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2017~2030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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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2017~2030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要求》《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要求,蒲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2017~2030)环境影响跟踪评价需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为充分征求规划实施至开展跟踪评价期间相关单位和公众对规划实施产生的环境影响的意见,完善规划后续实施的环境影响对策及措施,对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的相关信息进行第二次公示,以征求公众意见。

一、规划概要

蒲城高新 (略) 人民政府2015年 (略) 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16年,蒲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编制《蒲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2017-2030)》,规划总面积16.84km2;规划主导产业类型为机械加工制造、新材料、农药制造、农副产品加工、精细化工和现代物流业;同年9月委托开展蒲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编制《蒲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2017-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2018年6月 (略) 环境保护厅《关于蒲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2017-203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陕环环评函〔2018〕117号)。2018年12月,蒲城县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蒲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2017-2030)的批复》(蒲政函〔2018〕251号)。

二、评价主要结论

1、总体规划及原环评执行情况

根据现状调查,高新区目前开发程度较低,开发建设主要位于纬一路以南和纬三路以北。现有建成区的用地性质与规划用地性质基本相符,土地开发利用现状与规划用地布局基本一致,主导产业优势较明显。高新区现状正常运行企业共计28家(含1家污水处理厂),试生产2家,在建企业6家,产业类型以化学原料和化学品制造企业为主。现有企业按照相关要求基本落实了环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排污许可制度等制度;现有企业污染源均采取了相应的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防治措施,基本符合原环评报告及审查意见中所提的入区企业污染治理要求。

2、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

高新区规划实施后,带动了园区基础设施的建设,建成区目前已具备了集中供水、排水、供热和供气,但目前尚未建设中水回用工程。集中供水水厂为洞耳水厂,水源为袁家坡供水系统;园区企业生产废水经预处理排入城南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通过排碱渠排入渭河;建成区内企业生产和生活供热依托蒲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供热项目,热源依托大唐 (略) ;建成区内天然气管网已接通。

3、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

(1)大气环境:根据现状调查,高新区所在区域属于非达标区,但根据大气环境质量趋势分析,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整体呈改善趋势。评价要求高新区在后续发展中应进一步加强区域扬尘控制及企业工艺废气的环境管理。

(2)水环境: (略) 公布的环境质量公报和本次跟踪评价期间监测结果,高新区现状污水处理厂纳污水体渭河环境质量满足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3)声环境:高新区内各企业噪声源通过一定的噪声控制措施,厂界、周边敏感点的噪声值基本满足各功能区环境质量标准和排放标准的要求,高新区建设对区域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高新区已建企业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通过综合利用或外售得到妥善处置,生活垃圾通过环卫部门清运至蒲城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焚烧处置,危险废物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固废对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5)地下水、土壤环境:高新区内企业基本落实了防渗体系建设,根据现状监测结果,高新区开发建设对区域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6)环境风险:高新区内已建企业实际建设过程及日常管理过程中,管理部门采取了一系列的风险防范措施,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和有效性。在今后高新区管理过程中,应结合各入区企业的运行以及物料运输、贮存情况,对各重点项目风险防范措施做出进一步完善。

4、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对照蒲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2017~2030)、原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的要求,高新区现状已引入企业基本符合准入要求。高新区自建设以来,产业布局基本合理,区域环境质量相对稳定,能源结构基本合理。在通过贯彻循环经济理念,进一步科学招商选商,构建生态型产业链,落实节能减排任务,严格能源结构管理,强化环境管理体制等方面,建议继续结合国家、地方最新生态环境管理要求及原环评及本次跟踪评价提出的相关要求,加强环境管理,促进高新区可持续发展。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链接,附件自行下载。

附件: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公众意见表http://**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有效期限自本公示发布日起10个工作日。

五、公众查阅本报告书的方式与途径

相关公众如需要查阅报告书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联系管委会或环评单位取阅。

六、联系方式

1、规划编制机关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单位:蒲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地址: (略) 蒲城县陈庄镇东鲁村

联系人:何建奇

联系电话:0913-*

电子邮箱:*@*63.com

2、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技术机构名称

编制单位:中圣 (略)

