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务局关于松江区供水专业规划行业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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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水务局关于松江区供水专业规划行业意见的通知

沪水务〔2024〕222号

松江区水务局:

你局《关于< (略) 松江区供水专业规划(2023-2035年)>报请行业审查的请示》(沪松水〔2023〕409号)收悉。经研究,有关行业意见通知如下:

一、关于规划范围、规划年限和规划目标

同意规划范围为松江区行政辖区,总面积约605平方公里。同意规划年限至2035年。同意规划目标为建成“安全优质、调度灵活、高效智能”的供水系统。

二、关于规划标准

同意供水水质执行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 (略) 《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DB31/T1091),市 (略) 末梢压力不低于160千帕, (略) 漏损率到2035年小于6%。

三、关于规划供水方案

(一)规划供水系统方案

原则同意供水系统方案。根据需水量预测结果,至2035年,松江区规划需水量约*立方米/日。规划中、西、东三大供水区由区属水厂供水,东北 (略) 属闵行水厂供水。区属水厂规划供水总规模按*立方米/日控制,其中松江一水厂*立方米/日,松江二水厂*立方米/日,车墩水厂*立方米/日,小昆山水厂*立方米/日。结合地区水量发展趋势,适时扩建小昆山水厂,同步做好配套原水工程建设。结合各区域发展,开展供水管道、泵站工程新改扩建,实现区属供水区“一网分片、互连互通”联动供水,推进区域供水连通管建设,保障地区供水安全。

(二)原水系统方案

同意规划原水系统方案。松江区属供水区以黄浦江上游水源地为供水水源,规划原水规模按*立方米/日控制,其中松江斜塘原水系统*立方米/日,车墩水厂原水系统*立方米/日。规划保留斜塘应急取水口和老车墩水厂原水泵房及原水管道为应急设施。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请你局细化完善高品质饮用水建设方案、 (略) 改造等内容,报区政府批准后推进实施。

(二)请你局根据《 (略) 水系统治理“十四五”规划》的要求,深化供水企业接管居民小区二次供水设施的相关事宜。

(三)请你局加强与规划资源等部门沟通协调,进一步落实供水设施新建和改造工程所需用地及管位。

(四)贯彻“节水优先”治水方针,细化落实节水措施。规划实施中应加强用水效率控制,规划期间内区域用水原则上不突破规划总量并力求节约;在有条件的地方,应充分利用河水、雨水和再 (略) (略) 及绿化浇洒、景观等用水;加强 (略) 的改造,进一步降低漏损率;发展节水型产业,大力推广节水工艺、技术和设备,提高水资源集约利用水平;鼓励在水务设施建设和运营中推广绿色能源,推动区域绿色低碳发展。

特此通知。


(略) 水务局

2024年5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松江区人民政府,市供水管理事务中心,市供水调度中心, (略) ,城投集团,城投水务集团。

(略) 水务局办公室 2024年5月21日印发

沪水务〔2024〕222号

松江区水务局:

你局《关于< (略) 松江区供水专业规划(2023-2035年)>报请行业审查的请示》(沪松水〔2023〕409号)收悉。经研究,有关行业意见通知如下:

一、关于规划范围、规划年限和规划目标

同意规划范围为松江区行政辖区,总面积约605平方公里。同意规划年限至2035年。同意规划目标为建成“安全优质、调度灵活、高效智能”的供水系统。

二、关于规划标准

同意供水水质执行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 (略) 《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DB31/T1091),市 (略) 末梢压力不低于160千帕, (略) 漏损率到2035年小于6%。

三、关于规划供水方案

(一)规划供水系统方案

原则同意供水系统方案。根据需水量预测结果,至2035年,松江区规划需水量约*立方米/日。规划中、西、东三大供水区由区属水厂供水,东北 (略) 属闵行水厂供水。区属水厂规划供水总规模按*立方米/日控制,其中松江一水厂*立方米/日,松江二水厂*立方米/日,车墩水厂*立方米/日,小昆山水厂*立方米/日。结合地区水量发展趋势,适时扩建小昆山水厂,同步做好配套原水工程建设。结合各区域发展,开展供水管道、泵站工程新改扩建,实现区属供水区“一网分片、互连互通”联动供水,推进区域供水连通管建设,保障地区供水安全。

(二)原水系统方案

同意规划原水系统方案。松江区属供水区以黄浦江上游水源地为供水水源,规划原水规模按*立方米/日控制,其中松江斜塘原水系统*立方米/日,车墩水厂原水系统*立方米/日。规划保留斜塘应急取水口和老车墩水厂原水泵房及原水管道为应急设施。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请你局细化完善高品质饮用水建设方案、 (略) 改造等内容,报区政府批准后推进实施。

(二)请你局根据《 (略) 水系统治理“十四五”规划》的要求,深化供水企业接管居民小区二次供水设施的相关事宜。

(三)请你局加强与规划资源等部门沟通协调,进一步落实供水设施新建和改造工程所需用地及管位。

(四)贯彻“节水优先”治水方针,细化落实节水措施。规划实施中应加强用水效率控制,规划期间内区域用水原则上不突破规划总量并力求节约;在有条件的地方,应充分利用河水、雨水和再 (略) (略) 及绿化浇洒、景观等用水;加强 (略) 的改造,进一步降低漏损率;发展节水型产业,大力推广节水工艺、技术和设备,提高水资源集约利用水平;鼓励在水务设施建设和运营中推广绿色能源,推动区域绿色低碳发展。

特此通知。


(略) 水务局

2024年5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松江区人民政府,市供水管理事务中心,市供水调度中心, (略) ,城投集团,城投水务集团。

(略) 水务局办公室 2024年5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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