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大扬运动器材有限公司改扩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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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大扬运动器材有限公司改扩建

受理号(号) *
项目名称 东莞大扬运动器材有限公司(改扩建)
建设地点 (略) 厚街镇白 (略) 16号
建设单位 东莞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广东牧景 (略)
项目概况 东莞 (略) (以下简称“建设单位”)成立于1993年1月5日,位于 (略) 厚街镇白 (略) 16号。 项目于2002年3月20 (略) 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了《东莞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02年3月29日 (略) 生态环境局( (略) 环境保护局)厚街分局的审批同意,报告表编号:[2002]年编号799。申报建设内容为:项目总投资*元,占地面积*m?,项目主要从事球类制品的加工生产,项目年加工垒棒球*个,设有裁剪机20台、卷线机30台、梳毛机6台、油压机4台等。 并于2004年10月19日完成环评验收,验收意见编号:[2004]年编号790。 项目于2020年3月14日已在全国 (略) 填报了排污登记表,编号为**W。 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建设单位拟在原厂址进行改扩建。 主要改扩建内容如下: 1、建设单位增加*元投资额进行改扩建建设,改扩建后总投资*元,改扩建部分利用现有车间进行,不增加占地面积、建筑面积。 2、项目改扩建后产品产能有所下调。改进原有生产工艺流程,新增部分生产工艺流程,新增相应的生产设备、原辅材料、废气处理设施。 3、企业法人、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均不发生改变。 改扩建后,项目总投资*人民币,占地面积*m2,建筑面积*m2,加工生产棒球*个/年、垒球*套/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空气 (1)切割、和毛、梳棉、纺纱工序: 颗粒物产排计算:项目切割、和毛、梳棉、纺纱工序过程中会产生颗粒物,项目工序无相关产污系数,根据企业提供资料,颗粒物产生量约为原料使用的0.1%。项目棉线、毛纱使用量约为420t/a,则项目切割、和毛、梳棉、纺纱工序颗粒物产生量为0.42t/a。 有组织排放:项目将切割、和毛、梳棉、纺纱工序产生的颗粒物进行收集后拟经1套风量为*m3/h布袋除尘装置(TA001)处理后通过15m废气排放口FQ-0001排放,布袋除尘处理效率按99%计。切割、和毛、梳棉、纺纱工序废气收集率可到80%,则收集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设备处理的颗粒物的量为0.336t/a,经处理后颗粒物的排放量约为0.0034t/a。排放浓度为0.14mg/m?,排放速率为0.0014kg/h。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排放限值。 无组织排放:项目切割、和毛、梳棉、纺纱工序未收集处理的颗粒物量为0.084t/a,直接无组织排放。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无组织排放监测浓度要求。 则项目切割、和毛、梳棉、纺纱工序颗粒物总排放量为0.0874t/a。 (2)混胶、硫化、热压成型、搅拌、灌注、乳化成型工序: 项目混胶、硫化、热压成型工序主要加工的原料为天然橡胶、人造橡胶、无硫硫化剂,该过程会产生有机废气,主要为非*烷总烃,参考《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的244体育用品行业系数手册中2441球类行业制造行业系数表,项目天然橡胶、人造橡胶、无硫硫化剂的使用量为25.5t/a。 项目搅拌、灌注、乳化成型工序主要加工的原料为PU料,该过程会产生有机废气,主要为非*烷总烃。参考《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的292塑胶制品业系数手册中2924泡沫塑料行业制造行业系数表,项目PU料的使用量为60t/a。 混胶、硫化、热压成型、搅拌、灌注、乳化成型工序的非*烷总烃产生量为1.8694t/a。 有组织排放:项目混胶、硫化、热压成型、搅拌、灌注、乳化成型工序拟通过密闭车间换气收集废气污染物,收集风量为*m?/h,收集效率90%,拟设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2)治理,处理效率85%,通过15m废气排放口FQ-0002排放。 则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设备处理的非*烷总烃的量为1.6825t/a,经处理后非*烷总烃的排放量约为0.2524t/a。排放浓度为2.63mg/m?,排放速率为0.11kg/h。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较严值。 无组织排放:项目混胶、硫化、热压成型、搅拌、灌注、乳化成型工序未收集处理的非*烷总烃量为0.1869t/a,直接无组织排放,厂界浓度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9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6现有和新建企业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较严值。厂区内浓度达到《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 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22)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中的较严值。 则项目混胶、硫化、热压成型、搅拌、灌注、乳化成型工序非*烷总烃总排放量为0.4393t/a。 (3)上胶、贴合工序 VOCs产排计算: 项目上胶、贴合工序中会使用水性胶水,因挥发产生一定量的有机废气(以非*烷总烃计)。 