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耀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秧盘生产项目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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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耀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秧盘生产项目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报告书项目5个工作日,报告表项目2个工作日。

公示日期:2024年5月28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告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传真):0431--*( (略) 生态 (略) 分局审批科)

  通讯地址: (略) (略) 政务中心二楼

  邮  编:*

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报告书

(略) 秧盘生产项目

(略) 环城工业集中区

(略) (略)

吉林省中环 (略)

本项目不新建建筑物,租用现有闲置厂房,建筑面积3500㎡,在现有厂房内进行砌墙隔断,并在厂房内新建循环水池、冷却池、煮料池等地下构筑物;厂房内设生产区、原料库、成品库等区域,依托现有的供排水设施,供电设施,新增生产设备,配套建设相关的环保设施,进行秧盘生产。项目总投资*元,项目建成投产后,年产秧盘6000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⑴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产废水。

生生活污水、生产废水通过污水管 (略) 富田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不外排,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⑵废气

本项目产生废气的生产单元为混料、挤出成型工序。

混料过程在密闭的设备中进行,产生的颗粒物采用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效率不低于99%;挤压成型过程在密闭的设备进行生产,在出口处设置集气装置对逸散出来的废气进行收集,采用集气效率不低于85%的集气罩,并控制风速不低于0.3m/s,收集到的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UV光氧装置进行处理,废气的处理效率为90%以上;混料、挤出成型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中颗粒物、非*烷总烃、氯化氢排放浓度、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限值要求。

原材料贮存在密闭原料库中,生产过程均在密闭生产车间内进行,厂界颗粒物、非*烷总烃、氯化氢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中排放限值要求;厂界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限值要求;厂房外挥发性有机废气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 2019)中排放限值要求。

⑶噪声

拟建项目新增噪声源主要来自粉碎机、摩擦机、甩干机、振动筛、风选机等,通过采取减振、消音等治理措施,能够使厂界噪声满足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 3 类标准限值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⑷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废边角料、除尘灰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沉淀池污泥、摩擦废物、废包装物/桶企业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分选/拣废物集中收集,外卖处理;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机油、废导热油及含油抹布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由有资质单位负责回收处置。

⑸风险

采取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并制定应急预案,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类风险事故的发生或将事故发生产生的环境影响降至最低。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报告书项目5个工作日,报告表项目2个工作日。

公示日期:2024年5月28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告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传真):0431--*( (略) 生态 (略) 分局审批科)

  通讯地址: (略) (略) 政务中心二楼

  邮  编:*

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报告书

(略) 秧盘生产项目

(略) 环城工业集中区

(略) (略)

吉林省中环 (略)

本项目不新建建筑物,租用现有闲置厂房,建筑面积3500㎡,在现有厂房内进行砌墙隔断,并在厂房内新建循环水池、冷却池、煮料池等地下构筑物;厂房内设生产区、原料库、成品库等区域,依托现有的供排水设施,供电设施,新增生产设备,配套建设相关的环保设施,进行秧盘生产。项目总投资*元,项目建成投产后,年产秧盘6000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⑴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产废水。

生生活污水、生产废水通过污水管 (略) 富田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不外排,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⑵废气

本项目产生废气的生产单元为混料、挤出成型工序。

混料过程在密闭的设备中进行,产生的颗粒物采用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效率不低于99%;挤压成型过程在密闭的设备进行生产,在出口处设置集气装置对逸散出来的废气进行收集,采用集气效率不低于85%的集气罩,并控制风速不低于0.3m/s,收集到的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UV光氧装置进行处理,废气的处理效率为90%以上;混料、挤出成型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中颗粒物、非*烷总烃、氯化氢排放浓度、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限值要求。

原材料贮存在密闭原料库中,生产过程均在密闭生产车间内进行,厂界颗粒物、非*烷总烃、氯化氢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中排放限值要求;厂界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限值要求;厂房外挥发性有机废气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 2019)中排放限值要求。

⑶噪声

拟建项目新增噪声源主要来自粉碎机、摩擦机、甩干机、振动筛、风选机等,通过采取减振、消音等治理措施,能够使厂界噪声满足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 3 类标准限值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⑷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废边角料、除尘灰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沉淀池污泥、摩擦废物、废包装物/桶企业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分选/拣废物集中收集,外卖处理;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机油、废导热油及含油抹布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由有资质单位负责回收处置。

⑸风险

采取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并制定应急预案,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类风险事故的发生或将事故发生产生的环境影响降至最低。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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