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利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5月27日—2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广元市利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5月27日—2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5月27日—28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5月28日-2024年6月5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39-*
通讯地址: (略) 利州区万缘 (略) (略) 利州区行政审批局C区一楼无差别综合窗口
邮 编:*
2024年5月27日—2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 件 名 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1 | 关于《黑石坡排水防涝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广利环审〔2024〕16号 | 2024-05-27 |
2 | 关于《 (略) 利州区泡石沟山洪沟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广利环审〔2024〕17号 | 2024-05-28 |
附件: | |
广利环审〔2024〕16号.pdf | |
广利环审〔2024〕17号.pdf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5月27日—28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5月28日-2024年6月5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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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7日—2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 件 名 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1 | 关于《黑石坡排水防涝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广利环审〔2024〕16号 | 2024-05-27 |
2 | 关于《 (略) 利州区泡石沟山洪沟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广利环审〔2024〕17号 | 2024-05-28 |
附件: | |
广利环审〔2024〕16号.pdf | |
广利环审〔2024〕17号.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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