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工业源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减排量核算方法的通知》(粤环函[2023]538号),表面涂层等溶剂使用源企业,采用物料衡算法核算VOCs排放量:根据水性胶水MSDS及VOCs检测报告,其VOCs含量为10g/L,密度为1.05g/cm?,则胶水VOCs含量为0.95%。项目上胶、贴合工序年用水性胶水14t/a。上胶、贴合工序VOCs产生量为0.133t/a。 有组织排放:项目上胶、贴合工序拟通过密闭车间换气收集废气污染物,收集风量为*m?/h,收集效率90%,拟设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3)治理,处理效率85%,通过15m废气排放口FQ-0003排放。 则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设备处理的非*烷总烃的量为0.1197t/a,经处理后非*烷总烃的排放量约为0.0180t/a。排放浓度为0.75mg/m?,排放速率为0.008kg/h。达到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 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 无组织排放:项目上胶、贴合工序未收集处理的非*烷总烃量为0.0133t/a,直接无组织排放,排放速率为0.0055kg/h。厂区内浓度达到《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 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22)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中的较严值。 则项目上胶、贴合工序非*烷总烃总排放量为0.0313t/a。 (4)移印工序 VOCs产排计算: 项目移印工序中会使用水性油墨,因挥发产生一定量的有机废气(以NMHC、总VOCs表征)。 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工业源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减排量核算方法的通知》(粤环函[2023]538号),表面涂层等溶剂使用源企业,采用物料衡算法核算VOCs排放量:根据水性油墨MSDS及VOCs检测报告,其VOCs含量为0.6%。项目移印工序年用水性油墨按0.9t/a计,移印工序VOCs产生量为0.0054t/a。 有组织排放:项目移印工序拟通过密闭车间换气收集废气污染物,收集风量为*m?/h,收集效率90%,拟设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4)治理,处理效率85%,通过15m废气排放口FQ-0004排放。 则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设备处理的VOCs的量为0.0049t/a,经处理后VOCs的排放量约为0.0007t/a。排放浓度为0.019mg/m?,排放速率为0.0003kg/h。产生的VOCs以总VOCs表征时,有组织废气排放执行《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2排气筒 VOCs 排放限值中第Ⅱ时段平版印刷(不含以金属、陶瓷、玻璃为承印物的平版印刷)、柔性版印刷排放限值;以NMHC表征时,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无组织排放:项目移印工序未收集处理的VOCs量为0.0005t/a,直接无组织排放,排放速率为0.0002kg/h。厂界浓度执行《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厂区内浓度达到《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 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22)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中的较严值。 则项目移印工序非*烷总烃总排放量为0.0012t/a。 (5)焊接、打磨、吹球工序: 颗粒物产排计算:项目使用电焊机进行维修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焊接烟尘,其主要成份为颗粒物。参考《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中33-37机械行业系数手册焊接工段颗粒物产污系数,项目使用焊丝1t/a,焊锡工序颗粒物产生量较少,通过加强车间机械通风措施后无组织排放,排放浓度<1.0mg/m?,排放速率为0.008kg/h。可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项目使用磨球机对产品进行打磨,打磨为密闭过程,但物料进出时会有少量粉尘逸出。项目使用吹球机吹去产品表面的粉尘,会产生少量粉尘。项目打磨、吹球工序粉尘产生量较小,仅进行定性分析,通过加强车间机械通风措施后无组织排放,排放浓度<1.0mg/m?。可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6)臭气浓度: 本项目混胶、热压成型、搅拌、灌注、乳化成型工序中除了产生有机废气外,相应的会伴有明显的异味,需要作为恶臭进行管理和控制。本次评价统一以臭气浓度进行描述。该类异味覆盖范围仅限于生产设备至生产车间边界,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异味通过废气收集系统和活性炭吸附装置治理后与有机废气一同排放,少部分未能被收集的异味以无组织形式在车间排放,通过加强车间通风,该类异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不大,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臭气浓度排放标准的要求,即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浓度小于2000(无量纲),无组织排放浓度小于20(无量纲)。 (7)食堂油烟: 项目于宿舍一楼设有员工食堂。