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五象新区凤凰路南侧地块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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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五象新区凤凰路南侧地块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南宁安居 (略) :

报来《关于五象 (略) 南侧地块保障性住房项目立项的请示》(南安居请〔2024〕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令第712号)的相关要求,现批复如下:

一、为全面贯彻落实《 (略) 关于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的指导意见》(国发〔2023〕14号) (略) 政府关于“三大工程”建设的部署要求,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加快解决片区工薪收入群体住房困难,稳定工薪收入群体住房预期,发挥促进经济发展、 (略) 面貌、创造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更好条件等一举多得的作用, (略) 居民实现安居乐业, (略) 高质量发展。同意五象 (略) 南侧地块保障性住房项目立项。

二、项目代码:2402-*-04-01-*。

三、项目拟建地点: (略) 良庆区。

四、拟建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用地面积约*.88平方米(约合74.04亩),总建筑面积约*.75平方米,其中住宅约*平方米,住宅配套服务设施约2266.67平方米,生活配套服务用房约3241.08平方米,架空层约5000平方米,地下室出地面风井及楼梯约200平方米,地下室约*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建筑工程、结构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暖通工程、消防工程、室外工程等。

五、项目总投资:项目估算总投资*.*元。

六、资金来源:业主多渠道筹措。

七、接文后请组织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并按相关要求办理相关前期手续,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完成后报我委审批。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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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安居 (略) :

报来《关于五象 (略) 南侧地块保障性住房项目立项的请示》(南安居请〔2024〕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令第712号)的相关要求,现批复如下:

一、为全面贯彻落实《 (略) 关于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的指导意见》(国发〔2023〕14号) (略) 政府关于“三大工程”建设的部署要求,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加快解决片区工薪收入群体住房困难,稳定工薪收入群体住房预期,发挥促进经济发展、 (略) 面貌、创造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更好条件等一举多得的作用, (略) 居民实现安居乐业, (略) 高质量发展。同意五象 (略) 南侧地块保障性住房项目立项。

二、项目代码:2402-*-04-01-*。

三、项目拟建地点: (略) 良庆区。

四、拟建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用地面积约*.88平方米(约合74.04亩),总建筑面积约*.75平方米,其中住宅约*平方米,住宅配套服务设施约2266.67平方米,生活配套服务用房约3241.08平方米,架空层约5000平方米,地下室出地面风井及楼梯约200平方米,地下室约*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建筑工程、结构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暖通工程、消防工程、室外工程等。

五、项目总投资:项目估算总投资*.*元。

六、资金来源:业主多渠道筹措。

七、接文后请组织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并按相关要求办理相关前期手续,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完成后报我委审批。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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