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沈阳炼焦煤气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报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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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沈阳炼焦煤气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报告公示

原沈阳炼焦煤气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报告公示

原沈阳炼焦煤气地块(以下简称“修复地块”)位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 (略) 1号,占地面积约*m2

(1)地块调查与风险评估

2019年底至2020年10月,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委托辽宁有 (略) 开展了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11 (略) 生态环境局组织的专家评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显示地块土壤受到有机污染物污染,超过筛选值的指标包括苯、硝基苯、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a]荧蒽、苯并[k]荧蒽、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及石油烃。

2021年4~6月,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委托沈阳 (略) 对地上现有堆土进行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021年6 (略) 生态环境局组织的专家评审。该报告显示土壤PAHs(萘、苯并[a]蒽、苯并[b]荧蒽、苯并[a]芘、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和总石油烃(C10-C40)超过第二类用地筛选值,以苯并[a]芘为代表。

2021年4~7月,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委托辽宁华一环 (略) 开展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8月通过了省生态环境厅会同自然资源厅组织的专家评审。土壤污染风险评估结果表明:(1)地块地表以下土壤9种关注污染物中,除总石油烃不存在致癌风险外,其他8种关注污染物(苯+7种高环PAHs)总致癌风险均超过10-6,风险不可接受;二苯并[a,h]蒽致癌风险达到2.73×10-4、苯并[a]芘致癌风险达到6.31×10-5,风险水平较高。苯和总石油烃(C10-C40)非致癌风险可接受,萘和苯并[a]芘非致癌风险不可接受;苯并[a]芘非致癌风险达到9.94,风险水平较高。总体上,总石油烃风险可接受,其他8种关注污染物风险不可接受。(2)土堆土壤7种关注污染物中,除总石油烃不存在致癌风险外,其他6种关注污染物(6种PAHs)总致癌风险均超过10-6,风险不可接受;苯并[a]芘和总石油烃(C10-C40)非致癌风险不可接受。

地表以下污染土方量共计约9.*m3(实方),地上堆土污染土壤共计4.*m3

(2)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

2021年11月,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储备交易中心计划对原沈阳炼焦煤气地块范围内的污染土壤进行修复,并委托辽宁华一环 (略) 编制《原 (略) 地块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技术方案》。

(3)风险管控与修复工程

施工单位 (略) 于2022年10月编制了《原 (略) 污染场地土壤治理项目施工方案》, (略) 项目管理人员于2022年11月7日进场组织相关准备工作;2023年3月6日 (略) 按照修复方案内容对该场地进行了污染场地土壤清挖,清挖出的污染土壤均原有场地异位进行处置,于2023年6月14日完成了施工。施工期间 (略) 进行入场监理,并编制完成了监理报告。

(4)效果评估

根据相关部门及文件的规定,受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储备交易中心的委托,辽宁 (略) 负责该项目的污染场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我单位于2023年3月1日对该项目进行现场勘察和资料核查,并编制了检测方案,根据施工进度,于2023年3月22日-2023年10月7日对清挖后的基坑坑底、侧壁及异位修复土壤等进行采样,并进行了实验分析,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修复效果评估报告。

2023年12月21日,辽宁省生态环境厅会同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在沈阳组织召开了《原 (略) 地块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会,经专家委员评审,存在以下问题:施工单位未提供竣工验收报告;监理单位的汇报未反映所需求的关键数据;效果评估单位的部分检测数据需进行核对并予以说明。根据评审会专家意见,施工单位提供了竣工验收报告,并于2023年4月3日组织召开了竣工验收报告的评审会并通过了验收;监理单位补充了所需求的关键数据;针对效果评估单位的部分检测数据,2024年2月,铁西区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委托辽宁省地 (略) 对,该部分进行复检复测,监测结果表明所有点位样品浓度小于地块表层土壤目标值,均满足修复目标要求。

(5)效果评估单位联系方式

评估单位:辽宁 (略)

联系人:姚经理

联系电话:024-*

电子邮箱:*@*q.com

(6)意见反馈

本项目公示时间为2024年5月28日~2024年7月28日,如有意见,在公示期内您可以通过电话、信函或电子邮箱等方式向效果评估单位提交意见,效果评估机构将真实记录公众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向有关部门反映。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原沈阳炼焦煤气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报告公示