项目食堂就餐员工210人,一般食堂的食用油耗油系数为7kg/100人·d,则其一天的食用油的用量约为14.7kg,油烟和油的挥发量占总耗油量的2%~4%之间,取其均值3%,项目炉头每天使用约4小时,项目年经营300天,则油烟的产生量约为0.1323t/a,产生速率约为0.11kg/h。按照《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的规定,单个灶头的基准排风量为2000m?/h,项目共设6个灶头,即总风量为*m?/h。建设单位拟采用高效静电油烟处理器对油烟进行处理,处理效率可达85%,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放(高度为15m)。油烟排放浓度为1.38mg/m?,排放量为0.020t/a,排放速率为0.017kg/h,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要求。 水环境 1、生活污水: 项目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项目设有员工及管理人员共210人,均在厂区内食宿。项目所排放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参考《广东省用水定额》(DB44T1461-2021),按表2居民生活用水定额表中超大城镇定额值,员工生活用水按180L/(人?d)计,则生活用水为*t/a。项目生活污水排污系数按0.9计算,则生活污水排放量为*t/a,该类污水的主要污染物为CODCr(250mg/l)、BOD5(150mg/l)、SS(150mg/l)、*(25mg/l)、LAS(10mg/l)、TP(4mg/l)、动植物油(150mg/l)。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B等级标准中的较 (略) (略) , (略) 厚街沙塘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的一级标准中的较严值。 2、冷却用水: 项目混胶、热压成型、乳化成型过程需用冷却水进行冷却,冷却方式均为间接冷却,冷却用水均为普通的自来水,无需添加矿物油、乳化液等冷却剂,该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厂内设冷却塔提供冷却水,项目设有6台冷水机、6台冷却塔,循环水量均为10t/h,总循环水量为120t/h,同时由于循环过程中少量的水因蒸发等因素损失,需定期补充冷却水,根据《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GB/T*-2017),开式冷却塔蒸发损失水量计算公式,根据公式计算可知,项目冷却塔损失水量为0.9t/h,按年工作2400h,项目冷却塔补充水量为Qe=0.9t/h*2400h=2160t/a。 声环境 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降噪、墙体隔音、减振、吸声、消音等治理措施,使得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项目设有员工210人,均在项目内食宿,项目生活垃圾主要成份是废纸、瓜果皮核、饮料包装瓶、塑料等。员工生活垃圾排放量计算如下:1公斤/人·日×210人=210公斤/天,即63吨/年。 一般固体废物: 1)裁皮边角料: 项目裁皮、裁条、削皮工序会产生少量的裁皮边角料,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裁皮边角料约占原料使用量3%,项目年用牛皮、PVC皮115t/a,则裁皮边角料产生量约为3.45t/a,根据《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公告2024年 第4号),废物代码为244-007-S17,项目经统一收集后交由专业单位回收处理。 2)次品: 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次品,产生量约为产品产量的0.1%,项目棒球年产量为*个,则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次品量为0.*个/a,按每个重约140g,则产生量为0.91t/a。根据《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公告2024年 第4号),废物代码为244-006-S17,项目经统一收集后交由专业单位回收处理。 3)废包装材料 项目在产品包装时会产生少量的废包装材料,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废包装材料产生量约为原料用量的1%,项目纸箱使用量约为100t/a,则废包装材料产生量为1t/a,根据《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公告2024年 第4号),废物代码为244-003-S17,项目经统一收集后交由专业单位回收处理。 4)废擦布 项目擦球工序中会因设备配套擦布更换产生废擦布,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项目废擦布产生量约为0.05t/a,根据《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公告2024年 第4号),废物代码为244-007-S17,项目经统一收集后交由专业单位回收处理。 5)金属碎屑 项目维修过程的机加工工序会产生少量金属碎屑,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项目金属碎屑产生量约为0.1t/a,根据《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公告2024年 第4号),废物代码为244-001-S17,项目经统一收集后交由专业单位回收处理。 危险废物: 1)废活性炭 项目设3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废气达标后高空排放,项目二级活性炭的去除效率为85%。在运行过程中,为保证活性炭的稳定吸附效果,需定期对活性炭进行整箱更换。项目TA002活性炭箱总装碳量约为5.06t,拟每年更换2次,TA003活性炭箱总装碳量约为1.36t,拟每年更换2次,TA004活性炭箱总装碳量约为1.82t,拟每年更换2次,则废活性炭产生量为5.06t×2+1.36t×2+1.82t×2+1.5349t/a≈18.0t/a。则项目废活性炭量为18.0t/a。废活性炭的实际更换量大于理论需求量,故该措施可行。 