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高新区西永组团、、、、E15-3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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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高新区西永组团、、、、E15-3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略) 高新区西永组团E17-1-1、E14-3-3、E14-4-3、E14-5-2、E15-3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 (略) 高新区含谷镇正街。调查地块东至梁滩河,南至渝昆高速, (略) , (略) 。E17-1-1地块面积约为*m2(约54.45亩),E14-3-3地块面积约为*.06m2(约23.05亩),E14-4-3地块面积约为*.78m2(约37.35亩),E14-5-2地块面积约为*.87m2(约28.04亩),E15-3地块面积约为*.88m2(约58.39亩)。E17-1-1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6.*°,北纬29.*°;E14-3-3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6.*°,北纬29.*°;E14-4-3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6.*°,北纬29.*°;E14-5-2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6.*°,北纬29.*°,E14-5-2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6.*°,北纬29.*°。

E17-1-1地块:1991年以前,地块为农用地;1991年-2021年:1991年,重 (略) 在地块内建厂,于2021年搬迁,厂房未拆除;2022年至今,地块内为重 (略) 空置厂房,处于闲置状态;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地块主要涉及的行业类别有3752摩托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E14-3-3地块:2005年以前,地块为农用地;2005年-2019年:2005年,重庆 (略) 在地块内建厂,于2019年搬迁,厂房拆除;2020年至今,地块处于闲置状态;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地块主要涉及的行业类别有3824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

E14-5-2地块:2013年以前,地块为农用地;2013年-2022年:2013年,重庆 (略) 租赁地块内北侧民房作为仓库使用;2018年,重庆聚鹏 (略) 租赁地块内北侧民房进行营业;均于2022年搬迁,房屋未拆除,处于空置状态;2023年至今,地块处于闲置状态;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地块主要涉及的行业类别有8111汽车修理与维护。

E14-4-3地块和E15-3地块:该地块历史至今为农用地,历史至今不涉及工业企业生产活动,处于闲置状态。

目前,重 (略) 厂区位于E17-1-1地块内原有企业生产设备仅剩一台凉水塔未拆除,其他生产设备均已拆除;办公楼、一车间、二车间、三车间、四车间、配件库房、工具库房、材料库房、油漆库房、配电房、废水处理区建筑物均完整保留;其中,材料库房地表遗留有废活性炭(位于固废存放区)、废油漆桶(库房西侧)、废配件(库房西侧)和废金属材料(库房中间);油漆库房遗留有废油漆桶、废油桶(位于危化品存放区);一车间北侧遗留有废油漆桶;二车间外北侧空地遗留有废机油桶;三车间(粘接生产线)遗留有废保温棉;三车间(涂装生产线)遗留有废保温棉;三车间(表面处理线)遗留有废铁屑;隔油池内有遗留废油;废水处理区遗留有生产废水。

E14-3-3地块目前地块北侧为车辆临时停放区,南侧民房已拆除,拆除后的建渣原地堆放。E14-5-2地块北侧原用于仓库的厂房空置,建筑物保留完整未拆除;北侧用于重庆聚鹏 (略) 经营的厂房空置,建筑物保留完整,原有生产设备均已拆除,隔油池中有遗留的废油。

本次调查为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现状调查,根据业主提供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图,调查地块E17-1-1用地性质为中小学用地(A33),调查地块E14-3-3、E14-4-3、E14-5-2、E15-3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R2),因此,本次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作为业主单位地块规划入库资料。

E14-4-3地块和E15-3地块历史上为农用地,现状地块 (略) (略) ,通过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现场踏勘等方法调查核实,E14-4-3地块和E15-3地块历史至今无工业企业,无生产活动,通过本次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未发现可能对地块内土壤造成污染的情形,但鉴于土壤污染的复杂性、隐蔽性、不均匀性,因此建议供地前,E14-4-3地块和E15-3地块应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对土壤进行采样分析,确保地块得以安全利用。

E17-1-1地块历史上有重 (略) 进行生产,目前厂区建筑物未拆除,凉水塔未拆除,地块内遗留有废水和固体废物;E14-3-3地块历史上有重庆 (略) 进行生产,目前该区域已拆除作为临时停车场使用;E14-5-2地块历史上有重庆聚鹏 (略) 进行生产,目前建筑物未拆除,隔油池有遗留废油;以上3个地块历史存在过的生产经营活动及现状遗留的废水和固体废物等,都存在对地块造成污染的可能性,因此建议供地前,E17-1-1地块、E14-3-3地块和E14-5-2地块应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对土壤进行采样分析,确保地块得以安全利用。