原沈阳炼焦煤气地块(以下简称“修复地块”)位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 (略) 1号,占地面积约*m2

(1)地块调查与风险评估

2019年底至2020年10月,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委托辽宁有 (略) 开展了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11 (略) 生态环境局组织的专家评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显示地块土壤受到有机污染物污染,超过筛选值的指标包括苯、硝基苯、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a]荧蒽、苯并[k]荧蒽、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及石油烃。

2021年4~6月,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委托沈阳 (略) 对地上现有堆土进行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021年6 (略) 生态环境局组织的专家评审。该报告显示土壤PAHs(萘、苯并[a]蒽、苯并[b]荧蒽、苯并[a]芘、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和总石油烃(C10-C40)超过第二类用地筛选值,以苯并[a]芘为代表。

2021年4~7月,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委托辽宁华一环 (略) 开展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8月通过了省生态环境厅会同自然资源厅组织的专家评审。土壤污染风险评估结果表明:(1)地块地表以下土壤9种关注污染物中,除总石油烃不存在致癌风险外,其他8种关注污染物(苯+7种高环PAHs)总致癌风险均超过10-6,风险不可接受;二苯并[a,h]蒽致癌风险达到2.73×10-4、苯并[a]芘致癌风险达到6.31×10-5,风险水平较高。苯和总石油烃(C10-C40)非致癌风险可接受,萘和苯并[a]芘非致癌风险不可接受;苯并[a]芘非致癌风险达到9.94,风险水平较高。总体上,总石油烃风险可接受,其他8种关注污染物风险不可接受。(2)土堆土壤7种关注污染物中,除总石油烃不存在致癌风险外,其他6种关注污染物(6种PAHs)总致癌风险均超过10-6,风险不可接受;苯并[a]芘和总石油烃(C10-C40)非致癌风险不可接受。

地表以下污染土方量共计约9.*m3(实方),地上堆土污染土壤共计4.*m3

(2)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

2021年11月,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储备交易中心计划对原沈阳炼焦煤气地块范围内的污染土壤进行修复,并委托辽宁华一环 (略) 编制《原 (略) 地块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技术方案》。

(3)风险管控与修复工程

施工单位 (略) 于2022年10月编制了《原 (略) 污染场地土壤治理项目施工方案》, (略) 项目管理人员于2022年11月7日进场组织相关准备工作;2023年3月6日 (略) 按照修复方案内容对该场地进行了污染场地土壤清挖,清挖出的污染土壤均原有场地异位进行处置,于2023年6月14日完成了施工。施工期间 (略) 进行入场监理,并编制完成了监理报告。

(4)效果评估

根据相关部门及文件的规定,受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储备交易中心的委托,辽宁 (略) 负责该项目的污染场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我单位于2023年3月1日对该项目进行现场勘察和资料核查,并编制了检测方案,根据施工进度,于2023年3月22日-2023年10月7日对清挖后的基坑坑底、侧壁及异位修复土壤等进行采样,并进行了实验分析,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修复效果评估报告。

2023年12月21日,辽宁省生态环境厅会同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在沈阳组织召开了《原 (略) 地块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会,经专家委员评审,存在以下问题:施工单位未提供竣工验收报告;监理单位的汇报未反映所需求的关键数据;效果评估单位的部分检测数据需进行核对并予以说明。根据评审会专家意见,施工单位提供了竣工验收报告,并于2023年4月3日组织召开了竣工验收报告的评审会并通过了验收;监理单位补充了所需求的关键数据;针对效果评估单位的部分检测数据,2024年2月,铁西区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委托辽宁省地 (略) 对,该部分进行复检复测,监测结果表明所有点位样品浓度小于地块表层土壤目标值,均满足修复目标要求。

(5)效果评估单位联系方式

评估单位:辽宁 (略)

联系人:姚经理

联系电话:024-*

电子邮箱:*@*q.com

(6)意见反馈

本项目公示时间为2024年5月28日~2024年7月28日,如有意见,在公示期内您可以通过电话、信函或电子邮箱等方式向效果评估单位提交意见,效果评估机构将真实记录公众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向有关部门反映。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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