废活性炭属于“HW49其他废物”危险废物类别,废物代码900-039-49,收集后定期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2)废聚氨酯罐 项目使用PU黑白料会产生废聚氨酯罐。废聚氨酯罐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编号为HW49,废物类别-其他废物,废物代码900-041-49。收集后定期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3)废胶水罐 项目使用水性胶水会产生废胶水罐。废胶水罐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编号为HW49,废物类别-其他废物,废物代码900-041-49。收集后定期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4)废油墨罐 项目使用水性油墨会产生废油墨罐。废油墨罐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编号为HW12,废物类别-染料、涂料废物,废物代码900-253-12。收集后定期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5)废硫化剂罐 项目使用无硫硫化剂会产生废硫化剂罐。废硫化剂罐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编号为HW49,废物类别-其他废物,废物代码900-041-49。收集后定期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6)废催化剂罐 项目使用催化剂会产生废催化剂罐。废催化剂罐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编号为HW49,废物类别-其他废物,废物代码900-041-49。收集后定期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7)废抹布: 根据企业提供资料,项目移印工序中需要使用抹布擦拭多余的油墨。根据企业生产经验,项目废抹布产生量约为0.1t/a,根据《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废抹布属于“HW49其他废物”,废物代码为900-041-49,收集后定期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通过上述分析,经采取本环评所提的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建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兹有我司承诺:项目切割、和毛、梳棉、纺纱工序颗粒物有组织部分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排放限值。 项目混胶、硫化、热压成型、搅拌、灌注、乳化成型工序非*烷总烃有组织部分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较严值。 项目上胶、贴合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有组织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 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 移印工序产生的VOCs以总VOCs表征时,有组织废气排放执行《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2排气筒 VOCs 排放限值中第Ⅱ时段平版印刷(不含以金属、陶瓷、玻璃为承印物的平版印刷)、柔性版印刷排放限值;以NMHC表征时,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项目厨房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 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无组织排放监测浓度要求。非*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9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6现有和新建企业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较严值。总VOCs执行《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有机废气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 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22)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中的较严值。 项目恶臭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的要求。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1二级新扩改建厂界标准值。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B 级标准的较 (略) 政污水管道,然 (略) 厚街沙塘污水处理厂处理,对纳污水体的影响较小。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时补充,不外排。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体废 (略) 处理;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项目员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运走,并对垃圾堆放点进行消毒,消灭害虫。 项目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隔音、降噪措施,使得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 特此承诺!