,重庆, (略) ,重庆

(略) 高新区西永组团E17-1-1、E14-3-3、E14-4-3、E14-5-2、E15-3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 (略) 高新区含谷镇正街。调查地块东至梁滩河,南至渝昆高速, (略) , (略) 。E17-1-1地块面积约为*m2(约54.45亩),E14-3-3地块面积约为*.06m2(约23.05亩),E14-4-3地块面积约为*.78m2(约37.35亩),E14-5-2地块面积约为*.87m2(约28.04亩),E15-3地块面积约为*.88m2(约58.39亩)。E17-1-1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6.*°,北纬29.*°;E14-3-3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6.*°,北纬29.*°;E14-4-3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6.*°,北纬29.*°;E14-5-2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6.*°,北纬29.*°,E14-5-2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6.*°,北纬29.*°。

E17-1-1地块:1991年以前,地块为农用地;1991年-2021年:1991年,重 (略) 在地块内建厂,于2021年搬迁,厂房未拆除;2022年至今,地块内为重 (略) 空置厂房,处于闲置状态;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地块主要涉及的行业类别有3752摩托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E14-3-3地块:2005年以前,地块为农用地;2005年-2019年:2005年,重庆 (略) 在地块内建厂,于2019年搬迁,厂房拆除;2020年至今,地块处于闲置状态;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地块主要涉及的行业类别有3824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

E14-5-2地块:2013年以前,地块为农用地;2013年-2022年:2013年,重庆 (略) 租赁地块内北侧民房作为仓库使用;2018年,重庆聚鹏 (略) 租赁地块内北侧民房进行营业;均于2022年搬迁,房屋未拆除,处于空置状态;2023年至今,地块处于闲置状态;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地块主要涉及的行业类别有8111汽车修理与维护。

E14-4-3地块和E15-3地块:该地块历史至今为农用地,历史至今不涉及工业企业生产活动,处于闲置状态。

目前,重 (略) 厂区位于E17-1-1地块内原有企业生产设备仅剩一台凉水塔未拆除,其他生产设备均已拆除;办公楼、一车间、二车间、三车间、四车间、配件库房、工具库房、材料库房、油漆库房、配电房、废水处理区建筑物均完整保留;其中,材料库房地表遗留有废活性炭(位于固废存放区)、废油漆桶(库房西侧)、废配件(库房西侧)和废金属材料(库房中间);油漆库房遗留有废油漆桶、废油桶(位于危化品存放区);一车间北侧遗留有废油漆桶;二车间外北侧空地遗留有废机油桶;三车间(粘接生产线)遗留有废保温棉;三车间(涂装生产线)遗留有废保温棉;三车间(表面处理线)遗留有废铁屑;隔油池内有遗留废油;废水处理区遗留有生产废水。

E14-3-3地块目前地块北侧为车辆临时停放区,南侧民房已拆除,拆除后的建渣原地堆放。E14-5-2地块北侧原用于仓库的厂房空置,建筑物保留完整未拆除;北侧用于重庆聚鹏 (略) 经营的厂房空置,建筑物保留完整,原有生产设备均已拆除,隔油池中有遗留的废油。

本次调查为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现状调查,根据业主提供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图,调查地块E17-1-1用地性质为中小学用地(A33),调查地块E14-3-3、E14-4-3、E14-5-2、E15-3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R2),因此,本次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作为业主单位地块规划入库资料。

E14-4-3地块和E15-3地块历史上为农用地,现状地块 (略) (略) ,通过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现场踏勘等方法调查核实,E14-4-3地块和E15-3地块历史至今无工业企业,无生产活动,通过本次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未发现可能对地块内土壤造成污染的情形,但鉴于土壤污染的复杂性、隐蔽性、不均匀性,因此建议供地前,E14-4-3地块和E15-3地块应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对土壤进行采样分析,确保地块得以安全利用。

E17-1-1地块历史上有重 (略) 进行生产,目前厂区建筑物未拆除,凉水塔未拆除,地块内遗留有废水和固体废物;E14-3-3地块历史上有重庆 (略) 进行生产,目前该区域已拆除作为临时停车场使用;E14-5-2地块历史上有重庆聚鹏 (略) 进行生产,目前建筑物未拆除,隔油池有遗留废油;以上3个地块历史存在过的生产经营活动及现状遗留的废水和固体废物等,都存在对地块造成污染的可能性,因此建议供地前,E17-1-1地块、E14-3-3地块和E14-5-2地块应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对土壤进行采样分析,确保地块得以安全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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