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山湖科学城至光明科学城通道东莞段二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松山湖科学城至光明科学城通道东莞段二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目前,《松山湖科学城至光明科学城通道(东莞段)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的要求,现公开以下信息:
一、项目概况及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全 (略) 大朗镇境内,全长约2.4km,大致呈南北走向。项目起点顺接科学城通道一期(起点桩号C1K2+507),往西南以S型曲线穿越罗田水库现状物理隔离区、二级水源保护区及樟木头林场;路线避让罗田水库一级水源保护区、红花油茶森林公园、现状220KV高压塔,终点至莞深交界接顺南光快速北延,左线终点桩号CL1K4+902.275,右线终点桩号CR1K4+913.144。 (略) 北 (略) 界内通过定向匝道接入南光快速北延,实现与本项目交通转换。本次于CL1K3+245.95~CL1K3+333.845预留林场匝道出入口。
项目采用双向六车 (略) 技术标准,设计速度为60km/h,路基段标准宽度35.0m。项目 (略) 线全长2.4km,隧道段613.5m/2座、桥梁段1142.5m/4座,涵洞1座。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等相关内容详见《松山湖科学城至光明科学城通道(东莞段)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及公众 (略) 络链接
征求意见稿全文及公 (略) 络链接:链接:http://**-Qc5XywakHp6dvlmnLfw;提取码:6emn。
三、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请联系项目建设单位、环评编制单位。
1、建设单位: (略) (略)
联系地址: (略) 东城 (略) 东城段199号
联 系 人:郭工 ????????联系电话:0769-*
2、环评单位:广西 (略)
联系地址: (略) 青秀区民族大道153号交通设计大厦
联 系 人:刘工 ????????联系电话:0771-*
电子邮箱:*@*63.com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听取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因此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略) 大朗镇沿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同时也欢迎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以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宝贵意见。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来电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或意见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不得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起10个工作日内。
(略) (略)
2024年5月28日
目前,《松山湖科学城至光明科学城通道(东莞段)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的要求,现公开以下信息:
一、项目概况及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全 (略) 大朗镇境内,全长约2.4km,大致呈南北走向。项目起点顺接科学城通道一期(起点桩号C1K2+507),往西南以S型曲线穿越罗田水库现状物理隔离区、二级水源保护区及樟木头林场;路线避让罗田水库一级水源保护区、红花油茶森林公园、现状220KV高压塔,终点至莞深交界接顺南光快速北延,左线终点桩号CL1K4+902.275,右线终点桩号CR1K4+913.144。 (略) 北 (略) 界内通过定向匝道接入南光快速北延,实现与本项目交通转换。本次于CL1K3+245.95~CL1K3+333.845预留林场匝道出入口。
项目采用双向六车 (略) 技术标准,设计速度为60km/h,路基段标准宽度35.0m。项目 (略) 线全长2.4km,隧道段613.5m/2座、桥梁段1142.5m/4座,涵洞1座。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等相关内容详见《松山湖科学城至光明科学城通道(东莞段)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及公众 (略) 络链接
征求意见稿全文及公 (略) 络链接:链接:http://**-Qc5XywakHp6dvlmnLfw;提取码:6emn。
三、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请联系项目建设单位、环评编制单位。
1、建设单位: (略) (略)
联系地址: (略) 东城 (略) 东城段199号
联 系 人:郭工 ????????联系电话:0769-*
2、环评单位:广西 (略)
联系地址: (略) 青秀区民族大道153号交通设计大厦
联 系 人:刘工 ????????联系电话:0771-*
电子邮箱:*@*63.com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听取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因此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略) 大朗镇沿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同时也欢迎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以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宝贵意见。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来电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或意见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不得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起10个工作日内。
(略) (略)
202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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