公示时间 2024-05-27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 *
通讯地址 (略) 南城街 (略) 南城段九号胜安大厦
初步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附件
备注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受理号(号) *
项目名称 东莞大扬运动器材有限公司(改扩建)
建设地点 (略) 厚街镇白 (略) 16号
建设单位 东莞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广东牧景 (略)
项目概况 东莞 (略) (以下简称“建设单位”)成立于1993年1月5日,位于 (略) 厚街镇白 (略) 16号。 项目于2002年3月20 (略) 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了《东莞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02年3月29日 (略) 生态环境局( (略) 环境保护局)厚街分局的审批同意,报告表编号:[2002]年编号799。申报建设内容为:项目总投资*元,占地面积*m?,项目主要从事球类制品的加工生产,项目年加工垒棒球*个,设有裁剪机20台、卷线机30台、梳毛机6台、油压机4台等。 并于2004年10月19日完成环评验收,验收意见编号:[2004]年编号790。 项目于2020年3月14日已在全国 (略) 填报了排污登记表,编号为**W。 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建设单位拟在原厂址进行改扩建。 主要改扩建内容如下: 1、建设单位增加*元投资额进行改扩建建设,改扩建后总投资*元,改扩建部分利用现有车间进行,不增加占地面积、建筑面积。 2、项目改扩建后产品产能有所下调。改进原有生产工艺流程,新增部分生产工艺流程,新增相应的生产设备、原辅材料、废气处理设施。 3、企业法人、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均不发生改变。 改扩建后,项目总投资*人民币,占地面积*m2,建筑面积*m2,加工生产棒球*个/年、垒球*套/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空气 (1)切割、和毛、梳棉、纺纱工序: 颗粒物产排计算:项目切割、和毛、梳棉、纺纱工序过程中会产生颗粒物,项目工序无相关产污系数,根据企业提供资料,颗粒物产生量约为原料使用的0.1%。项目棉线、毛纱使用量约为420t/a,则项目切割、和毛、梳棉、纺纱工序颗粒物产生量为0.42t/a。 有组织排放:项目将切割、和毛、梳棉、纺纱工序产生的颗粒物进行收集后拟经1套风量为*m3/h布袋除尘装置(TA001)处理后通过15m废气排放口FQ-0001排放,布袋除尘处理效率按99%计。切割、和毛、梳棉、纺纱工序废气收集率可到80%,则收集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设备处理的颗粒物的量为0.336t/a,经处理后颗粒物的排放量约为0.0034t/a。排放浓度为0.14mg/m?,排放速率为0.0014kg/h。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排放限值。 无组织排放:项目切割、和毛、梳棉、纺纱工序未收集处理的颗粒物量为0.084t/a,直接无组织排放。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无组织排放监测浓度要求。 则项目切割、和毛、梳棉、纺纱工序颗粒物总排放量为0.0874t/a。 (2)混胶、硫化、热压成型、搅拌、灌注、乳化成型工序: 项目混胶、硫化、热压成型工序主要加工的原料为天然橡胶、人造橡胶、无硫硫化剂,该过程会产生有机废气,主要为非*烷总烃,参考《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的244体育用品行业系数手册中2441球类行业制造行业系数表,项目天然橡胶、人造橡胶、无硫硫化剂的使用量为25.5t/a。 项目搅拌、灌注、乳化成型工序主要加工的原料为PU料,该过程会产生有机废气,主要为非*烷总烃。参考《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的292塑胶制品业系数手册中2924泡沫塑料行业制造行业系数表,项目PU料的使用量为60t/a。 混胶、硫化、热压成型、搅拌、灌注、乳化成型工序的非*烷总烃产生量为1.8694t/a。 有组织排放:项目混胶、硫化、热压成型、搅拌、灌注、乳化成型工序拟通过密闭车间换气收集废气污染物,收集风量为*m?/h,收集效率90%,拟设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2)治理,处理效率85%,通过15m废气排放口FQ-0002排放。 则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设备处理的非*烷总烃的量为1.6825t/a,经处理后非*烷总烃的排放量约为0.2524t/a。排放浓度为2.63mg/m?,排放速率为0.11kg/h。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较严值。 无组织排放:项目混胶、硫化、热压成型、搅拌、灌注、乳化成型工序未收集处理的非*烷总烃量为0.1869t/a,直接无组织排放,厂界浓度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9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6现有和新建企业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较严值。厂区内浓度达到《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 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22)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中的较严值。 则项目混胶、硫化、热压成型、搅拌、灌注、乳化成型工序非*烷总烃总排放量为0.4393t/a。 (3)上胶、贴合工序 VOCs产排计算: 项目上胶、贴合工序中会使用水性胶水,因挥发产生一定量的有机废气(以非*烷总烃计)。 