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肥东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及流域水生态修复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肥东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及流域水生态修复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肥东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及流域水生态修复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 |||
项目名称: | 肥东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及流域水生态修复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 | ||
建设地点: | 肥东县元疃镇、白龙镇、众兴乡、牌坊乡、古城镇区域 | ||
建设单位: | 肥东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 (略) |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肥东县元疃镇、白龙镇、众兴乡、牌坊乡、古城镇区域。主要建设内容:环境问题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众兴水库入库河道疏浚约2.*m3,生态沟建设长约7110m,人工湿地建设面积约56.7hm2,入库口生态修复面积约30hm2等;②隔离防护工程:众兴水库建设物理隔离栏约71.34km、界碑95块、警示牌40块等;岱山水库建设物理隔离栏约8.04km、界碑15块、警示牌10块等;③水源地富营养化防治工程:在众兴水库完善视频监控系统1套,新增无人机1台,应急打捞船1艘等;在岱山水库完善1套视频监控系统、增设1台无人机等工程。总投资估算*.*元,环境保护投资6523.*元,占建设项目总投资的48.4%。该项目已经肥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发改投﹝2023﹞113 号),项目代码为2303-*-04-01-*。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水处理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车辆冲洗废水、基坑排水、淋溶水等分类收集处理,部分回用,部分处理达标后排入附近沟渠。生态红线内不得设置临时堆土场、施工工区等大临工程,优化施工方式和时间。在生态红线内施工,涉水作业时需采用袋装土围堰,控制悬浮物向生态红线内扩散。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扬尘防治要求,施工中落实物料堆放覆盖、拆除工程以及土方开挖湿法作业、出入车辆清洗、道路定期洒水、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等抑尘措施,积极推行绿色施工;加强大型施工机械和车辆的管理,禁止使用尾气排放不达标的施工机械和车辆,优先采用新能源或达到国六排放标准车辆,加强车辆维修保养,控制车速;加强临时堆土场管理,临时堆土场应远离居民点,使用结束后开展固基工程;临时堆料场采取防流失、防扬散措施;严禁在指定区域以外的区域进行淤泥的临时堆放,清淤和除臭工作应同时开展。 (三)强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场地布局、 (略) 线,如有居民需要,安装临时隔声屏障或采取其他减振、隔声措施,减少对周边居民影响。 (四)规范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施工弃方在临时堆料场暂存,由施工单位外运送至肥东县白龙镇肖凤社区村民委员会安置点回填工作进行回填,临时堆料场采取防流失、防扬散措施,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堆土场进行土地复垦或植被恢复;建筑垃圾经过分选后可回收废物由指定的物资回收部门定期回收利用,其余部分统一送至垃圾填埋场;淤泥直接由密闭污泥运输车运送至肥东县白龙镇肖凤社区村民委员会安置点回填工作进行回填;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五)加强区域生态保护。施工期优化占地和布局,减少临时占地面积,严格控制施工边界;除符合规定的有限人为活动外,不得违法违规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加强施工管理,采用袋装土围堰,做好水土保持及野生动植物保护;施工结束后及时采取复垦复绿、生态恢复、底栖生物投放等措施,防范外来物种入侵。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控。严格管控施工期油料运输,按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明确风险防范和应急要求及措施,储备风险防范应急物资,做好与地方政府等相关单位应急预案的衔接和联动。 |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相关文件: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肥东县行政服务中心投资项目综合受理区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1-* |
通讯地址: | 肥东县店 (略) 2号政务服务中心三层A区(西北角)投资项目综合受理区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肥东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及流域水生态修复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 |||
项目名称: | 肥东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及流域水生态修复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 | ||
建设地点: | 肥东县元疃镇、白龙镇、众兴乡、牌坊乡、古城镇区域 | ||
建设单位: | 肥东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 (略) |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肥东县元疃镇、白龙镇、众兴乡、牌坊乡、古城镇区域。主要建设内容:环境问题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众兴水库入库河道疏浚约2.*m3,生态沟建设长约7110m,人工湿地建设面积约56.7hm2,入库口生态修复面积约30hm2等;②隔离防护工程:众兴水库建设物理隔离栏约71.34km、界碑95块、警示牌40块等;岱山水库建设物理隔离栏约8.04km、界碑15块、警示牌10块等;③水源地富营养化防治工程:在众兴水库完善视频监控系统1套,新增无人机1台,应急打捞船1艘等;在岱山水库完善1套视频监控系统、增设1台无人机等工程。总投资估算*.*元,环境保护投资6523.*元,占建设项目总投资的48.4%。该项目已经肥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发改投﹝2023﹞113 号),项目代码为2303-*-04-01-*。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水处理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车辆冲洗废水、基坑排水、淋溶水等分类收集处理,部分回用,部分处理达标后排入附近沟渠。生态红线内不得设置临时堆土场、施工工区等大临工程,优化施工方式和时间。在生态红线内施工,涉水作业时需采用袋装土围堰,控制悬浮物向生态红线内扩散。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扬尘防治要求,施工中落实物料堆放覆盖、拆除工程以及土方开挖湿法作业、出入车辆清洗、道路定期洒水、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等抑尘措施,积极推行绿色施工;加强大型施工机械和车辆的管理,禁止使用尾气排放不达标的施工机械和车辆,优先采用新能源或达到国六排放标准车辆,加强车辆维修保养,控制车速;加强临时堆土场管理,临时堆土场应远离居民点,使用结束后开展固基工程;临时堆料场采取防流失、防扬散措施;严禁在指定区域以外的区域进行淤泥的临时堆放,清淤和除臭工作应同时开展。 (三)强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场地布局、 (略) 线,如有居民需要,安装临时隔声屏障或采取其他减振、隔声措施,减少对周边居民影响。 (四)规范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施工弃方在临时堆料场暂存,由施工单位外运送至肥东县白龙镇肖凤社区村民委员会安置点回填工作进行回填,临时堆料场采取防流失、防扬散措施,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堆土场进行土地复垦或植被恢复;建筑垃圾经过分选后可回收废物由指定的物资回收部门定期回收利用,其余部分统一送至垃圾填埋场;淤泥直接由密闭污泥运输车运送至肥东县白龙镇肖凤社区村民委员会安置点回填工作进行回填;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五)加强区域生态保护。施工期优化占地和布局,减少临时占地面积,严格控制施工边界;除符合规定的有限人为活动外,不得违法违规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加强施工管理,采用袋装土围堰,做好水土保持及野生动植物保护;施工结束后及时采取复垦复绿、生态恢复、底栖生物投放等措施,防范外来物种入侵。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控。严格管控施工期油料运输,按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明确风险防范和应急要求及措施,储备风险防范应急物资,做好与地方政府等相关单位应急预案的衔接和联动。 |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相关文件: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肥东县行政服务中心投资项目综合受理区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1-* |
通讯地址: | 肥东县店 (略) 2号政务服务中心三层A区(西北角)投资项目综合受理区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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