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科城33亩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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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科城33亩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一、地块概况

农科城33亩地 (略) 温江区科锦路南侧、团结渠东二路西侧交叉口,地块占地面积约33亩(22001.1m2)。

二、地块使用现状

根据现场踏勘,该地块为待开发空地,地块边界已打围。现根据地块内部情况,将调查地块分为①、②号区域分别描述。

①号区域内现杂草丛生,未发现植被生长异常情况,区域土壤无明显异味,无固废堆放与倾倒现象。

②号区域现堆存有部分建渣,主要来源于周边居住小区建设及房屋装修,经人员访谈及现场踏勘了解到,该区域仅涉及建筑垃圾堆存,不含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涉及的种类主要为水泥砖块、废弃塑料包装袋、废弃木材、废弃石膏板材、废弃瓷砖等,不涉及废金属建材、废油漆、涂料和沥青等废弃物。建渣堆存区域约为21亩(主要堆存于②号区域南部,②号区域北部仅分布有少量废弃塑料制品),堆存区高度约为0~1.5m(0~0.6m主要堆存物为水泥建渣混建筑垃圾,0.7~1.5m堆存物为外来弃土),堆存方量仅核算0~0.6m的水泥建渣,按照占地面积及最大堆存高度0.6m估算约为8400方建渣。调查期间区域土壤无明显异味。

三、地块未来用地规划

(略)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官网查阅到的的“《温江区农科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本地块现规划作为“R21二类住宅用地”进行开发使用。

四、调查情况

本地块本次调查共采集1次土壤样品,布设采样点位12个(包括1个对照点位和11个监测点位),共采集土壤样品33份,均低于相应评价标准中的第一类用地标准限值。

本地块调查共涉及地下水点位3个,其中1个对照点位,2个监测点位,本次采集的地下水样品中所有检出项目的监测结果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或《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水标准限值。

地块内共采集固体废物7个样品,固体废物样品中所有检测项目的监测结果均低于《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 5085.3-2007)或《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腐蚀性鉴别》(GB5085.1-2007)表1标准限值要求。

五、初步调查结论

根据国家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文件中关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程序的要求,农科城33亩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表明地块内存在污染源,按程序要求应开展第二阶段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第二阶段的土壤污染初步采样分析结果表明采集的土壤样品中各污染物含量全部低于GB 36600等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地下水中地块内监测点和清洁对照点监测结果均低于评价标准,第二阶段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再进行进行第三阶段场地详细调查工作,地块相关调查工作就此结束。

, (略) ,温江区,成都

一、地块概况

农科城33亩地 (略) 温江区科锦路南侧、团结渠东二路西侧交叉口,地块占地面积约33亩(22001.1m2)。

二、地块使用现状

根据现场踏勘,该地块为待开发空地,地块边界已打围。现根据地块内部情况,将调查地块分为①、②号区域分别描述。

①号区域内现杂草丛生,未发现植被生长异常情况,区域土壤无明显异味,无固废堆放与倾倒现象。

②号区域现堆存有部分建渣,主要来源于周边居住小区建设及房屋装修,经人员访谈及现场踏勘了解到,该区域仅涉及建筑垃圾堆存,不含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涉及的种类主要为水泥砖块、废弃塑料包装袋、废弃木材、废弃石膏板材、废弃瓷砖等,不涉及废金属建材、废油漆、涂料和沥青等废弃物。建渣堆存区域约为21亩(主要堆存于②号区域南部,②号区域北部仅分布有少量废弃塑料制品),堆存区高度约为0~1.5m(0~0.6m主要堆存物为水泥建渣混建筑垃圾,0.7~1.5m堆存物为外来弃土),堆存方量仅核算0~0.6m的水泥建渣,按照占地面积及最大堆存高度0.6m估算约为8400方建渣。调查期间区域土壤无明显异味。

三、地块未来用地规划

(略)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官网查阅到的的“《温江区农科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本地块现规划作为“R21二类住宅用地”进行开发使用。

四、调查情况

本地块本次调查共采集1次土壤样品,布设采样点位12个(包括1个对照点位和11个监测点位),共采集土壤样品33份,均低于相应评价标准中的第一类用地标准限值。

本地块调查共涉及地下水点位3个,其中1个对照点位,2个监测点位,本次采集的地下水样品中所有检出项目的监测结果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或《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水标准限值。

地块内共采集固体废物7个样品,固体废物样品中所有检测项目的监测结果均低于《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 5085.3-2007)或《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腐蚀性鉴别》(GB5085.1-2007)表1标准限值要求。

五、初步调查结论

根据国家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文件中关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程序的要求,农科城33亩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表明地块内存在污染源,按程序要求应开展第二阶段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第二阶段的土壤污染初步采样分析结果表明采集的土壤样品中各污染物含量全部低于GB 36600等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地下水中地块内监测点和清洁对照点监测结果均低于评价标准,第二阶段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再进行进行第三阶段场地详细调查工作,地块相关调查工作就此结束。

, (略) ,温江区,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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