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工业源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减排量核算方法的通知》(粤环函[2023]538号),表面涂层等溶剂使用源企业,采用物料衡算法核算VOCs排放量:根据水性胶水MSDS及VOCs检测报告,其VOCs含量为10g/L,密度为1.05g/cm?,则胶水VOCs含量为0.95%。项目上胶、贴合工序年用水性胶水14t/a。上胶、贴合工序VOCs产生量为0.133t/a。 有组织排放:项目上胶、贴合工序拟通过密闭车间换气收集废气污染物,收集风量为*m?/h,收集效率90%,拟设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3)治理,处理效率85%,通过15m废气排放口FQ-0003排放。 则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设备处理的非*烷总烃的量为0.1197t/a,经处理后非*烷总烃的排放量约为0.0180t/a。排放浓度为0.75mg/m?,排放速率为0.008kg/h。达到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 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 无组织排放:项目上胶、贴合工序未收集处理的非*烷总烃量为0.0133t/a,直接无组织排放,排放速率为0.0055kg/h。厂区内浓度达到《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 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22)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中的较严值。 则项目上胶、贴合工序非*烷总烃总排放量为0.0313t/a。 (4)移印工序 VOCs产排计算: 项目移印工序中会使用水性油墨,因挥发产生一定量的有机废气(以NMHC、总VOCs表征)。 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工业源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减排量核算方法的通知》(粤环函[2023]538号),表面涂层等溶剂使用源企业,采用物料衡算法核算VOCs排放量:根据水性油墨MSDS及VOCs检测报告,其VOCs含量为0.6%。项目移印工序年用水性油墨按0.9t/a计,移印工序VOCs产生量为0.0054t/a。 有组织排放:项目移印工序拟通过密闭车间换气收集废气污染物,收集风量为*m?/h,收集效率90%,拟设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4)治理,处理效率85%,通过15m废气排放口FQ-0004排放。 则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设备处理的VOCs的量为0.0049t/a,经处理后VOCs的排放量约为0.0007t/a。排放浓度为0.019mg/m?,排放速率为0.0003kg/h。产生的VOCs以总VOCs表征时,有组织废气排放执行《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2排气筒 VOCs 排放限值中第Ⅱ时段平版印刷(不含以金属、陶瓷、玻璃为承印物的平版印刷)、柔性版印刷排放限值;以NMHC表征时,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无组织排放:项目移印工序未收集处理的VOCs量为0.0005t/a,直接无组织排放,排放速率为0.0002kg/h。厂界浓度执行《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厂区内浓度达到《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 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22)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中的较严值。 则项目移印工序非*烷总烃总排放量为0.0012t/a。 (5)焊接、打磨、吹球工序: 颗粒物产排计算:项目使用电焊机进行维修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焊接烟尘,其主要成份为颗粒物。参考《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中33-37机械行业系数手册焊接工段颗粒物产污系数,项目使用焊丝1t/a,焊锡工序颗粒物产生量较少,通过加强车间机械通风措施后无组织排放,排放浓度<1.0mg/m?,排放速率为0.008kg/h。可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项目使用磨球机对产品进行打磨,打磨为密闭过程,但物料进出时会有少量粉尘逸出。项目使用吹球机吹去产品表面的粉尘,会产生少量粉尘。项目打磨、吹球工序粉尘产生量较小,仅进行定性分析,通过加强车间机械通风措施后无组织排放,排放浓度<1.0mg/m?。可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6)臭气浓度: 本项目混胶、热压成型、搅拌、灌注、乳化成型工序中除了产生有机废气外,相应的会伴有明显的异味,需要作为恶臭进行管理和控制。本次评价统一以臭气浓度进行描述。该类异味覆盖范围仅限于生产设备至生产车间边界,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异味通过废气收集系统和活性炭吸附装置治理后与有机废气一同排放,少部分未能被收集的异味以无组织形式在车间排放,通过加强车间通风,该类异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不大,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臭气浓度排放标准的要求,即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浓度小于2000(无量纲),无组织排放浓度小于20(无量纲)。 (7)食堂油烟: 项目于宿舍一楼设有员工食堂。项目食堂就餐员工210人,一般食堂的食用油耗油系数为7kg/100人·d,则其一天的食用油的用量约为14.7kg,油烟和油的挥发量占总耗油量的2%~4%之间,取其均值3%,项目炉头每天使用约4小时,项目年经营300天,则油烟的产生量约为0.1323t/a,产生速率约为0.11kg/h。