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发改投资字〔2024〕26号平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桥亭乡农产品加工基地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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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发改投资字〔2024〕26号平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桥亭乡农产品加工基地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平发改投资字〔2024〕26号平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桥亭乡农产品加工基地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2024-05-28 08:22:00 来源: 平乐县发展和改革局

平乐县桥亭乡人民政府:

报来《平乐县桥亭乡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审批桥亭乡农产品加工基地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桥政报〔2024〕1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优化农村产业结构,促进地方经济整体发展的需要,同意建设桥亭乡农产品加工基地。

二、项目名称:桥亭乡农产品加工基地。

三、项目代码:2405-*-04-05-*。

四、项目建设地点:平乐县桥亭乡平石村委车洞自然村。

五、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将宝沙村、龙练村、潮水村、民安村、大塘村、民益村、江右村、六冲村、平石村、上堡村共计10个的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投入桥亭乡农产品加工基地,用地面积5795.14平方米,建筑面积4607.60平方米。新建一栋一层的钢结构厂房,外围采用厚灰色压型波形彩钢板,设置冷冻库、烤房、变压器房等,配套室外地面硬化等附属工程。

六、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项目估算总投资770.*元。根据《平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下达2024年提前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方案及项目计划的批复》(平政办函〔2024〕38号),项目建设资金通过2024年提前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解决。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一阶段工作。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



平乐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5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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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发改投资字〔2024〕26号平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桥亭乡农产品加工基地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2024-05-28 08:22:00 来源: 平乐县发展和改革局

平乐县桥亭乡人民政府:

报来《平乐县桥亭乡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审批桥亭乡农产品加工基地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桥政报〔2024〕1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优化农村产业结构,促进地方经济整体发展的需要,同意建设桥亭乡农产品加工基地。

二、项目名称:桥亭乡农产品加工基地。

三、项目代码:2405-*-04-05-*。

四、项目建设地点:平乐县桥亭乡平石村委车洞自然村。

五、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将宝沙村、龙练村、潮水村、民安村、大塘村、民益村、江右村、六冲村、平石村、上堡村共计10个的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投入桥亭乡农产品加工基地,用地面积5795.14平方米,建筑面积4607.60平方米。新建一栋一层的钢结构厂房,外围采用厚灰色压型波形彩钢板,设置冷冻库、烤房、变压器房等,配套室外地面硬化等附属工程。

六、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项目估算总投资770.*元。根据《平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下达2024年提前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方案及项目计划的批复》(平政办函〔2024〕38号),项目建设资金通过2024年提前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解决。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一阶段工作。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



平乐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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