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揭东区月城镇西河村双盆地农村集体建房用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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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揭东区月城镇西河村双盆地农村集体建房用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摘要

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 (略) 揭东区月城镇西河村双盆地农村集体建房用地地块。

占地面积:总占地面积为*.37m2

地理位置: (略) 揭东区月城镇西河村双盆地。中心经纬度为116.*°E,23.*°N。

土地使用权人:揭东区月城镇西河经济联合社。

调查单位:广州荣耀 (略) 。

检测单位:广东 (略) 。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现状为平整土地。

用地规划:一类居住用地。

调查原由:依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联动监管的通知》(粤环发〔2021〕2号)等规定,纳入联动监管地块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名录,须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编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略) 揭东区月城镇西河村双盆地农村集体建房用地地块原用途涉及林地、耕地、园地和*地水域,现地块用途为“一住两公”,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开展评估工作。

二、地块内历史和现状用地情况

地块历史上一直为耕地,2000年前地块为农田;2000年后西北角种植女王椰子树,地块其他部分种巴西地毯草;2017年11月被征收后地块内植物无人打理,变为荒地,2022.1月开始平整,地块内将地势高的土挪至地势低的地方填平,无外来填土,平整土地闲置至今,现有建筑为西北角有2座临时搭建工房,主要用来存放施工工具,地面零散堆放建筑材料,其他区域均为空地。

此外,地块内南侧有一条200多米的沟渠,无上游来水,干旱时沟渠内无水,多雨季节则因地势低洼形成积水。

三、第一阶段调查情况—污染识别

地块内污染识别:

地块2000年前地块为农田;2000年后西北角种植女王椰子树,地块其他部分种巴西地毯草;2017年11月被征收作为农村集体建房用地地块内植物无人打理,变为荒地,2022年1月开始清理地块内植物并平整,闲置至今。

地块2000年前作为农田时,主要种植水稻,施用农家有机肥;2000年后种植树、草时,主要施用有机肥,含有腐殖质的复合肥料;2017年11月被征收后作为荒地;2022年1月开始对地块进行平整,有机械设备,如挖机、吊车、货车等进驻地块进行平整、打基坑等。

地块总面积为*.37m2。根据收集到的资料显示,该地块历史至今,一直无工业企业活动。

地块内污染识别总结:因调查地块历史至今均无工业企业活动,但因机械设备,如挖机、吊车、货车等进驻地块进行平整、打基坑,对本地块可能造成污染的因子为总石油烃。

相邻地块污染识别总结:

调查地块周边500米范围共有24家在产企业,按照生产工艺分为6类:服装制造、机加工、手工包装、仓库、食品制造和医药制造企业。

其中3家服装制造、6家手工包装、1家仓库、2家食品制 (略) 制造企业不会产生生产废水、生产废气和危险废渣,对调查地块造成污染的可能性极小。剩余1家服装制造企业—— (略) (略) ,其生产过程中因为有机械设备的使用,固体废物废润滑油中可能含有总石油烃。

剩余10家机加工企业, (略) (略) 、揭阳产业园月城镇名亿五金厂、 (略) 、 (略) (略) 、 (略) 嘉 (略) 、培利亨 (略) 、佳士德精密五金(广东)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不产生废气、生产废水和危险废渣,但因为有机械设备的使用,固体废物废润滑油中可能含有总石油烃,故企业对本地块可能造成污染的因子包括总石油烃; (略) (略) 的生产过程中会产生的喷淋废水被循环利用不外排,因打砂、抛光产生金属粉尘,氩弧焊接产生焊接烟尘,故该企业对本地块可能造成污染的因子包括总石油烃、铜、镍、铅; (略) 德乔五金厂的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固体废物废润滑油,故该企业对本地块可能造成污染的因子包括总石油烃; (略) (略) 的生产过程中会产生抛光颗粒物、废UV光解灯管,故该企业对本地块可能造成污染的因子包括总石油烃、铬、镍、汞。

综上,本地块涉及的特征污染物包括:铜、镍、铅、铬、汞和总石油烃。

四、第二阶段调查情况—布点采样分析

初步采样方案:

针对本地块,整个区域采用不大于100m×1 (略) 格布点,共布设6个土壤采样点S1-S6。在地块紧邻企业密集分布区域加密布点S7。

其中土壤点S4兼顾历史上农用 (略) 影响,采样深度为1米,分两层采集样品,深度分别设置在0米-0.5米和0.5米—1米;S1、S2、S3、S5、S6、S7的布点位置兼顾考虑周边机加工企业影响,采样深度不少于5米,每个土壤点采集4个深度土壤样品。在地块外具相同土壤类型、未经扰动、周边没有污染源的地方布设2个表层土壤对照点DZ1、DZ2。

在地块内上、中、下游布设4口地下水监测井W1、W2、W3、W4,呈四边形布设。在南侧沟渠西部布设1个地表水监测点。

检测指标:

根据地块内及周边企业污染识别出的特征污染物包括铜、镍、铅、总石油烃。

因此,本次进场采样土壤监测项目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表1中45项、pH值、水分、石油烃(C10-C40);地下水和地表水监测项目为重金属7项(六价铬、镉、镍、铜、铅、汞、砷)及pH、浊度、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

污染物风险筛选值:

本项目土壤环境风险评价筛选值参考的标准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地下水选用《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中的Ⅳ类标准限值进行评价,对于(GB/T*-2017)中没有的指标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参照《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进行推导。地表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Ⅳ类标准,对于该标准中未涉及的污染物浊度不评价,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参照《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进行推导。

采样分析结果:

(1)土壤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初步共采样29个土壤样品进行了pH值、水分、重金属7项(镉、汞、砷、镍、铅、铜、六价铬)及挥发性有机物27项、半挥发性有机物11项、石油烃(C10-C40)的检测。

本次进场采样检测结果显示,调查地块土壤样品pH值范围为4.19~8.15,汞的含量范围在0.029~1.44mg/kg,铜的含量范围在3~25mg/kg,铅的含量范围在27~188mg/kg,砷的含量范围在2.86~15.1mg/kg,镉的含量范围在0.01~0.16mg/kg,镍的含量范围在5~32mg/kg,六价铬的含量范围在0.8~1.9mg/kg,石油烃(C10-C40)的含量范围在22~82mg/kg。

根据土壤样品检测汇总结果可知,本次采样检测土壤样品中,挥发性有机物27项、半挥发性有机物11项均未检出,重金属(六价铬、汞、镍、铜、镉、铅、砷)、石油烃(C10-C40)在土壤中的检出量均低于GB*所规定的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土壤中重金属、石油烃(C10-C40)含量对人体健康的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

(2)地下水

本次进场时共采集4个地下水样品,共检测10项因子。地下水监测结果显示:检出的项目有pH、浊度、镍、铜、铅、镉、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其余因子均未检出。其中重金属(镍、铜、铅、镉)、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在地下水中的检出值均低于相应的标准值;pH相对于标准限值偏酸;浊度超标,最大超标30.3倍。

pH值偏酸性是受区域自然背景因素影响造成的,浊度超标是因为地块周边黏土质在洗井时易混入地下水中而引起浑浊。

导致地下水pH较低的酸类物质、浊度超标的黏土质均不属于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中关注的有毒有害物质,调查地块所在区域均已供应自来水,不以地下水作为饮用水源,因此不存在饮用地下水暴露途径,上述超筛指标对人体健康的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

(3)地表水

本次进场采样过程中,对南侧沟渠采集了1个地表水样品,共检测10项因子。地表水监测结果显示:检出的项目有pH值、浊度、铜、铅、镍、砷、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其余3项因子均未检出。地表水中pH符合标准限值,污染物(铜、铅、镍、砷、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检出值均低于本项目选定的筛选值。

五、初步调查结论与建议

通过以上信息调查和采样分析结果分析,调查地块土壤中污染物含量未超过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除pH、浊度以外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中Ⅳ类限值含量,地下水pH和浊度不属于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中有毒有害物质。本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根据调查评估流程,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结束。