按照《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的规定,单个灶头的基准排风量为2000m?/h,项目共设6个灶头,即总风量为*m?/h。建设单位拟采用高效静电油烟处理器对油烟进行处理,处理效率可达85%,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放(高度为15m)。油烟排放浓度为1.38mg/m?,排放量为0.020t/a,排放速率为0.017kg/h,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要求。 水环境 1、生活污水: 项目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项目设有员工及管理人员共210人,均在厂区内食宿。项目所排放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参考《广东省用水定额》(DB44T1461-2021),按表2居民生活用水定额表中超大城镇定额值,员工生活用水按180L/(人?d)计,则生活用水为*t/a。项目生活污水排污系数按0.9计算,则生活污水排放量为*t/a,该类污水的主要污染物为CODCr(250mg/l)、BOD5(150mg/l)、SS(150mg/l)、*(25mg/l)、LAS(10mg/l)、TP(4mg/l)、动植物油(150mg/l)。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B等级标准中的较 (略) (略) , (略) 厚街沙塘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的一级标准中的较严值。 2、冷却用水: 项目混胶、热压成型、乳化成型过程需用冷却水进行冷却,冷却方式均为间接冷却,冷却用水均为普通的自来水,无需添加矿物油、乳化液等冷却剂,该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厂内设冷却塔提供冷却水,项目设有6台冷水机、6台冷却塔,循环水量均为10t/h,总循环水量为120t/h,同时由于循环过程中少量的水因蒸发等因素损失,需定期补充冷却水,根据《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GB/T*-2017),开式冷却塔蒸发损失水量计算公式,根据公式计算可知,项目冷却塔损失水量为0.9t/h,按年工作2400h,项目冷却塔补充水量为Qe=0.9t/h*2400h=2160t/a。 声环境 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降噪、墙体隔音、减振、吸声、消音等治理措施,使得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项目设有员工210人,均在项目内食宿,项目生活垃圾主要成份是废纸、瓜果皮核、饮料包装瓶、塑料等。员工生活垃圾排放量计算如下:1公斤/人·日×210人=210公斤/天,即63吨/年。 一般固体废物: 1)裁皮边角料: 项目裁皮、裁条、削皮工序会产生少量的裁皮边角料,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裁皮边角料约占原料使用量3%,项目年用牛皮、PVC皮115t/a,则裁皮边角料产生量约为3.45t/a,根据《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公告2024年 第4号),废物代码为244-007-S17,项目经统一收集后交由专业单位回收处理。 2)次品: 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次品,产生量约为产品产量的0.1%,项目棒球年产量为*个,则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次品量为0.*个/a,按每个重约140g,则产生量为0.91t/a。根据《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公告2024年 第4号),废物代码为244-006-S17,项目经统一收集后交由专业单位回收处理。 3)废包装材料 项目在产品包装时会产生少量的废包装材料,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废包装材料产生量约为原料用量的1%,项目纸箱使用量约为100t/a,则废包装材料产生量为1t/a,根据《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公告2024年 第4号),废物代码为244-003-S17,项目经统一收集后交由专业单位回收处理。 4)废擦布 项目擦球工序中会因设备配套擦布更换产生废擦布,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项目废擦布产生量约为0.05t/a,根据《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公告2024年 第4号),废物代码为244-007-S17,项目经统一收集后交由专业单位回收处理。 5)金属碎屑 项目维修过程的机加工工序会产生少量金属碎屑,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项目金属碎屑产生量约为0.1t/a,根据《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公告2024年 第4号),废物代码为244-001-S17,项目经统一收集后交由专业单位回收处理。 危险废物: 1)废活性炭 项目设3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废气达标后高空排放,项目二级活性炭的去除效率为85%。在运行过程中,为保证活性炭的稳定吸附效果,需定期对活性炭进行整箱更换。项目TA002活性炭箱总装碳量约为5.06t,拟每年更换2次,TA003活性炭箱总装碳量约为1.36t,拟每年更换2次,TA004活性炭箱总装碳量约为1.82t,拟每年更换2次,则废活性炭产生量为5.06t×2+1.36t×2+1.82t×2+1.5349t/a≈18.0t/a。则项目废活性炭量为18.0t/a。废活性炭的实际更换量大于理论需求量,故该措施可行。 废活性炭属于“HW49其他废物”危险废物类别,废物代码900-039-49,收集后定期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2)废聚氨酯罐 项目使用PU黑白料会产生废聚氨酯罐。废聚氨酯罐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编号为HW49,废物类别-其他废物,废物代码900-041-49。