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椒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一线替代燃料应用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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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椒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一线替代燃料应用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程序的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全椒 (略) 一线替代燃料应用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告表的项目项目名称:全椒 (略) 一线替代燃料应用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全椒县十字镇化龙村全椒 (略) 厂区内;

建设单位:全椒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合肥禾田园 (略) ;

项目概况:本次项目拟投资*元,依托全椒海螺1#熟料生产线为载体建设*吨/年的替代燃料(农业秸秆、废旧纺织品、废橡胶)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

营运期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1#水泥窑协同处置窑尾废气:水泥窑窑尾废气是水泥生产系统的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包括SO2、NOx、HCl、HF、二噁英、重金属等。根据《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物控制标准》(*)编制说明等相关资料,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时,水泥生产过程中的水泥煅烧系统仍是最重要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源,产生的污染物种类较多,包括颗粒物、NOx、SO2、氨、HCl、HF、二噁英、重金属类等。

颗粒物:根据全椒海螺水泥厂2023年1#水泥窑窑尾的在线监测数据,1#水泥窑窑尾颗粒物产生量为8015 t/a,经高效袋式除尘器除尘后(处理效率99.9%),排放量为8.015t/a;

NOx:根据全椒海螺水泥厂2023年1#水泥窑窑尾的在线监测数据显示,1#水泥窑窑尾NOx产生量为947.5t/a,经SNCR-SCR脱硝后(处理效率99.9%),排放量为189.5t/a;

SO2:根据物料平衡中的硫平衡,水泥熟料对硫的固化率为99.8109~99.8951%。水泥窑协同处置后硫的固化率按不变考虑,本项目以99.8109%计,即1#水泥窑窑尾SO2产生量为115.340t/a,经钠基粉剂无氨基水剂脱硫后(处理效率90%),排放量为11.534 t/a;

氨:取2023年全年自行监测数据平均值,则1#水泥熟料生产线窑尾NH3排放量为7.643 t/a;

HCl:根据元素平衡分析,协同处置后1#水泥窑HCl排放量为27.1485 t/a;

HF:根据元素平衡分析,协同处置后1#水泥窑HF排放量为1.*t/a;

二噁英:根据报告分析,二噁英类污染物是可以满足0.1ngTEQ/Nm3的排放限值要求的排放量为0.394gTEQ/a;

重金属TI+Cd+Pb+As:根据重金属平衡计算可知重金属TI+Cd+Pb+As产生量为281.62 t/a,经高效袋式除尘器除尘后(处理效率99.9%),排放量为0.*t/a;重金属Be+Cr+Sn+Sb+Cu+Co+Mn+Ni+V:据重金属平衡计算可知重金属Be+Cr+Sn+Sb+Cu+Co+Mn+Ni+V产生量为268.309 t/a,经高效袋式除尘器除尘后(处理效率99.9%),排放量为0.* t/a。

1#水泥窑协同处置窑尾废气通过“低氮燃烧+SNCR-SCR脱硝+高效袋式除尘器除尘+钠基粉剂无氨基水剂脱硫”进行处理,经一个90m排气筒(DA101)排出。

(2)废水

本工程不新增劳动人员,故不新增生活用水及排水。现有生活污水经现有厂区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处理后回用于厂区内绿化 (略) 洒水,不外排。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输送机、推料螺旋机等设备运行,声源强度在80~90dB(A)之间,通过基础减振、距离衰减、安装隔音设施后,厂界噪声将有较大程度的减弱。建设单位拟采取以下降噪措施:

(1)根据噪声源特征,建议在设计和设备采购阶段,充分选用先进的低噪设备,从噪声源上降低设备本身噪声,以减少对员工和周围环境的影响。

(2)合理布置,注意设备安装。安装中采用减震、隔震措施,在支撑料件的台座上使用不发声的衬垫材料,对设备配置的电动机基座减震,并安装弹性衬垫和保护套。如在设备底部加减震垫,在设备的四周可开设一定宽度和深度的沟槽,里面填充松软物质,用来隔离振动传递。

(3)定期检查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做到文明生产。

采取上述降噪措施后,设计降噪量可达 20dB(A)。

(4)固废

全厂危废产生量为0.5t/a,收集后暂存于全椒海螺现有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具有经营许可类别的单位进行转运、处理、处置。