调查地块作为居住用地(R)进行开发时,其土壤和地下水不会对未来的暴露受体产生健康风险,该地块可根据其具体规划用途进行开发。

, (略) ,揭东区,揭阳
摘要

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 (略) 揭东区月城镇西河村双盆地农村集体建房用地地块。

占地面积:总占地面积为*.37m2

地理位置: (略) 揭东区月城镇西河村双盆地。中心经纬度为116.*°E,23.*°N。

土地使用权人:揭东区月城镇西河经济联合社。

调查单位:广州荣耀 (略) 。

检测单位:广东 (略) 。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现状为平整土地。

用地规划:一类居住用地。

调查原由:依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联动监管的通知》(粤环发〔2021〕2号)等规定,纳入联动监管地块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名录,须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编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略) 揭东区月城镇西河村双盆地农村集体建房用地地块原用途涉及林地、耕地、园地和*地水域,现地块用途为“一住两公”,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开展评估工作。

二、地块内历史和现状用地情况

地块历史上一直为耕地,2000年前地块为农田;2000年后西北角种植女王椰子树,地块其他部分种巴西地毯草;2017年11月被征收后地块内植物无人打理,变为荒地,2022.1月开始平整,地块内将地势高的土挪至地势低的地方填平,无外来填土,平整土地闲置至今,现有建筑为西北角有2座临时搭建工房,主要用来存放施工工具,地面零散堆放建筑材料,其他区域均为空地。

此外,地块内南侧有一条200多米的沟渠,无上游来水,干旱时沟渠内无水,多雨季节则因地势低洼形成积水。

三、第一阶段调查情况—污染识别

地块内污染识别:

地块2000年前地块为农田;2000年后西北角种植女王椰子树,地块其他部分种巴西地毯草;2017年11月被征收作为农村集体建房用地地块内植物无人打理,变为荒地,2022年1月开始清理地块内植物并平整,闲置至今。

地块2000年前作为农田时,主要种植水稻,施用农家有机肥;2000年后种植树、草时,主要施用有机肥,含有腐殖质的复合肥料;2017年11月被征收后作为荒地;2022年1月开始对地块进行平整,有机械设备,如挖机、吊车、货车等进驻地块进行平整、打基坑等。

地块总面积为*.37m2。根据收集到的资料显示,该地块历史至今,一直无工业企业活动。

地块内污染识别总结:因调查地块历史至今均无工业企业活动,但因机械设备,如挖机、吊车、货车等进驻地块进行平整、打基坑,对本地块可能造成污染的因子为总石油烃。

相邻地块污染识别总结:

调查地块周边500米范围共有24家在产企业,按照生产工艺分为6类:服装制造、机加工、手工包装、仓库、食品制造和医药制造企业。

其中3家服装制造、6家手工包装、1家仓库、2家食品制 (略) 制造企业不会产生生产废水、生产废气和危险废渣,对调查地块造成污染的可能性极小。剩余1家服装制造企业—— (略) (略) ,其生产过程中因为有机械设备的使用,固体废物废润滑油中可能含有总石油烃。

剩余10家机加工企业, (略) (略) 、揭阳产业园月城镇名亿五金厂、 (略) 、 (略) (略) 、 (略) 嘉 (略) 、培利亨 (略) 、佳士德精密五金(广东)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不产生废气、生产废水和危险废渣,但因为有机械设备的使用,固体废物废润滑油中可能含有总石油烃,故企业对本地块可能造成污染的因子包括总石油烃; (略) (略) 的生产过程中会产生的喷淋废水被循环利用不外排,因打砂、抛光产生金属粉尘,氩弧焊接产生焊接烟尘,故该企业对本地块可能造成污染的因子包括总石油烃、铜、镍、铅; (略) 德乔五金厂的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固体废物废润滑油,故该企业对本地块可能造成污染的因子包括总石油烃; (略) (略) 的生产过程中会产生抛光颗粒物、废UV光解灯管,故该企业对本地块可能造成污染的因子包括总石油烃、铬、镍、汞。

综上,本地块涉及的特征污染物包括:铜、镍、铅、铬、汞和总石油烃。

四、第二阶段调查情况—布点采样分析

初步采样方案:

