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德令哈市河西街道巴音河村蔬菜大棚项目的公示前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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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德令哈市河西街道巴音河村蔬菜大棚项目的公示前期

按照《青海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青财农字〔2021〕821号)文件,为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更好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河西街道巴音河村蔬菜大棚项目;

二、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三、项目监管单位: (略) 农牧和乡村振兴局;

四、项目建设单位: (略) 人民政府河西街道办事处;

五、项目建设地点:巴音河村;

六、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温室大棚2座及覆膜机、旋耕机、机动喷雾机械、开沟机、植保机等配套附属设施;

七、项目建设期限:总工期7个月,即2024年4月至2024年10月;

八、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九、项目预期效益目标:通过项目建设,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每年为村集体经济增收*元;

十、项目联农带农机制:

1.资产收益带动:项目收益按照《青海省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办法》向村民分红;

2.务工就业带动:项目建成后,可带动农户4人就业;

3.服务延伸带动:对农户提供农机作业服务,通过减免服务费,帮助农户降低生产成本;

4.托管托养带动:将大棚作为生产资料委托给村民经营,享受产业发展红利。

十一、项目资产权属:项目建成后资产权属归河西街道巴音河村村集体所有,后续由河西街道巴音河村进行运营管理;

十二、项目中标及实施结果:项目中标方青海 (略) ,施工单位于2024年4月30日进场施工;

十三、项目资金使用:项目合同总价款*元,按照合同约定,已支付工程预付款*元,设备采购款*元,共计支出*元。


公示时间:2024年5月22日——2024年5月31日

通讯地址: (略) 河西街道办事处

监督电话:0977-*


(略) 人民政府河西街道办事处

2024年5月22日

按照《青海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青财农字〔2021〕821号)文件,为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更好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河西街道巴音河村蔬菜大棚项目;

二、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三、项目监管单位: (略) 农牧和乡村振兴局;

四、项目建设单位: (略) 人民政府河西街道办事处;

五、项目建设地点:巴音河村;

六、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温室大棚2座及覆膜机、旋耕机、机动喷雾机械、开沟机、植保机等配套附属设施;

七、项目建设期限:总工期7个月,即2024年4月至2024年10月;

八、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九、项目预期效益目标:通过项目建设,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每年为村集体经济增收*元;

十、项目联农带农机制:

1.资产收益带动:项目收益按照《青海省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办法》向村民分红;

2.务工就业带动:项目建成后,可带动农户4人就业;

3.服务延伸带动:对农户提供农机作业服务,通过减免服务费,帮助农户降低生产成本;

4.托管托养带动:将大棚作为生产资料委托给村民经营,享受产业发展红利。

十一、项目资产权属:项目建成后资产权属归河西街道巴音河村村集体所有,后续由河西街道巴音河村进行运营管理;

十二、项目中标及实施结果:项目中标方青海 (略) ,施工单位于2024年4月30日进场施工;

十三、项目资金使用:项目合同总价款*元,按照合同约定,已支付工程预付款*元,设备采购款*元,共计支出*元。


公示时间:2024年5月22日——2024年5月31日

通讯地址: (略) 河西街道办事处

监督电话:0977-*


(略) 人民政府河西街道办事处

202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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