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婺城分局关于2024年5月2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婺城分局关于2024年5月2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浙江 (略) 新建实验室项目 | (略) 婺 (略) 269号2号楼 | 浙江 (略) | 浙江 (略) 成立于2023年8月,是一家专业从事检验检测服务、室内环境检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等的企业。公司 (略) 场调研,并结合自身实际,拟投资1232.*元, (略) 双丰皮件 (略) 婺 (略) 269号2号楼4F、5F作为项目用房,引进国内外先进的环境检测高端精密设备,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和其他检测设备,形成年分析*项检测项目的服务规模。项目建成后,预计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该项目已于2024年1月2 (略) 婺城区经济商务局进行立项备案,项目代码:2401-*-07-02-*。 | /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大气环境: 实验室酸性废气(硫酸雾、氯化氢):通过通风柜或集气罩收集,采用碱液喷淋处理后引至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实验室有机废气(非*烷总烃):通过通风柜或集气罩收集,采用活性炭颗粒吸附处理后引至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水环境: 二次清洗废水(外排)和生活污水经沼气净化池处理 (略) (略) , (略) 秋滨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最终排入金华江。 声环境: 采取降噪、基础减振、建筑物隔声等措施; 固废:一般固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置;危废:实验废液、废试剂瓶、废弃样品(含过期试剂)、清洗废液、捞渣和污泥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废活性炭颗粒委托活性炭颗粒再生单位代为处置。 |
2 | 婺城区数字化再生资源分拣处置中心项目 | (略) 婺城区临江单元330国道以东、 (略) 以南、西溪街以西 | (略) (略) | (略) (略) 是一家专业从事一般工业固废、再生资源分拣的企业, (略) 婺城区临江单元330国道以东、 (略) 以南、西溪街以西。2024年,企业拟投资9309.*元,购置破碎机、磁选机、输送机等先进的分拣流水线设备,实施婺城区数字化再生资源分拣处置中心项目,预计年分拣能力达*吨。本项目已于2024年2月29 (略) 婺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项目代码:2402-*-04-01-*。 | /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大气环境: 运输扬尘:对进出 (略) 硬化,洒水降尘,增加洒水次数降尘;堆场扬尘:堆场 (略) 全面覆盖,每天定时水雾喷淋降尘;破碎粉尘:经布袋除尘后引至室外15m高空排放。破碎粉尘:经布袋除尘后引至室外15m高空排放。汽车尾气:车辆做好定期维护、检修工作,尾气通过大气自然扩散。恶臭:加强通风换气 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 (略) 婺 (略) 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声环境: 采取降噪、基础减振、建筑物隔声等措施; 固废:除尘粉尘、出料交由相应固体废物处理能力的单位(焚烧厂、填埋厂)处置;磁选金属、再生资源出 (略) ;生活垃圾、捞渣和污泥由环卫部门处置。 |
3 | (略) 昇 (略) 年产环保石灰乳液*吨生产线技改项目 | (略) 婺城区竹马工 (略) 63号 | (略) 昇 (略) | (略) 昇 (略) 成立于2024年01月15日,公 (略) (略) (略) 婺城区竹马乡竹马工 (略) 63号2号楼,租用面积为1300m2。 项目总投资*元,设备投入*元,采购国内先进的振动筛、提升机、消化罐等设备,通过搅拌、分筛、洗渣等工序,形成年产环保石灰乳液*吨生产线。 | 无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1、废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 (略) 婺城新城区污水处理厂;气旋塔喷淋废水、洗渣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均回用于搅拌工序,不外排。 2、废气:要求企业加强车间的通风换气,项目将卸料、提升、计量、搅拌工序废气经收集后引至一套“气旋塔喷淋装置”进行处理后经15m排气筒高空排放。。 3、噪声:合理布局生产车间内运转设备,设备选型优选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时采取加固减震措施。 4、固废: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5月28日至2024年6月4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金华婺城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579-* 传真:0579-*