收集后定期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3)废胶水罐 项目使用水性胶水会产生废胶水罐。废胶水罐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编号为HW49,废物类别-其他废物,废物代码900-041-49。收集后定期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4)废油墨罐 项目使用水性油墨会产生废油墨罐。废油墨罐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编号为HW12,废物类别-染料、涂料废物,废物代码900-253-12。收集后定期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5)废硫化剂罐 项目使用无硫硫化剂会产生废硫化剂罐。废硫化剂罐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编号为HW49,废物类别-其他废物,废物代码900-041-49。收集后定期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6)废催化剂罐 项目使用催化剂会产生废催化剂罐。废催化剂罐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编号为HW49,废物类别-其他废物,废物代码900-041-49。收集后定期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7)废抹布: 根据企业提供资料,项目移印工序中需要使用抹布擦拭多余的油墨。根据企业生产经验,项目废抹布产生量约为0.1t/a,根据《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废抹布属于“HW49其他废物”,废物代码为900-041-49,收集后定期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通过上述分析,经采取本环评所提的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建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兹有我司承诺:项目切割、和毛、梳棉、纺纱工序颗粒物有组织部分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排放限值。 项目混胶、硫化、热压成型、搅拌、灌注、乳化成型工序非*烷总烃有组织部分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较严值。 项目上胶、贴合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有组织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 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 移印工序产生的VOCs以总VOCs表征时,有组织废气排放执行《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2排气筒 VOCs 排放限值中第Ⅱ时段平版印刷(不含以金属、陶瓷、玻璃为承印物的平版印刷)、柔性版印刷排放限值;以NMHC表征时,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项目厨房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 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无组织排放监测浓度要求。非*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9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6现有和新建企业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较严值。总VOCs执行《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有机废气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 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22)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中的较严值。 项目恶臭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的要求。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1二级新扩改建厂界标准值。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B 级标准的较 (略) 政污水管道,然 (略) 厚街沙塘污水处理厂处理,对纳污水体的影响较小。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时补充,不外排。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体废 (略) 处理;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项目员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运走,并对垃圾堆放点进行消毒,消灭害虫。 项目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隔音、降噪措施,使得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 特此承诺!
公示时间 2024-05-27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 *
通讯地址 (略) 南城街 (略) 南城段九号胜安大厦
初步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附件
备注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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