针对本地块,整个区域采用不大于100m×1 (略) 格布点,共布设6个土壤采样点S1-S6。在地块紧邻企业密集分布区域加密布点S7。

其中土壤点S4兼顾历史上农用 (略) 影响,采样深度为1米,分两层采集样品,深度分别设置在0米-0.5米和0.5米—1米;S1、S2、S3、S5、S6、S7的布点位置兼顾考虑周边机加工企业影响,采样深度不少于5米,每个土壤点采集4个深度土壤样品。在地块外具相同土壤类型、未经扰动、周边没有污染源的地方布设2个表层土壤对照点DZ1、DZ2。

在地块内上、中、下游布设4口地下水监测井W1、W2、W3、W4,呈四边形布设。在南侧沟渠西部布设1个地表水监测点。

检测指标:

根据地块内及周边企业污染识别出的特征污染物包括铜、镍、铅、总石油烃。

因此,本次进场采样土壤监测项目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表1中45项、pH值、水分、石油烃(C10-C40);地下水和地表水监测项目为重金属7项(六价铬、镉、镍、铜、铅、汞、砷)及pH、浊度、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

污染物风险筛选值:

本项目土壤环境风险评价筛选值参考的标准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地下水选用《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中的Ⅳ类标准限值进行评价,对于(GB/T*-2017)中没有的指标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参照《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进行推导。地表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Ⅳ类标准,对于该标准中未涉及的污染物浊度不评价,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参照《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进行推导。

采样分析结果:

(1)土壤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初步共采样29个土壤样品进行了pH值、水分、重金属7项(镉、汞、砷、镍、铅、铜、六价铬)及挥发性有机物27项、半挥发性有机物11项、石油烃(C10-C40)的检测。

本次进场采样检测结果显示,调查地块土壤样品pH值范围为4.19~8.15,汞的含量范围在0.029~1.44mg/kg,铜的含量范围在3~25mg/kg,铅的含量范围在27~188mg/kg,砷的含量范围在2.86~15.1mg/kg,镉的含量范围在0.01~0.16mg/kg,镍的含量范围在5~32mg/kg,六价铬的含量范围在0.8~1.9mg/kg,石油烃(C10-C40)的含量范围在22~82mg/kg。

根据土壤样品检测汇总结果可知,本次采样检测土壤样品中,挥发性有机物27项、半挥发性有机物11项均未检出,重金属(六价铬、汞、镍、铜、镉、铅、砷)、石油烃(C10-C40)在土壤中的检出量均低于GB*所规定的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土壤中重金属、石油烃(C10-C40)含量对人体健康的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

(2)地下水

本次进场时共采集4个地下水样品,共检测10项因子。地下水监测结果显示:检出的项目有pH、浊度、镍、铜、铅、镉、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其余因子均未检出。其中重金属(镍、铜、铅、镉)、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在地下水中的检出值均低于相应的标准值;pH相对于标准限值偏酸;浊度超标,最大超标30.3倍。

pH值偏酸性是受区域自然背景因素影响造成的,浊度超标是因为地块周边黏土质在洗井时易混入地下水中而引起浑浊。

导致地下水pH较低的酸类物质、浊度超标的黏土质均不属于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中关注的有毒有害物质,调查地块所在区域均已供应自来水,不以地下水作为饮用水源,因此不存在饮用地下水暴露途径,上述超筛指标对人体健康的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

(3)地表水

本次进场采样过程中,对南侧沟渠采集了1个地表水样品,共检测10项因子。地表水监测结果显示:检出的项目有pH值、浊度、铜、铅、镍、砷、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其余3项因子均未检出。地表水中pH符合标准限值,污染物(铜、铅、镍、砷、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检出值均低于本项目选定的筛选值。

五、初步调查结论与建议

通过以上信息调查和采样分析结果分析,调查地块土壤中污染物含量未超过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除pH、浊度以外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中Ⅳ类限值含量,地下水pH和浊度不属于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中有毒有害物质。本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根据调查评估流程,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结束。

调查地块作为居住用地(R)进行开发时,其土壤和地下水不会对未来的暴露受体产生健康风险,该地块可根据其具体规划用途进行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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