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拟审批《安宁新诚坤工贸有限公司中低品位磷矿石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拟审批《安宁新诚坤工贸有限公司中低品位磷矿石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安 (略) 中低品位磷矿石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安 (略) 中低品位磷矿石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 (略) 金方街道办事处通仙村民委员会小西邑村小组,项目中心地理坐标:102度28分12.461秒,24度51分55.693秒。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安 (略)
环评单位:云南蔚来 (略)
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为6373.1m2。主要建设原矿堆场、干轧生产线、擦洗生产线、成品堆场、过磅房、工具房等。建设规模为年加工*吨磷矿石,设置1条*t/a磷矿石干轧生产线以及1条*t/a磷矿石擦洗生产线。
二、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施工期废气主要来源于施工粉尘、施工机械及车辆燃烧废气等。通过对施工场地设置围挡;定期进行洒水降尘;施工场地粉(粒)状料堆应尽量选在避风处,并对其进行遮盖。项目施工期短,工程量小,施工扬尘产生量少,且随着施工的结束而结束,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影响。
(二)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工具清洗废水、施工人员清洁废水及初期雨水。在施工场地修建临时沉淀池,施工工具清洗废水、施工人员清洁废水及初期雨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水质要求低的工序,不外排。合理规划,尽量避开雨季进行施工,在施工前做好相应的水土流失防治工作。
(三)噪声: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噪声。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设备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合理布局施工设备;合理布置施工作业面和安排施工时间(昼间12:00~14:00及夜间22:00~次日6:00禁止施工);强化行车管理制度,运输车辆限速行驶;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项目施工期短,产生的噪声随着施工的结束而结束,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四)固体废弃物: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有土石方、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产生的土石方全回填于项目区,不外排;建筑垃圾应集中收集后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部分定期清运至当地管理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堆存;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三、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运营期大气环境主要污染物是粉尘以及燃油机械废气等,粉尘主要来自原矿堆场、破碎筛分工段、皮带输送机、成品堆场、铲装作业和厂 (略) 等;燃油机械废气来自加工区转运机械和进出车辆。
本项目设置集气罩(收集效率90%)及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约99%,风机风量约4000Nm3/h),收集处理破碎筛分工段的有组织废气,处理后的废气由离地15m高的排气筒排放,项目DA001排气筒排放的有组织废气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排放限值要求。其次,根据现状调查,项目周边无大气敏感点,排放源强度较小,高空排放后在空气稀释作用下,项目有组织废气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大的不利影响。
本项目生产车间、物料堆场均设置于封闭(除进出口外)厂房内;装卸、运输过程洒水降尘,车辆采用毡布覆盖;未在厂房内的皮带输送机全部密闭。根据预测结果,项目无组织粉尘最大落地浓度811.76μg/m3,出现距离为14m,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要求。
(二)废水:本项目运营期废水包括磷矿擦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压滤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区依托,项目区不产生生活污水。初期雨水设置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沉淀后全部回用于生产补水,不外排。本项目污水不外排,不设置污水排放口,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初期雨水全部收集,中后期雨水通过雨水外排口排到项目区外,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
(三)噪声: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项目区南方向49m有声环境保护目标,根据现状监测结果,保护目标所在地声环境质量能够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项目运营期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主要是声源控制措施及噪声隔声措施,建设单位严格执行本次评价提出噪声防治措施,根据预测结果,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声环境保护目标环境噪声限值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项目对周围声环境敏感点的影响不大。
(四)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有生活垃圾、尾泥、初期雨水收集池污泥、除尘灰、废机油。生活垃圾依托安宁盛锦苗木种植园苗木基地收集设施,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建设单位与安宁盛锦苗木种植园达成意向协议,本项目产生的尾泥(包括初期雨水收集池污泥、除尘灰)由安宁盛锦苗木种植园处置;废机油经收集后,暂存于拟设置的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五)地下水、土壤:项目按要求采取分区防渗措施,正常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危废等污染物发生渗漏或泄漏的可能性极小。重点污染防渗区为危废暂存间;一般防渗区为生产废水循环系统水池、应急事故池;简单防渗区主要包括除重点、一般防渗区以外的不会对地下水、土壤造成污染的区域,对该部分区域采取一般地面硬化措施。
(六)环境风险:规范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分区防渗;对各设施定期检查、检修,确保其正常运行,杜绝事故排放;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项目环境风险可控。
四、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已依法开展公众参与。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安 (略) 中低品位磷矿石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六、 反馈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
Email:*@*26.com
电话:(0871)*,*
地址: (略) 连然 (略) 1号宁湖大厦裙楼政 (略) 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略) 草铺 (略) 安宁工业园区中小企业科技孵化基地11 (略) 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
