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鑫和智能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绿色装配式金属制造和1000台智能粮食仓储设备产业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安徽鑫和智能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绿色装配式金属制造和1000台智能粮食仓储设备产业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鑫和 (略) 年产*吨绿色装配式金属制造和1000台智能粮食仓储设备产业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2024年5月28日—2024年6月3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如有意见,也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或者电话投诉反馈至怀远县生态环境分局行政审批科(怀远县政务服务中心怀远县生态环境局窗口,联系电话:0552-*)。
地址:怀远县涡北新城区 怀远县政务服务中心怀远县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
项目名称:年产*吨绿色装配式金属制造和1000台智能粮食仓储设备产业基地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怀远县经开区龙亢园区(安徽怀远经济开发区龙亢工业园)
建设单位:安徽鑫和 (略)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蚌埠安鑫环境 (略)
公众参与情况:2023年11月24日,该项目首次公示在怀远县 (略) 站发布;2024年2月22日,该项目征求意见稿公示在怀远县生态 (略) 站上发布,并于2024年2月23日和2024年3月1日两次在安徽日报进行了报纸公示,2024年2月23日在项目地附近进行了现场公示,期间没有收到反馈意见。
建设项目概况:
1、本项目总建筑面积*平方米,主要建设1栋钢结构厂房、1栋综合办公楼、1栋宿舍楼及相关配套设施,购置光纤激光切割机、数控平面钻床、数控火焰切割机、电动双(单)起重机、液压冲剪机和数控自动化生产线等设备,建成后可年产*吨绿色装配式金属结构和1000台智能粮食仓储设备。
2、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已取得怀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备案表,备案号为2311-*-04-01-*,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要求。
3、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
(1)废气
①切割烟尘:采用移动密闭软帘式集气设施收集后引入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相关标准要求;②抛丸粉尘:抛丸设备配套集气设施与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DA002),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相关标准要求;③焊接烟尘:固定式焊接工位采用集气罩收集后引入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移动式焊接工位采用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相关标准要求;④5个喷漆房废气:密闭负压收集+5套“两级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沸石分子筛吸附/脱附-蓄热催化燃烧”装置+3根15m高排气筒(DA003~DA005),漆雾(颗粒物)及二*苯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相关标准要求,非*烷总烃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中相关标准要求;⑤危废暂存库有机废气:密闭负压收集+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DA006),二*苯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相关标准要求,非*烷总烃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中相关标准要求;⑥食堂油烟:设置油烟净化设施,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中“大型”标准要求。因此,项目建成后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食堂废水需设置隔油设施)处理后排入园 (略) 进入龙亢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排放满足龙亢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的三级标准。项目废水对周围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3)噪声
通过选取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经距离衰减后,项目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金属边角料、金属渣、一般废包装材料及除尘器收集粉尘贮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部门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其中废水性漆料桶收集后交由供应商回收利用,若供应商无法回收利用时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溶剂型漆料桶、漆渣、废切削液、废切削液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沸石、废催化剂、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含油抹布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所有固体废物去向明确,均能得到妥善处置或资源化利用,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能够实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目的。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鑫和 (略) 年产*吨绿色装配式金属制造和1000台智能粮食仓储设备产业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2024年5月28日—2024年6月3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如有意见,也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或者电话投诉反馈至怀远县生态环境分局行政审批科(怀远县政务服务中心怀远县生态环境局窗口,联系电话:0552-*)。
地址:怀远县涡北新城区 怀远县政务服务中心怀远县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
项目名称:年产*吨绿色装配式金属制造和1000台智能粮食仓储设备产业基地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怀远县经开区龙亢园区(安徽怀远经济开发区龙亢工业园)
建设单位:安徽鑫和 (略)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蚌埠安鑫环境 (略)
公众参与情况:2023年11月24日,该项目首次公示在怀远县 (略) 站发布;2024年2月22日,该项目征求意见稿公示在怀远县生态 (略) 站上发布,并于2024年2月23日和2024年3月1日两次在安徽日报进行了报纸公示,2024年2月23日在项目地附近进行了现场公示,期间没有收到反馈意见。
建设项目概况:
1、本项目总建筑面积*平方米,主要建设1栋钢结构厂房、1栋综合办公楼、1栋宿舍楼及相关配套设施,购置光纤激光切割机、数控平面钻床、数控火焰切割机、电动双(单)起重机、液压冲剪机和数控自动化生产线等设备,建成后可年产*吨绿色装配式金属结构和1000台智能粮食仓储设备。
2、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已取得怀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备案表,备案号为2311-*-04-01-*,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要求。
3、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
(1)废气
①切割烟尘:采用移动密闭软帘式集气设施收集后引入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相关标准要求;②抛丸粉尘:抛丸设备配套集气设施与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DA002),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相关标准要求;③焊接烟尘:固定式焊接工位采用集气罩收集后引入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移动式焊接工位采用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相关标准要求;④5个喷漆房废气:密闭负压收集+5套“两级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沸石分子筛吸附/脱附-蓄热催化燃烧”装置+3根15m高排气筒(DA003~DA005),漆雾(颗粒物)及二*苯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相关标准要求,非*烷总烃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中相关标准要求;⑤危废暂存库有机废气:密闭负压收集+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DA006),二*苯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相关标准要求,非*烷总烃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中相关标准要求;⑥食堂油烟:设置油烟净化设施,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中“大型”标准要求。因此,项目建成后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食堂废水需设置隔油设施)处理后排入园 (略) 进入龙亢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排放满足龙亢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的三级标准。项目废水对周围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3)噪声
通过选取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经距离衰减后,项目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金属边角料、金属渣、一般废包装材料及除尘器收集粉尘贮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部门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其中废水性漆料桶收集后交由供应商回收利用,若供应商无法回收利用时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溶剂型漆料桶、漆渣、废切削液、废切削液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沸石、废催化剂、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含油抹布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所有固体废物去向明确,均能得到妥善处置或资源化利用,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能够实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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