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2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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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27日至2024年5月31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14-*

传??真:0514-*

通讯地址: (略) (略) 188号

邮??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1

项目名称

(略) 六圩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

建设地点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施桥镇境内现有工程厂区外东侧规划预留用地

建设单位

扬州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江苏环保产 (略)

项目概况

公司拟投资*.*元,于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施桥 (略) 六圩污水处理厂现有工程厂区外东侧规划预留用地开展扩建工程,设计规模为*m3/d。本项目已纳入2024年江苏省重大项目名单,于2024年1月16日取得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的立项核准批复(批复文号为扬开管许发〔2024〕10号),项目代码为2308-*-89-01-*-0002;于2024年5月9日取得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略) 六圩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入河排污口设置的审批意见》(扬开管环审[2024]24号)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2024年5月13日—2024年5月24日在扬州经济技 (略) 站进行了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对本项目有关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相关承诺

1、环保诚信守法承诺 ???2、公众参与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一水多用”的原则完善废水处理系统。本项目生产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设备/构筑物冲洗水、厂区绿化、废气处理系统用水等,废水经厂 (略) 收集后进入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中A标准。

(二)按照“应收尽收”的原则提高工艺废气收集率,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类废气处理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稳定达标排放,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生产过程中废气无组织排放。本污水处理厂产生恶臭气体的环节主要包括预处理区(粗细格栅、事故池、调节池)、二级处理区(生物反应池厌氧、缺氧区)、污泥区(污泥浓缩池、储泥池及污泥脱水机房)。运营期对各恶臭发生源加罩加盖密封(预处理外露设备采用外加除臭罩,材料拟采用玻璃钢;生反池厌缺氧区上部密封,拟采用混凝土加盖;污泥浓缩池上部采用除臭罩,材料拟采用玻璃钢;储泥池上部密封,拟采用混凝土加盖;污泥脱水机房外露设备采用外加除臭罩,材料拟采用不锈钢骨架+有机玻璃板),收集后的废气经废气管道进入本次新增的“箱式生物滤池+化学洗涤”除臭装置处理达标后无组织排放。施工期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营运期污水处理厂厂界废气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表6二级标准。

(三)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主要声源采取减振、隔声和消声措施,加强设备维护保养、保持正常运转;加强厂区绿化,合理布局,项目建成后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四)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管理的各项法规和标准规范。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规范建设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并按照要求设置警告标志,危废包装、容器和贮存场所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苏环办〔2024〕16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危险废物贮存规范化管理专项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苏环办[2019]149号)等有关要求张贴标识。通过“江苏省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使用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进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项目运营期产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格栅拦截的栅渣、曝气沉砂池产生的沉砂沉渣、脱水污泥、废包装桶、废齿轮油、废液压油、水质分析实验废液、废蓄电池、废油桶及员工生活垃圾等。其中废齿轮油、废液压油、水质分析实验废液、废蓄电池、废油桶等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置。栅渣、沉砂沉渣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脱水污泥委托 (略) 等符合要求的单位进行综合处置。项目新建2座200m3的污泥料仓,用于暂存脱水污泥;危废暂存依托厂区现有危废暂存库。本项目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进行控制。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工作,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完善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系统,加强日常管理,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检修,避免事故发生,杜绝事故排放;加强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案演练工作以及企业员工对于处理应急突发事故的培训,做好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防护工作。根据事故应急抢险救援需要,配备消防、堵漏、通讯、交通、工具、应急照明、防护、急救等各类所需应急抢险装备器材。建立健全厂区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物资装备的储存、调拨和紧急配送系统,确保应急物资、设备性能完好,随时备用。制定环境应急管理制度,编制全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备案。本项目在本次新增用地厂界设置100m的卫生防护距离。

(六)你公司应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规定设置排污口,各类环保设施应设立标准的图形标志。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七)本项目试生产前必须落实危废处置单位,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必须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的规定申领排污许可证或者排污登记,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27日至2024年5月31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14-*