通讯地址: (略) 婺城 (略) 1100号合丰产业园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浙江 (略) 新建实验室项目 | (略) 婺 (略) 269号2号楼 | 浙江 (略) | 浙江 (略) 成立于2023年8月,是一家专业从事检验检测服务、室内环境检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等的企业。公司 (略) 场调研,并结合自身实际,拟投资1232.*元, (略) 双丰皮件 (略) 婺 (略) 269号2号楼4F、5F作为项目用房,引进国内外先进的环境检测高端精密设备,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和其他检测设备,形成年分析*项检测项目的服务规模。项目建成后,预计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该项目已于2024年1月2 (略) 婺城区经济商务局进行立项备案,项目代码:2401-*-07-02-*。 | /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大气环境: 实验室酸性废气(硫酸雾、氯化氢):通过通风柜或集气罩收集,采用碱液喷淋处理后引至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实验室有机废气(非*烷总烃):通过通风柜或集气罩收集,采用活性炭颗粒吸附处理后引至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水环境: 二次清洗废水(外排)和生活污水经沼气净化池处理 (略) (略) , (略) 秋滨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最终排入金华江。 声环境: 采取降噪、基础减振、建筑物隔声等措施; 固废:一般固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置;危废:实验废液、废试剂瓶、废弃样品(含过期试剂)、清洗废液、捞渣和污泥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废活性炭颗粒委托活性炭颗粒再生单位代为处置。 |
2 | 婺城区数字化再生资源分拣处置中心项目 | (略) 婺城区临江单元330国道以东、 (略) 以南、西溪街以西 | (略) (略) | (略) (略) 是一家专业从事一般工业固废、再生资源分拣的企业, (略) 婺城区临江单元330国道以东、 (略) 以南、西溪街以西。2024年,企业拟投资9309.*元,购置破碎机、磁选机、输送机等先进的分拣流水线设备,实施婺城区数字化再生资源分拣处置中心项目,预计年分拣能力达*吨。本项目已于2024年2月29 (略) 婺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项目代码:2402-*-04-01-*。 | /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大气环境: 运输扬尘:对进出 (略) 硬化,洒水降尘,增加洒水次数降尘;堆场扬尘:堆场 (略) 全面覆盖,每天定时水雾喷淋降尘;破碎粉尘:经布袋除尘后引至室外15m高空排放。破碎粉尘:经布袋除尘后引至室外15m高空排放。汽车尾气:车辆做好定期维护、检修工作,尾气通过大气自然扩散。恶臭:加强通风换气 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 (略) 婺 (略) 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声环境: 采取降噪、基础减振、建筑物隔声等措施; 固废:除尘粉尘、出料交由相应固体废物处理能力的单位(焚烧厂、填埋厂)处置;磁选金属、再生资源出 (略) ;生活垃圾、捞渣和污泥由环卫部门处置。 |
3 | (略) 昇 (略) 年产环保石灰乳液*吨生产线技改项目 | (略) 婺城区竹马工 (略) 63号 | (略) 昇 (略) | (略) 昇 (略) 成立于2024年01月15日,公 (略) (略) (略) 婺城区竹马乡竹马工 (略) 63号2号楼,租用面积为1300m2。 项目总投资*元,设备投入*元,采购国内先进的振动筛、提升机、消化罐等设备,通过搅拌、分筛、洗渣等工序,形成年产环保石灰乳液*吨生产线。 | 无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1、废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 (略) 婺城新城区污水处理厂;气旋塔喷淋废水、洗渣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均回用于搅拌工序,不外排。 2、废气:要求企业加强车间的通风换气,项目将卸料、提升、计量、搅拌工序废气经收集后引至一套“气旋塔喷淋装置”进行处理后经15m排气筒高空排放。。 3、噪声:合理布局生产车间内运转设备,设备选型优选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时采取加固减震措施。 4、固废: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5月28日至2024年6月4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金华婺城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579-* 传真:0579-*
通讯地址: (略) 婺城 (略) 1100号合丰产业园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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