一般固废主要有窑尾窑灰等。本项目窑灰(窑尾)利用现有配备窑灰返窑装置,将窑尾除尘器等烟气处理装置收集的窑灰返回窑内。

公众参与情况:公示期间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均未收到公众意见。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程序的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全椒 (略) 一线替代燃料应用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告表的项目项目名称:全椒 (略) 一线替代燃料应用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全椒县十字镇化龙村全椒 (略) 厂区内;

建设单位:全椒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合肥禾田园 (略) ;

项目概况:本次项目拟投资*元,依托全椒海螺1#熟料生产线为载体建设*吨/年的替代燃料(农业秸秆、废旧纺织品、废橡胶)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

营运期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1#水泥窑协同处置窑尾废气:水泥窑窑尾废气是水泥生产系统的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包括SO2、NOx、HCl、HF、二噁英、重金属等。根据《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物控制标准》(*)编制说明等相关资料,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时,水泥生产过程中的水泥煅烧系统仍是最重要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源,产生的污染物种类较多,包括颗粒物、NOx、SO2、氨、HCl、HF、二噁英、重金属类等。

颗粒物:根据全椒海螺水泥厂2023年1#水泥窑窑尾的在线监测数据,1#水泥窑窑尾颗粒物产生量为8015 t/a,经高效袋式除尘器除尘后(处理效率99.9%),排放量为8.015t/a;

NOx:根据全椒海螺水泥厂2023年1#水泥窑窑尾的在线监测数据显示,1#水泥窑窑尾NOx产生量为947.5t/a,经SNCR-SCR脱硝后(处理效率99.9%),排放量为189.5t/a;

SO2:根据物料平衡中的硫平衡,水泥熟料对硫的固化率为99.8109~99.8951%。水泥窑协同处置后硫的固化率按不变考虑,本项目以99.8109%计,即1#水泥窑窑尾SO2产生量为115.340t/a,经钠基粉剂无氨基水剂脱硫后(处理效率90%),排放量为11.534 t/a;

氨:取2023年全年自行监测数据平均值,则1#水泥熟料生产线窑尾NH3排放量为7.643 t/a;

HCl:根据元素平衡分析,协同处置后1#水泥窑HCl排放量为27.1485 t/a;

HF:根据元素平衡分析,协同处置后1#水泥窑HF排放量为1.*t/a;

二噁英:根据报告分析,二噁英类污染物是可以满足0.1ngTEQ/Nm3的排放限值要求的排放量为0.394gTEQ/a;

重金属TI+Cd+Pb+As:根据重金属平衡计算可知重金属TI+Cd+Pb+As产生量为281.62 t/a,经高效袋式除尘器除尘后(处理效率99.9%),排放量为0.*t/a;重金属Be+Cr+Sn+Sb+Cu+Co+Mn+Ni+V:据重金属平衡计算可知重金属Be+Cr+Sn+Sb+Cu+Co+Mn+Ni+V产生量为268.309 t/a,经高效袋式除尘器除尘后(处理效率99.9%),排放量为0.* t/a。

1#水泥窑协同处置窑尾废气通过“低氮燃烧+SNCR-SCR脱硝+高效袋式除尘器除尘+钠基粉剂无氨基水剂脱硫”进行处理,经一个90m排气筒(DA101)排出。

(2)废水

本工程不新增劳动人员,故不新增生活用水及排水。现有生活污水经现有厂区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处理后回用于厂区内绿化 (略) 洒水,不外排。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输送机、推料螺旋机等设备运行,声源强度在80~90dB(A)之间,通过基础减振、距离衰减、安装隔音设施后,厂界噪声将有较大程度的减弱。建设单位拟采取以下降噪措施:

(1)根据噪声源特征,建议在设计和设备采购阶段,充分选用先进的低噪设备,从噪声源上降低设备本身噪声,以减少对员工和周围环境的影响。

(2)合理布置,注意设备安装。安装中采用减震、隔震措施,在支撑料件的台座上使用不发声的衬垫材料,对设备配置的电动机基座减震,并安装弹性衬垫和保护套。如在设备底部加减震垫,在设备的四周可开设一定宽度和深度的沟槽,里面填充松软物质,用来隔离振动传递。

(3)定期检查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做到文明生产。

采取上述降噪措施后,设计降噪量可达 20dB(A)。

(4)固废

全厂危废产生量为0.5t/a,收集后暂存于全椒海螺现有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具有经营许可类别的单位进行转运、处理、处置。

一般固废主要有窑尾窑灰等。本项目窑灰(窑尾)利用现有配备窑灰返窑装置,将窑尾除尘器等烟气处理装置收集的窑灰返回窑内。

公众参与情况:公示期间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均未收到公众意见。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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