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西信义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高级磨料及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山西信义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高级磨料及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吕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山 (略) 年产*吨高级磨料及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的批复


山 (略) :

你公司《关于山 (略) 年产*吨高级磨料及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的请示》及相关申请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

项 (略) 离石区信义镇阳坡村西侧311米处,主要建设原料储存及处理系统、焙烧系统、冶炼及碎选系统、制品生产及储存系统、生产服务综合楼、实验室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等,建成后年产高级磨料20.*吨,蓝刚玉制品20.*吨,环保投资*元,2023年2月该项目经吕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备案(项目代码:2302-*-89-05-*)。

二、根据《山 (略) 年产*吨高级磨料及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专家技术审查意见,该项目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可以满足国家有关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略) 按《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三、项目建设及运行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 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或消除施工期废水、废渣、噪声、扬尘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 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气主要为生产过程产生的污染物、物料储存产生的粉尘、物料输送转运粉尘、运输扬尘、食堂油烟。生产车间全部密闭,原料密闭存储,原料储存、破碎、中转、粉磨、配料、压球、冶炼、碎选、改性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装置+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烘干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石灰石膏法脱硫处理后,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原料粉脱水工序产生废气经SCR脱硝+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回转窑焙烧工序产生废气经SCR脱硝+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石灰石膏法脱硫处理后,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污染物排放执行《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14/2800-2023)表1中排放标准;无组织颗粒物执行《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14/2800-2023)表3中排放标准;食堂配套油烟净化装置,烹饪加工污染物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 *-2001)相应限值。

3. 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废水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洗车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后回用,废水不得外排。

4.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选用低噪生产设备和工艺,采取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南侧、西侧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3类标准,厂界东侧、北侧临交通干线,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4a类标准。

5.加强固体废物的管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回用或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项目设置1座200m2的危废暂存间,废脱硝催化剂、废机油、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2023)及其修改单要求。

6.严格落实并优化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项目环境风险管控,制定有效的应急预案并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环境污染,确保环境安全。

四、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27.23吨/年、二氧化硫10.05吨/年、氮氧化物18.22吨/年。

五、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应及时按相关要求办理排污许可,并进行环保验收,通过验收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如果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应当重新审核。

六、 (略) 生态环 (略) 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负责本项目建设阶段和运营期间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七、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 (略) 生态环 (略) 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吕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5月27日

吕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山 (略) 年产*吨高级磨料及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的批复


山 (略) :

你公司《关于山 (略) 年产*吨高级磨料及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的请示》及相关申请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

项 (略) 离石区信义镇阳坡村西侧311米处,主要建设原料储存及处理系统、焙烧系统、冶炼及碎选系统、制品生产及储存系统、生产服务综合楼、实验室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等,建成后年产高级磨料20.*吨,蓝刚玉制品20.*吨,环保投资*元,2023年2月该项目经吕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备案(项目代码:2302-*-89-05-*)。

二、根据《山 (略) 年产*吨高级磨料及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专家技术审查意见,该项目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可以满足国家有关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略) 按《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三、项目建设及运行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 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或消除施工期废水、废渣、噪声、扬尘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 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气主要为生产过程产生的污染物、物料储存产生的粉尘、物料输送转运粉尘、运输扬尘、食堂油烟。生产车间全部密闭,原料密闭存储,原料储存、破碎、中转、粉磨、配料、压球、冶炼、碎选、改性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装置+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烘干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石灰石膏法脱硫处理后,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原料粉脱水工序产生废气经SCR脱硝+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回转窑焙烧工序产生废气经SCR脱硝+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石灰石膏法脱硫处理后,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污染物排放执行《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14/2800-2023)表1中排放标准;无组织颗粒物执行《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14/2800-2023)表3中排放标准;食堂配套油烟净化装置,烹饪加工污染物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 *-2001)相应限值。

3. 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废水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洗车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后回用,废水不得外排。

4.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选用低噪生产设备和工艺,采取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南侧、西侧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3类标准,厂界东侧、北侧临交通干线,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4a类标准。

5.加强固体废物的管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回用或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项目设置1座200m2的危废暂存间,废脱硝催化剂、废机油、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2023)及其修改单要求。

6.严格落实并优化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项目环境风险管控,制定有效的应急预案并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环境污染,确保环境安全。

四、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27.23吨/年、二氧化硫10.05吨/年、氮氧化物18.22吨/年。

五、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应及时按相关要求办理排污许可,并进行环保验收,通过验收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如果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应当重新审核。

六、 (略) 生态环 (略) 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负责本项目建设阶段和运营期间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七、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 (略) 生态环 (略) 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吕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5月27日

