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涪城区花拱桥生态养殖有限公司新皂镇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第一次环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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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涪城区花拱桥生态养殖有限公司新皂镇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第一次环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的要求, (略) 涪城区花 (略) 委托四川 (略) 对“新皂镇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皂镇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

(2)建设单位: (略) 涪城区花 (略)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地点: (略) 涪城区新皂镇梅家沟村6组

(5)总投资:3000万元

(6)项目概况:项目计划总用地面积:15318m2;其中:一期新建钢结构养殖厂房1幢约1500m2、钢结构蛋库1栋约400m2、鸡粪处理车间1个约500m2、鸡粪堆料场1处约1500m2、配电房1处、砖石结构办公用房员工宿舍1处约245m2,停车场约1000m2,及相关配套绿化设施设备;二期新建钢结构养殖厂房2栋约3000m2,钢结构蛋库2栋约800m2、鸡粪处理车间2个约1000m2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涪城区花 (略)

通讯地址: (略) 涪城区新皂镇梅家沟村6组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

邮编:*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四川 (略)

通讯地址: (略) 青羊区一环路西一段148号1幢5层3号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

邮编:*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下方附件。

、提交公众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提出意见:

(1)向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口头建议;

(2)以电话、短信的形式发送给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3)采取书面形式将意见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给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六、公示时间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略) 涪城区花 (略)

**日


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的要求, (略) 涪城区花 (略) 委托四川 (略) 对“新皂镇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皂镇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

(2)建设单位: (略) 涪城区花 (略)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地点: (略) 涪城区新皂镇梅家沟村6组

(5)总投资:3000万元

(6)项目概况:项目计划总用地面积:15318m2;其中:一期新建钢结构养殖厂房1幢约1500m2、钢结构蛋库1栋约400m2、鸡粪处理车间1个约500m2、鸡粪堆料场1处约1500m2、配电房1处、砖石结构办公用房员工宿舍1处约245m2,停车场约1000m2,及相关配套绿化设施设备;二期新建钢结构养殖厂房2栋约3000m2,钢结构蛋库2栋约800m2、鸡粪处理车间2个约1000m2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涪城区花 (略)

通讯地址: (略) 涪城区新皂镇梅家沟村6组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

邮编:*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四川 (略)

通讯地址: (略) 青羊区一环路西一段148号1幢5层3号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

邮编:*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下方附件。

、提交公众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提出意见:

(1)向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口头建议;

(2)以电话、短信的形式发送给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3)采取书面形式将意见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给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六、公示时间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略) 涪城区花 (略)

**日


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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