联系地址: (略) 雁塔区丈八一路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029-*


渭南经开区新材料产业聚集区管理办公室

(蒲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日

附件:第二次信息公示.pdf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要求》《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要求,蒲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2017~2030)环境影响跟踪评价需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为充分征求规划实施至开展跟踪评价期间相关单位和公众对规划实施产生的环境影响的意见,完善规划后续实施的环境影响对策及措施,对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的相关信息进行第二次公示,以征求公众意见。

一、规划概要

蒲城高新 (略) 人民政府2015年 (略) 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16年,蒲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编制《蒲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2017-2030)》,规划总面积16.84km2;规划主导产业类型为机械加工制造、新材料、农药制造、农副产品加工、精细化工和现代物流业;同年9月委托开展蒲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编制《蒲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2017-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2018年6月 (略) 环境保护厅《关于蒲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2017-203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陕环环评函〔2018〕117号)。2018年12月,蒲城县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蒲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2017-2030)的批复》(蒲政函〔2018〕251号)。

二、评价主要结论

1、总体规划及原环评执行情况

根据现状调查,高新区目前开发程度较低,开发建设主要位于纬一路以南和纬三路以北。现有建成区的用地性质与规划用地性质基本相符,土地开发利用现状与规划用地布局基本一致,主导产业优势较明显。高新区现状正常运行企业共计28家(含1家污水处理厂),试生产2家,在建企业6家,产业类型以化学原料和化学品制造企业为主。现有企业按照相关要求基本落实了环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排污许可制度等制度;现有企业污染源均采取了相应的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防治措施,基本符合原环评报告及审查意见中所提的入区企业污染治理要求。

2、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

高新区规划实施后,带动了园区基础设施的建设,建成区目前已具备了集中供水、排水、供热和供气,但目前尚未建设中水回用工程。集中供水水厂为洞耳水厂,水源为袁家坡供水系统;园区企业生产废水经预处理排入城南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通过排碱渠排入渭河;建成区内企业生产和生活供热依托蒲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供热项目,热源依托大唐 (略) ;建成区内天然气管网已接通。

3、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

(1)大气环境:根据现状调查,高新区所在区域属于非达标区,但根据大气环境质量趋势分析,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整体呈改善趋势。评价要求高新区在后续发展中应进一步加强区域扬尘控制及企业工艺废气的环境管理。

(2)水环境: (略) 公布的环境质量公报和本次跟踪评价期间监测结果,高新区现状污水处理厂纳污水体渭河环境质量满足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3)声环境:高新区内各企业噪声源通过一定的噪声控制措施,厂界、周边敏感点的噪声值基本满足各功能区环境质量标准和排放标准的要求,高新区建设对区域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高新区已建企业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通过综合利用或外售得到妥善处置,生活垃圾通过环卫部门清运至蒲城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焚烧处置,危险废物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固废对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5)地下水、土壤环境:高新区内企业基本落实了防渗体系建设,根据现状监测结果,高新区开发建设对区域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6)环境风险:高新区内已建企业实际建设过程及日常管理过程中,管理部门采取了一系列的风险防范措施,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和有效性。在今后高新区管理过程中,应结合各入区企业的运行以及物料运输、贮存情况,对各重点项目风险防范措施做出进一步完善。

4、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对照蒲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2017~2030)、原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的要求,高新区现状已引入企业基本符合准入要求。高新区自建设以来,产业布局基本合理,区域环境质量相对稳定,能源结构基本合理。在通过贯彻循环经济理念,进一步科学招商选商,构建生态型产业链,落实节能减排任务,严格能源结构管理,强化环境管理体制等方面,建议继续结合国家、地方最新生态环境管理要求及原环评及本次跟踪评价提出的相关要求,加强环境管理,促进高新区可持续发展。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链接,附件自行下载。

附件: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公众意见表http://**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有效期限自本公示发布日起10个工作日。

五、公众查阅本报告书的方式与途径

相关公众如需要查阅报告书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联系管委会或环评单位取阅。

六、联系方式

1、规划编制机关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单位:蒲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地址: (略) 蒲城县陈庄镇东鲁村

联系人:何建奇

联系电话:0913-*

电子邮箱:*@*63.com

2、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技术机构名称

编制单位:中圣 (略)

联系地址: (略) 雁塔区丈八一路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029-*


渭南经开区新材料产业聚集区管理办公室

(蒲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日

附件:第二次信息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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