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5月28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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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5月28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仙 (略) 年处理*吨废弃硅泥绿色循环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建设

单位

建设地点

评价

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年处理*吨废弃硅泥绿色循环综合利用项目

仙 (略) 年处理*吨废弃硅泥绿色循环综合利用项目

(略) 仙游县枫亭镇五里岭片区

(租赁福建 (略) 2号厂房)

厦门 (略)

仙 (略) 年处理*吨废弃硅泥绿色循环综合利用项目位于 (略) 仙游县枫亭镇五里岭片区(租赁福建 (略) 2号厂房),总投资*元,环保投资*元,   年烘干*吨废弃硅泥。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

   (略) 已建厂房(2#厂房)。施工期主要进行生产设备安装及调试,未涉及土建和其他施工,因此施工期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小且为短期的。设备安装尽量安排在昼间,午间(12:00至14:00)及夜间22:00之后应停止施工。在设备安装时加强管理,设备安装过程中应注意轻拿轻放,避免因设备安装不当产生的噪声。

  二.运营期环境影响:

  1.废气:项目烘干工序废气(烘干出料口粉尘、烘干过程中产生的水蒸气及携带的粉尘;生物质颗粒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通过管道引至“水膜除尘+水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冷却后的硅泥经人工装袋后外售下游厂家进一步回收利用。烘干后的硅泥含水率较低,易产生粉尘。

  2.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食堂废水先经隔油池处理) (略) (略) 送仙游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项目在采取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防治措施下,厂界噪声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昼间标准。项目夜间不生产。

  4.固体废物:项目废包装物为硅泥包装袋、生物质颗粒包装袋,废包装袋集中收集于厂内一般固废暂存库,外售综合利用。项目水膜除尘和水喷淋装置去除部分粉尘,收集后和硅泥一起进入烘干机烘干后回用于生产。项目灰渣暂存于一般固废储存间,委托一般固体废物处置单位回收处置。项目设备使用过程中机械维修、润滑会产生废润滑油等,暂存于危废间,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设备需要定期检修,会产生少量的废含油抹布,混入生活垃圾,统一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公示时间:2024年5月28日至2024年6月3日(5个工作日)

  联 系 人: (略) 仙游生态环境局审批股

  电 话:0594-*

  传 真:0594-*

  通讯地址:仙游县政务服务中心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仙 (略) 年处理*吨废弃硅泥绿色循环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建设

单位

建设地点

评价

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年处理*吨废弃硅泥绿色循环综合利用项目

仙 (略) 年处理*吨废弃硅泥绿色循环综合利用项目

(略) 仙游县枫亭镇五里岭片区

(租赁福建 (略) 2号厂房)

厦门 (略)

仙 (略) 年处理*吨废弃硅泥绿色循环综合利用项目位于 (略) 仙游县枫亭镇五里岭片区(租赁福建 (略) 2号厂房),总投资*元,环保投资*元,   年烘干*吨废弃硅泥。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

   (略) 已建厂房(2#厂房)。施工期主要进行生产设备安装及调试,未涉及土建和其他施工,因此施工期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小且为短期的。设备安装尽量安排在昼间,午间(12:00至14:00)及夜间22:00之后应停止施工。在设备安装时加强管理,设备安装过程中应注意轻拿轻放,避免因设备安装不当产生的噪声。

  二.运营期环境影响:

  1.废气:项目烘干工序废气(烘干出料口粉尘、烘干过程中产生的水蒸气及携带的粉尘;生物质颗粒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通过管道引至“水膜除尘+水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冷却后的硅泥经人工装袋后外售下游厂家进一步回收利用。烘干后的硅泥含水率较低,易产生粉尘。

  2.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食堂废水先经隔油池处理) (略) (略) 送仙游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项目在采取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防治措施下,厂界噪声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昼间标准。项目夜间不生产。

  4.固体废物:项目废包装物为硅泥包装袋、生物质颗粒包装袋,废包装袋集中收集于厂内一般固废暂存库,外售综合利用。项目水膜除尘和水喷淋装置去除部分粉尘,收集后和硅泥一起进入烘干机烘干后回用于生产。项目灰渣暂存于一般固废储存间,委托一般固体废物处置单位回收处置。项目设备使用过程中机械维修、润滑会产生废润滑油等,暂存于危废间,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设备需要定期检修,会产生少量的废含油抹布,混入生活垃圾,统一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公示时间:2024年5月28日至2024年6月3日(5个工作日)

  联 系 人: (略) 仙游生态环境局审批股

  电 话:0594-*

  传 真:0594-*

  通讯地址:仙游县政务服务中心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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