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生态环境局拟对金顺电子材料产业园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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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生态环境局拟对金顺电子材料产业园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金顺电子材料产业园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5月28日至2024年06月0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 (略) 香 (略) 97号,邮编:*

  联系电话:0756-*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金顺电子材料产业园项目(重大变动)

建设地点

(略) 金湾区 (略) 金湾区南水镇珠海大道西北侧、 (略) 北侧

建设单位

(略)

项目概况

项目于2023年9月取得批复《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金顺电子材料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珠环建表〔2023〕205号),批复后仅完成生产设备的搬运和安装,暂未开始投产,未进行环保竣工验收。现由于建设单位生产需要,重新规划产品生产计划后项目产能增至:年生产光刻胶1720吨、电子封装材料4.9吨、湿化学品*吨(刻蚀清洗液合并至湿化学品计)、化学机械研磨材料*吨,光刻胶原材料树脂样品研发内容则另行进行报批。

环评机构

珠海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根据报告表,环境影响因素主要包括:
废水:生活污水、循环冷却废水、生产设备清洗废水、喷淋废水和超纯水系统交换再生废水;
废气:有机废气、粉尘、硝酸雾、氨气、氯化氢;
噪声: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
固废: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废滤芯、清洗废液、废包装材料、废无尘布、废活性炭等。
污染物的处理应对措施详见报告表。

公众参与情况

本项目按要求进行了受理前公告,期间未收到相关反馈。



  根据金顺电子材料产业园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5月28日至2024年06月0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 (略) 香 (略) 97号,邮编:*

  联系电话:0756-*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金顺电子材料产业园项目(重大变动)

建设地点

(略) 金湾区 (略) 金湾区南水镇珠海大道西北侧、 (略) 北侧

建设单位

(略)

项目概况

项目于2023年9月取得批复《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金顺电子材料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珠环建表〔2023〕205号),批复后仅完成生产设备的搬运和安装,暂未开始投产,未进行环保竣工验收。现由于建设单位生产需要,重新规划产品生产计划后项目产能增至:年生产光刻胶1720吨、电子封装材料4.9吨、湿化学品*吨(刻蚀清洗液合并至湿化学品计)、化学机械研磨材料*吨,光刻胶原材料树脂样品研发内容则另行进行报批。

环评机构

珠海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根据报告表,环境影响因素主要包括:
废水:生活污水、循环冷却废水、生产设备清洗废水、喷淋废水和超纯水系统交换再生废水;
废气:有机废气、粉尘、硝酸雾、氨气、氯化氢;
噪声: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
固废: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废滤芯、清洗废液、废包装材料、废无尘布、废活性炭等。
污染物的处理应对措施详见报告表。

公众参与情况

本项目按要求进行了受理前公告,期间未收到相关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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