吕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山 (略) 年产*吨高级磨料及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的批复


山 (略) :

你公司《关于山 (略) 年产*吨高级磨料及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的请示》及相关申请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

项 (略) 离石区信义镇阳坡村西侧311米处,主要建设原料储存及处理系统、焙烧系统、冶炼及碎选系统、制品生产及储存系统、生产服务综合楼、实验室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等,建成后年产高级磨料20.*吨,蓝刚玉制品20.*吨,环保投资*元,2023年2月该项目经吕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备案(项目代码:2302-*-89-05-*)。

二、根据《山 (略) 年产*吨高级磨料及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专家技术审查意见,该项目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可以满足国家有关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略) 按《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三、项目建设及运行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 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或消除施工期废水、废渣、噪声、扬尘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 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气主要为生产过程产生的污染物、物料储存产生的粉尘、物料输送转运粉尘、运输扬尘、食堂油烟。生产车间全部密闭,原料密闭存储,原料储存、破碎、中转、粉磨、配料、压球、冶炼、碎选、改性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装置+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烘干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石灰石膏法脱硫处理后,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原料粉脱水工序产生废气经SCR脱硝+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回转窑焙烧工序产生废气经SCR脱硝+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石灰石膏法脱硫处理后,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污染物排放执行《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14/2800-2023)表1中排放标准;无组织颗粒物执行《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14/2800-2023)表3中排放标准;食堂配套油烟净化装置,烹饪加工污染物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 *-2001)相应限值。

3. 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废水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洗车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后回用,废水不得外排。

4.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选用低噪生产设备和工艺,采取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南侧、西侧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3类标准,厂界东侧、北侧临交通干线,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4a类标准。

5.加强固体废物的管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回用或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项目设置1座200m2的危废暂存间,废脱硝催化剂、废机油、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2023)及其修改单要求。

6.严格落实并优化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项目环境风险管控,制定有效的应急预案并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环境污染,确保环境安全。

四、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27.23吨/年、二氧化硫10.05吨/年、氮氧化物18.22吨/年。

五、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应及时按相关要求办理排污许可,并进行环保验收,通过验收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如果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应当重新审核。

六、 (略) 生态环 (略) 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负责本项目建设阶段和运营期间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七、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 (略) 生态环 (略) 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吕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5月27日

吕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山 (略) 年产*吨高级磨料及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的批复


山 (略) :

你公司《关于山 (略) 年产*吨高级磨料及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的请示》及相关申请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

项 (略) 离石区信义镇阳坡村西侧311米处,主要建设原料储存及处理系统、焙烧系统、冶炼及碎选系统、制品生产及储存系统、生产服务综合楼、实验室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等,建成后年产高级磨料20.*吨,蓝刚玉制品20.*吨,环保投资*元,2023年2月该项目经吕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备案(项目代码:2302-*-89-05-*)。

二、根据《山 (略) 年产*吨高级磨料及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专家技术审查意见,该项目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可以满足国家有关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略) 按《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三、项目建设及运行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 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或消除施工期废水、废渣、噪声、扬尘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 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气主要为生产过程产生的污染物、物料储存产生的粉尘、物料输送转运粉尘、运输扬尘、食堂油烟。生产车间全部密闭,原料密闭存储,原料储存、破碎、中转、粉磨、配料、压球、冶炼、碎选、改性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装置+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烘干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石灰石膏法脱硫处理后,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原料粉脱水工序产生废气经SCR脱硝+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回转窑焙烧工序产生废气经SCR脱硝+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石灰石膏法脱硫处理后,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污染物排放执行《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14/2800-2023)表1中排放标准;无组织颗粒物执行《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14/2800-2023)表3中排放标准;食堂配套油烟净化装置,烹饪加工污染物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 *-2001)相应限值。

3. 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废水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洗车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后回用,废水不得外排。

4.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选用低噪生产设备和工艺,采取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南侧、西侧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3类标准,厂界东侧、北侧临交通干线,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4a类标准。

5.加强固体废物的管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回用或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项目设置1座200m2的危废暂存间,废脱硝催化剂、废机油、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2023)及其修改单要求。

6.严格落实并优化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项目环境风险管控,制定有效的应急预案并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环境污染,确保环境安全。

四、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27.23吨/年、二氧化硫10.05吨/年、氮氧化物18.22吨/年。

五、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应及时按相关要求办理排污许可,并进行环保验收,通过验收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如果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应当重新审核。

六、 (略) 生态环 (略) 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负责本项目建设阶段和运营期间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七、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 (略) 生态环 (略) 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吕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5月27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