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本源纸塑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500吨标签纸及1200吨书皮膜扩建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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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本源纸塑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500吨标签纸及1200吨书皮膜扩建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公示

  • 项目基本情况

浙江 (略) 经市场调研发现,经过印刷后的书皮膜 (略) 场并未饱和,特别义乌是面相全国, (略) 场前提下,具有极大的发展空间。为进一步拔高企业定位,提升产品竞争力,提高产品品质,故投资2000万元,依托原有厂房以及自有新建厂房提高标签纸产能、增加产品种类。项目建成后,预计全厂年产20500吨标签纸及1200吨书皮膜。

**日,浙江 (略) 根据《浙江 (略) 年产20500吨标签纸及1200吨书皮膜扩建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环境影响评价和审批部门审批批复要求对浙江 (略) 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项目验收结论

1、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活污水所测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类日均值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排 (略) 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其他企业标准。

2、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拉片、淋膜、热熔胶搅拌以及涂布废气所测非*烷总烃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3、验收监测期间,项目上硅、胶印、天然气燃烧废气所测非*烷总烃排放达到《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6-2022)中表1的标准,其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达到《 (略)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浙环函(2019)315号)中规定的标准限值。

4、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柔印、水胶涂布、天然气燃烧废气所测非*烷总烃排放达到《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6-2022)中表1的标准,其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达到《 (略)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浙环函(2019)315号)中规定的标准限值。

5、验收监测期间,项目上硅、天然气燃烧废气所测非*烷总烃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新污染源的二级标准,其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达到《 (略)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浙环函(2019)315号)中规定的标准限值。

6、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无组织废气所测非*烷总烃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9浓度限值。厂区内车间外VOCs无组织排放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表A.1规定限值。敏感点环境空气中非*烷总烃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相关要求。

7、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昼间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敏感点环境昼间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2类标准限值。

8、项目产生的化学品废原料桶,含油墨等废抹布、劳保用品,废活性炭,废橡皮布,润版废液,废滤袋,废胶,污泥,废油属于危险固废,收集后委托浙江 (略) 代为处置;包装废料,纸边角料,不合格品等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9、项目产生污染物排放总量:VOCs 0.082吨/年,二氧化硫0.058吨/年,氮氧化物0.117吨/年,符合环评批复中总量控制指标。

项目名称:浙江 (略) 年产20500吨标签纸及1200吨书皮膜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浙江 (略)

建设地点: (略) 廿三里街道武溪北街76号

公示期限:**日-**日(共20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1、监测验收报告 2、专家意见(提取码: 4skv)

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以下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及时得到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浙江 (略) ,电话:*

验收监测单位,浙江丰合 (略) ,电话:0579-*

  • 项目基本情况

浙江 (略) 经市场调研发现,经过印刷后的书皮膜 (略) 场并未饱和,特别义乌是面相全国, (略) 场前提下,具有极大的发展空间。为进一步拔高企业定位,提升产品竞争力,提高产品品质,故投资2000万元,依托原有厂房以及自有新建厂房提高标签纸产能、增加产品种类。项目建成后,预计全厂年产20500吨标签纸及1200吨书皮膜。

**日,浙江 (略) 根据《浙江 (略) 年产20500吨标签纸及1200吨书皮膜扩建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环境影响评价和审批部门审批批复要求对浙江 (略) 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项目验收结论

1、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活污水所测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类日均值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排 (略) 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其他企业标准。

2、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拉片、淋膜、热熔胶搅拌以及涂布废气所测非*烷总烃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3、验收监测期间,项目上硅、胶印、天然气燃烧废气所测非*烷总烃排放达到《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6-2022)中表1的标准,其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达到《 (略)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浙环函(2019)315号)中规定的标准限值。

4、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柔印、水胶涂布、天然气燃烧废气所测非*烷总烃排放达到《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6-2022)中表1的标准,其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达到《 (略)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浙环函(2019)315号)中规定的标准限值。

5、验收监测期间,项目上硅、天然气燃烧废气所测非*烷总烃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新污染源的二级标准,其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达到《 (略)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浙环函(2019)315号)中规定的标准限值。

6、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无组织废气所测非*烷总烃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9浓度限值。厂区内车间外VOCs无组织排放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表A.1规定限值。敏感点环境空气中非*烷总烃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相关要求。

7、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昼间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敏感点环境昼间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2类标准限值。

8、项目产生的化学品废原料桶,含油墨等废抹布、劳保用品,废活性炭,废橡皮布,润版废液,废滤袋,废胶,污泥,废油属于危险固废,收集后委托浙江 (略) 代为处置;包装废料,纸边角料,不合格品等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9、项目产生污染物排放总量:VOCs 0.082吨/年,二氧化硫0.058吨/年,氮氧化物0.117吨/年,符合环评批复中总量控制指标。

项目名称:浙江 (略) 年产20500吨标签纸及1200吨书皮膜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浙江 (略)

建设地点: (略) 廿三里街道武溪北街76号

公示期限:**日-**日(共20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1、监测验收报告 2、专家意见(提取码: 4skv)

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以下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及时得到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浙江 (略) ,电话:*

验收监测单位,浙江丰合 (略) ,电话:0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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