土镇污水处理厂作后续处理,外排废水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高要区白土镇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 (略) (略) 进入高要区白土镇污水处理厂作后续处理。印刷机清洗废水经管道进入自建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作印刷清洗用水,不外排。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2005)表1洗涤用水标准较严值。 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①DA001:总VOCs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2第II时段“凹版印刷”的要求限值及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要求限值。NMHC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标准。②DA002:非*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标准。③DA003:燃气锅炉产生的烟尘、二氧化硫以及氮氧化物执行广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BD44/765-2019)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④厂界:无组织排放总VOCs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非*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标准,颗粒物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⑤厂区内NMHC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三、噪声排放标准:项目各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工业企业环境噪声排放限值3类区标准。 四、固体废物:固体废物管理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1年版)、《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8)执行,一般固体废物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执行“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有关规定。 |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本机关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22日至2024年5月28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本机关反映。
联系地址: (略) 高要区南岸街 (略) 20号 邮编*
联系电话:0758-*
传 真:075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肇庆市顺旺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受理时间 | 2024年5月15日 |
项目名称 | (略) (略) 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建设地点 | (略) 高要区白土镇宋隆工业园 (略) 西侧200米( (略) 总装车间) (中心位置坐标:E112度36分36.674秒,N22度58分8.954秒) |
评价类别 | 报告表 |
环评单位 | 广东 (略) |
建设规模(内容) | 项目占地面积9360平方米,建筑面积9360平方米,总投资*元,环保投资*元,项目主要从事瓦楞纸箱、打包带的生产销售,年产瓦楞纸箱*只、打包带4000吨。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 一、废水:①印刷机清洗废水经管道进入自建生产废水处理设施(采用"混凝+芬顿氧化+絮凝+压滤+中和+活性炭吸附过滤",处理能力1t/d)处理后回用作印刷机清洗用水;②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 (略) (略) 进入高要区白土镇污水处理厂作后续处理;③锅炉定排水属于清净下水, (略) 进入高要区白土镇污水处理厂作后续处理;④浆糊机和上浆糊机清洗废水回用调浆用水。 二、废气:①项目纸箱印刷工序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1)排放;②生产包装带挤出、烘烤、延伸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2)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2)排放;③蒸汽锅炉燃烧废气收集后经15m排气筒(DA003)排放;④投料工序粉尘废气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TA003)处理无组织排放;⑤破碎工序粉尘废气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TA004)处理无组织排放。 三、固体废物:本项目员工办公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收集后交由物质回收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进行回收处理。 四、噪音:选用低噪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振减振措施;合理布局,夜间不生产,加强员工的操作管理。 |
污染物排放标准 | 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 (略) (略) 进入高要区白土镇污水处理厂作后续处理,外排废水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高要区白土镇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 (略) (略) 进入高要区白土镇污水处理厂作后续处理。印刷机清洗废水经管道进入自建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作印刷清洗用水,不外排。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2005)表1洗涤用水标准较严值。 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①DA001:总VOCs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2第II时段“凹版印刷”的要求限值及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要求限值。NMHC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标准。②DA002:非*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标准。③DA003:燃气锅炉产生的烟尘、二氧化硫以及氮氧化物执行广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BD44/765-2019)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④厂界:无组织排放总VOCs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非*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标准,颗粒物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⑤厂区内NMHC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三、噪声排放标准:项目各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工业企业环境噪声排放限值3类区标准。 四、固体废物:固体废物管理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1年版)、《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8)执行,一般固体废物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执行“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有关规定。 |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本机关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22日至2024年5月28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本机关反映。
联系地址: (略) 高要区南岸街 (略) 20号 邮编*
联系电话:0758-*
传 真:075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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