邮编:*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安 (略) 中低品位磷矿石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安 (略) 中低品位磷矿石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 (略) 金方街道办事处通仙村民委员会小西邑村小组,项目中心地理坐标:102度28分12.461秒,24度51分55.693秒。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安 (略)
环评单位:云南蔚来 (略)
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为6373.1m2。主要建设原矿堆场、干轧生产线、擦洗生产线、成品堆场、过磅房、工具房等。建设规模为年加工*吨磷矿石,设置1条*t/a磷矿石干轧生产线以及1条*t/a磷矿石擦洗生产线。
二、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施工期废气主要来源于施工粉尘、施工机械及车辆燃烧废气等。通过对施工场地设置围挡;定期进行洒水降尘;施工场地粉(粒)状料堆应尽量选在避风处,并对其进行遮盖。项目施工期短,工程量小,施工扬尘产生量少,且随着施工的结束而结束,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影响。
(二)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工具清洗废水、施工人员清洁废水及初期雨水。在施工场地修建临时沉淀池,施工工具清洗废水、施工人员清洁废水及初期雨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水质要求低的工序,不外排。合理规划,尽量避开雨季进行施工,在施工前做好相应的水土流失防治工作。
(三)噪声: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噪声。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设备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合理布局施工设备;合理布置施工作业面和安排施工时间(昼间12:00~14:00及夜间22:00~次日6:00禁止施工);强化行车管理制度,运输车辆限速行驶;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项目施工期短,产生的噪声随着施工的结束而结束,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四)固体废弃物: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有土石方、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产生的土石方全回填于项目区,不外排;建筑垃圾应集中收集后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部分定期清运至当地管理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堆存;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三、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运营期大气环境主要污染物是粉尘以及燃油机械废气等,粉尘主要来自原矿堆场、破碎筛分工段、皮带输送机、成品堆场、铲装作业和厂 (略) 等;燃油机械废气来自加工区转运机械和进出车辆。
本项目设置集气罩(收集效率90%)及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约99%,风机风量约4000Nm3/h),收集处理破碎筛分工段的有组织废气,处理后的废气由离地15m高的排气筒排放,项目DA001排气筒排放的有组织废气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排放限值要求。其次,根据现状调查,项目周边无大气敏感点,排放源强度较小,高空排放后在空气稀释作用下,项目有组织废气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大的不利影响。
本项目生产车间、物料堆场均设置于封闭(除进出口外)厂房内;装卸、运输过程洒水降尘,车辆采用毡布覆盖;未在厂房内的皮带输送机全部密闭。根据预测结果,项目无组织粉尘最大落地浓度811.76μg/m3,出现距离为14m,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要求。
(二)废水:本项目运营期废水包括磷矿擦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压滤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区依托,项目区不产生生活污水。初期雨水设置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沉淀后全部回用于生产补水,不外排。本项目污水不外排,不设置污水排放口,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初期雨水全部收集,中后期雨水通过雨水外排口排到项目区外,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
(三)噪声: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项目区南方向49m有声环境保护目标,根据现状监测结果,保护目标所在地声环境质量能够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项目运营期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主要是声源控制措施及噪声隔声措施,建设单位严格执行本次评价提出噪声防治措施,根据预测结果,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声环境保护目标环境噪声限值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项目对周围声环境敏感点的影响不大。
(四)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有生活垃圾、尾泥、初期雨水收集池污泥、除尘灰、废机油。生活垃圾依托安宁盛锦苗木种植园苗木基地收集设施,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建设单位与安宁盛锦苗木种植园达成意向协议,本项目产生的尾泥(包括初期雨水收集池污泥、除尘灰)由安宁盛锦苗木种植园处置;废机油经收集后,暂存于拟设置的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五)地下水、土壤:项目按要求采取分区防渗措施,正常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危废等污染物发生渗漏或泄漏的可能性极小。重点污染防渗区为危废暂存间;一般防渗区为生产废水循环系统水池、应急事故池;简单防渗区主要包括除重点、一般防渗区以外的不会对地下水、土壤造成污染的区域,对该部分区域采取一般地面硬化措施。
(六)环境风险:规范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分区防渗;对各设施定期检查、检修,确保其正常运行,杜绝事故排放;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项目环境风险可控。
四、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已依法开展公众参与。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安 (略) 中低品位磷矿石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六、 反馈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
Email:*@*26.com
电话:(0871)*,*
地址: (略) 连然 (略) 1号宁湖大厦裙楼政 (略) 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略) 草铺 (略) 安宁工业园区中小企业科技孵化基地11 (略) 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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