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生态环境局青山区分局关于2024年5月27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公示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青山区分局关于2024年5月27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4年5月27日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日期:2024年5月27日-2024年5月31日(5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0472-*
通讯地址: (略) 青 (略) 45号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包头 (略) | (略) 青山区钢铁大街2号-110 | 包头 (略) | 内蒙古祥砳 (略) | 项 (略) 内设床位20张,主要用于患者检查,门诊日接待患者100人次。建设性质为新建。本项目总投资*元,环保投资*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9.50%。 | 废气:本项目污水处理站运行过程中产生恶臭气体,污染物为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污水处理站为全封闭结构,产生的恶臭经活性炭处理后由25米排气筒排放。经核算,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NH3、H2S、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厂界处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标准限值。 废水:本项目排水包括处理医疗废水、人员生活污水。本项目废水产生量为16.2m3/d(4860m3/a),采用“格栅+调节+混凝沉淀+消毒”工艺,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预处理标准限值 (略) (略) ,最 (略) 北郊水质净化厂。 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污水处理站风机和水泵等设备运行过程产生,通过基础减震和隔声等降噪措施进行控制。经预测,项目区北侧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4类区标准,项目区南侧、西侧、东侧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区标准,敏感点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1类区标准。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栅渣污泥、废活性炭。医疗废物每日经84消毒液消毒后采用专用容器收集,分类暂存于危废间,每隔48h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栅渣污泥暂存于污泥池内,经石灰消毒后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外运处理;废活性炭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危废暂存间位于负一层东北侧,建筑面积20m2,危废暂存间建设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2023)中的有关规定要求。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包括废包装材料、废药渣。废包装材料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中医室熬制中药后产生的废药渣采用塑料桶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位于负一层东北侧新建1座占地面积20m2一般固废暂存间,一般固废暂存间建设要求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2020)。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 | |
内蒙古钢 (略) 金属制品PC钢棒深加工项目 | 包头装备制造产业园区新规 (略) (略) (略) 院内 | 内蒙古钢 (略) | 内蒙古祥砳 (略) | 建成后年产深加工PC钢棒*吨,建设性质为新建。本项目总投资*元,环保投资23.*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0.470%。 | 废气: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废气环节为钢材对焊、除锈、冷拔、清刷及淬火加热过程。 其中钢材对焊、除锈、冷拔、清刷过程产生废气污染物为颗粒物,对焊烟尘经封闭厂房阻隔后无组织排放;除锈、冷拔、清刷工序采用的设备为全封闭设备,产生的颗粒物在全封闭设备内降尘后经封闭厂房阻隔无组织排放;淬火加热过程产生废气污染物为颗粒物、非*烷总烃,经封闭厂房阻隔后无组织排放; 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4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无组织非*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废水:项目循环冷却水不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略) (略) 最终进入北郊水质净化厂,生活污水产生量为792m3/a。生活污水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三级标准及北郊水质净化厂的进水标准。 噪声:本项目运营期产生噪声的设备主要有除锈机、对焊机、轧尖机、水泵等设备产生的噪声等。通过基础减震和厂房隔声、低噪声设备等降噪措施进行控制。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可以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 固废: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废液压油、废润滑油,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于项目车间东南方向建设1间5m2危废暂存间,属于重点防渗区,采用厚度2mm以上的高密度聚*烯和其他人工防渗材料组成,渗透系数应小于10-10cm/s。危废暂存间建设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2023)中的有关规定要求。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包括废金属氧化皮、废拉丝粉、淬火渣及回火渣、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废拉丝粉包装,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综合利用。一般固废暂存区位于车间内东南方向,面积为25m2,属于一般防渗区,采取抗渗混凝土浇注厚度≥100mm,渗透系数≤10-7cm/s,一般固废暂存区建设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4年5月27日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日期:2024年5月27日-2024年5月31日(5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0472-*
通讯地址: (略) 青 (略) 45号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包头 (略) | (略) 青山区钢铁大街2号-110 | 包头 (略) | 内蒙古祥砳 (略) | 项 (略) 内设床位20张,主要用于患者检查,门诊日接待患者100人次。建设性质为新建。本项目总投资*元,环保投资*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9.50%。 | 废气:本项目污水处理站运行过程中产生恶臭气体,污染物为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污水处理站为全封闭结构,产生的恶臭经活性炭处理后由25米排气筒排放。经核算,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NH3、H2S、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厂界处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标准限值。 废水:本项目排水包括处理医疗废水、人员生活污水。本项目废水产生量为16.2m3/d(4860m3/a),采用“格栅+调节+混凝沉淀+消毒”工艺,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预处理标准限值 (略) (略) ,最 (略) 北郊水质净化厂。 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污水处理站风机和水泵等设备运行过程产生,通过基础减震和隔声等降噪措施进行控制。经预测,项目区北侧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4类区标准,项目区南侧、西侧、东侧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区标准,敏感点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1类区标准。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栅渣污泥、废活性炭。医疗废物每日经84消毒液消毒后采用专用容器收集,分类暂存于危废间,每隔48h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栅渣污泥暂存于污泥池内,经石灰消毒后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外运处理;废活性炭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危废暂存间位于负一层东北侧,建筑面积20m2,危废暂存间建设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2023)中的有关规定要求。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包括废包装材料、废药渣。废包装材料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中医室熬制中药后产生的废药渣采用塑料桶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位于负一层东北侧新建1座占地面积20m2一般固废暂存间,一般固废暂存间建设要求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2020)。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 | |
内蒙古钢 (略) 金属制品PC钢棒深加工项目 | 包头装备制造产业园区新规 (略) (略) (略) 院内 | 内蒙古钢 (略) | 内蒙古祥砳 (略) | 建成后年产深加工PC钢棒*吨,建设性质为新建。本项目总投资*元,环保投资23.*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0.470%。 | 废气: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废气环节为钢材对焊、除锈、冷拔、清刷及淬火加热过程。 其中钢材对焊、除锈、冷拔、清刷过程产生废气污染物为颗粒物,对焊烟尘经封闭厂房阻隔后无组织排放;除锈、冷拔、清刷工序采用的设备为全封闭设备,产生的颗粒物在全封闭设备内降尘后经封闭厂房阻隔无组织排放;淬火加热过程产生废气污染物为颗粒物、非*烷总烃,经封闭厂房阻隔后无组织排放; 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4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无组织非*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废水:项目循环冷却水不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略) (略) 最终进入北郊水质净化厂,生活污水产生量为792m3/a。生活污水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三级标准及北郊水质净化厂的进水标准。 噪声:本项目运营期产生噪声的设备主要有除锈机、对焊机、轧尖机、水泵等设备产生的噪声等。通过基础减震和厂房隔声、低噪声设备等降噪措施进行控制。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可以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 固废: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废液压油、废润滑油,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于项目车间东南方向建设1间5m2危废暂存间,属于重点防渗区,采用厚度2mm以上的高密度聚*烯和其他人工防渗材料组成,渗透系数应小于10-10cm/s。危废暂存间建设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2023)中的有关规定要求。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包括废金属氧化皮、废拉丝粉、淬火渣及回火渣、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废拉丝粉包装,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综合利用。一般固废暂存区位于车间内东南方向,面积为25m2,属于一般防渗区,采取抗渗混凝土浇注厚度≥100mm,渗透系数≤10-7cm/s,一般固废暂存区建设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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