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4年度第1101批实施方案
常州市武进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4年度第1101批实施方案
苏政挂D〔2024〕17号
江苏省人民政 (略) 武进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4年度第1101批
实施方案的批复
(略) 武进区人民政府:
你区呈报的《 (略) 武进区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办理常州市武进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4年度第1101批实施方案及建新区土地征收的请示》(武政发〔2024〕34号)收悉。根据《省政府关于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苏政发〔2021〕40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调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相关审批事项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1〕705号)相关规定, (略) 人民政府落实和承接省级委托用地审批权。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常州市武进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4年度第1101批实施方案》。本次实施方案项目 (略) 武进区礼嘉镇新辰村。拆旧区复垦形成农用地0.8398公顷(含耕地0.8351公顷);建新区用地总面积1.2501公顷,涉及新增建设用地0.7713公顷,其中农用地0.7713公顷(含耕地0.555公顷)。
二、 (略) 武进区将位于礼嘉镇1.2501公顷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
三、你区要强化建新区建新用地管理,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确保建新用地符合供地政策和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落实拆旧区复垦形成农用地和耕地的管护责任,杜绝土地撂荒和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现象。
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复垦、补偿安置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必须按照规定充分听取当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群众意见,依法保障群众知情权、财产权和收益权。收益要及时全部返还农村,优先做好群众安置补偿工作。如发现严重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将责令停止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并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后,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五、请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方案批准后,组织相关部门于7个工作日内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在线监管系统完成备案工作。同时按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及生态管控相关要求,做好供地工作,并将供地情况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2024年5月17日
抄送: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南京局,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略) 武进区自然
资源和规划局。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 2024年5月20日印发
苏政挂D〔2024〕17号
江苏省人民政 (略) 武进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4年度第1101批
实施方案的批复
(略) 武进区人民政府:
你区呈报的《 (略) 武进区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办理常州市武进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4年度第1101批实施方案及建新区土地征收的请示》(武政发〔2024〕34号)收悉。根据《省政府关于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苏政发〔2021〕40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调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相关审批事项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1〕705号)相关规定, (略) 人民政府落实和承接省级委托用地审批权。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常州市武进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4年度第1101批实施方案》。本次实施方案项目 (略) 武进区礼嘉镇新辰村。拆旧区复垦形成农用地0.8398公顷(含耕地0.8351公顷);建新区用地总面积1.2501公顷,涉及新增建设用地0.7713公顷,其中农用地0.7713公顷(含耕地0.555公顷)。
二、 (略) 武进区将位于礼嘉镇1.2501公顷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
三、你区要强化建新区建新用地管理,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确保建新用地符合供地政策和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落实拆旧区复垦形成农用地和耕地的管护责任,杜绝土地撂荒和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现象。
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复垦、补偿安置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必须按照规定充分听取当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群众意见,依法保障群众知情权、财产权和收益权。收益要及时全部返还农村,优先做好群众安置补偿工作。如发现严重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将责令停止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并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后,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五、请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方案批准后,组织相关部门于7个工作日内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在线监管系统完成备案工作。同时按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及生态管控相关要求,做好供地工作,并将供地情况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2024年5月17日
抄送: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南京局,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略) 武进区自然
资源和规划局。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 2024年5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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