传??真:0514-*

通讯地址: (略) (略) 188号

邮??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1

项目名称

(略) 六圩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

建设地点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施桥镇境内现有工程厂区外东侧规划预留用地

建设单位

扬州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江苏环保产 (略)

项目概况

公司拟投资*.*元,于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施桥 (略) 六圩污水处理厂现有工程厂区外东侧规划预留用地开展扩建工程,设计规模为*m3/d。本项目已纳入2024年江苏省重大项目名单,于2024年1月16日取得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的立项核准批复(批复文号为扬开管许发〔2024〕10号),项目代码为2308-*-89-01-*-0002;于2024年5月9日取得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略) 六圩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入河排污口设置的审批意见》(扬开管环审[2024]24号)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2024年5月13日—2024年5月24日在扬州经济技 (略) 站进行了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对本项目有关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相关承诺

1、环保诚信守法承诺 ???2、公众参与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一水多用”的原则完善废水处理系统。本项目生产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设备/构筑物冲洗水、厂区绿化、废气处理系统用水等,废水经厂 (略) 收集后进入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中A标准。

(二)按照“应收尽收”的原则提高工艺废气收集率,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类废气处理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稳定达标排放,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生产过程中废气无组织排放。本污水处理厂产生恶臭气体的环节主要包括预处理区(粗细格栅、事故池、调节池)、二级处理区(生物反应池厌氧、缺氧区)、污泥区(污泥浓缩池、储泥池及污泥脱水机房)。运营期对各恶臭发生源加罩加盖密封(预处理外露设备采用外加除臭罩,材料拟采用玻璃钢;生反池厌缺氧区上部密封,拟采用混凝土加盖;污泥浓缩池上部采用除臭罩,材料拟采用玻璃钢;储泥池上部密封,拟采用混凝土加盖;污泥脱水机房外露设备采用外加除臭罩,材料拟采用不锈钢骨架+有机玻璃板),收集后的废气经废气管道进入本次新增的“箱式生物滤池+化学洗涤”除臭装置处理达标后无组织排放。施工期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营运期污水处理厂厂界废气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表6二级标准。

(三)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主要声源采取减振、隔声和消声措施,加强设备维护保养、保持正常运转;加强厂区绿化,合理布局,项目建成后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四)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管理的各项法规和标准规范。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规范建设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并按照要求设置警告标志,危废包装、容器和贮存场所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苏环办〔2024〕16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危险废物贮存规范化管理专项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苏环办[2019]149号)等有关要求张贴标识。通过“江苏省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使用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进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项目运营期产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格栅拦截的栅渣、曝气沉砂池产生的沉砂沉渣、脱水污泥、废包装桶、废齿轮油、废液压油、水质分析实验废液、废蓄电池、废油桶及员工生活垃圾等。其中废齿轮油、废液压油、水质分析实验废液、废蓄电池、废油桶等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置。栅渣、沉砂沉渣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脱水污泥委托 (略) 等符合要求的单位进行综合处置。项目新建2座200m3的污泥料仓,用于暂存脱水污泥;危废暂存依托厂区现有危废暂存库。本项目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进行控制。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工作,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完善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系统,加强日常管理,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检修,避免事故发生,杜绝事故排放;加强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案演练工作以及企业员工对于处理应急突发事故的培训,做好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防护工作。根据事故应急抢险救援需要,配备消防、堵漏、通讯、交通、工具、应急照明、防护、急救等各类所需应急抢险装备器材。建立健全厂区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物资装备的储存、调拨和紧急配送系统,确保应急物资、设备性能完好,随时备用。制定环境应急管理制度,编制全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备案。本项目在本次新增用地厂界设置100m的卫生防护距离。

(六)你公司应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规定设置排污口,各类环保设施应设立标准的图形标志。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七)本项目试生产前必须落实危废处置单位,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必须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的规定申领排污许可证或者排污登记,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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