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5月27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昭通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5月27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受理的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27日-2024年5月31日(五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传真):0870-*
通 讯 地 址: (略) 昭阳 (略) 419号
邮 编:*
2024年5月27日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 (略) 巧家县营盘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 |
建设地点 | (略) 巧家县药山镇 |
建设单位 | 昭通发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性质为新建,工程内容及规模:建设220kV升压站1座,主变压器户外配置,主变为1台三相双绕组140MVA的220kV/35kV的变压器,采用1回220k (略) 接入羊窝头220kV升压站,220kV采用单母线接线形式、35kV采用单母线接线形式,通过7回35k (略) 将光伏电能接入220kV升压站35kV母线,35kV主变进线采用母线桥方式,35kV母线上设1回接地/站用变、1回无功补偿及1回母线设备间隔,220kV最终出线规模为1回,220kV系统为有效接地系统,采用中性点经隔离开关或放电间隙接地,35kV侧中性点采用经小电阻接地方式。 项目总投资4857.*元,其中环保投资94.*元,占总投资的1.94%。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施工期:废水、固废、扬尘、噪声、生态等。 运行期: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噪声、固废、生态等。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一)废水:(1)施工期节约用水,减少施工废水的产生,且尽量避免雨季土石方施工,暴雨期间停止施工。(2)统一规划,合理安排挖填方的工作量和工作进度,尽可能减少雨季期间的堆置量。(3)在临荞麦地河一侧设置拦挡,防止开挖土石方溜坡进入荞麦地河,施工前应在施工场地下游修建截排水沟和沉砂池等设施,降低雨季径流排水泥沙对荞麦地河的影响。(4)施工前应优先完成升压站区域内外雨水截流沟,使施工区内外的雨水分流。(5)项目产生的建筑垃圾等应定点集中分类收集,及时清运,严禁倾倒至周边水体箐沟。(6)施工时应采取必要的覆盖措施,对场内开挖的土石方临时堆放区域及场地开挖形成的裸露面 (略) 进行临时遮盖,防止降雨影响产生溅蚀,造成水土流失。(7)禁止将废水、废渣排放至外环境和周围地表水体。(8)在靠近牛栏江水源涵养区一侧施工时,应严格控制开挖范围,禁止超范围施工,做到文明施工,防止施工过程中因场地开挖产生的土石方等顺坡溜渣进入牛栏江水源涵养区。 (二)固废:(1)开挖土石方不得随意堆放和倾倒,应及时在场地区 (略) 区回填利用,不产生永久弃方。(2)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处置。可回收利用的由回收单位进行回收利用,废混凝土、废砖石等用 (略) 修缮。(3)设置1个临时表土堆场,堆存升压站施工剥离的表土,用于后期升压站内的绿化覆土。 (三)扬尘:(1)施工场地洒水以减少扬尘量,施工土方开挖,应避免在大风天气时进行,并及时采用土工布进行临时覆盖,减少施工扬尘产生。(2)合理组织施工,缩短施工时间,尽量减少施工扬尘污染。(3)粉细散装材料,应尽量采取库内存放,如露天存放应采用土工布进行严密遮盖,卸运时要采取有效措施。(4)加强监督管理,运输车辆采取篷布遮盖等封闭措施,以避免运输途中砂石、水泥等散体材料洒落;运输车辆不得超量运载。(5)对施工裸露面、道路边坡、表土堆场采用土工布遮盖。(6)本工程建设施工应由建设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措施的实施和监督。(7)出现五级以上大风天气时,禁止进行开挖土方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 (8)加强对施工车辆的检修和维护,严禁使用超期服役和尾气超标的车辆。对施工期间进出施工现场车流量进行合理安排,防止施工现场车流量过大。尽可能使用耗油低,排气小的施工车辆,选用优质燃油,减少机械和车辆的有害废气排放。 (四)噪声:(1)合理安排时间运输材料,运输车辆应保持良好车况,合理调度,尽可能匀速慢行,避免在休息时间通过周围村庄,减少对运输沿线村庄的影响。(2)选用性能良好的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保证施工机械处于低噪声、高效率的良好工作状态。(3)升压站站区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从声源处降低噪声强度。(4)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如施工机械设备组合以及施工时间,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 (五)生态环境:1、植被及植物保护措施:(1)合理规划使用永久占地范围内的土地。临时工程应尽可能利用永久占地。严格控制施工活动区域,划定施工范围,禁止超出范围施工和禁止破坏永久占地范围外的植被植物。(2)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禁止砍伐占地以外的自然植被,还应在施工时采取宣传监管等保护措施。抓好临时用工人员的管理,不得随意使用当地活立木作为燃料,以防止发生乱砍滥伐。(3)对升压站占地范围内的表土进行收集并集中堆存,施工完毕后再用于升压站内部景观绿化用途,宜就地采集当地植物的种子、幼苗进行种植,不能采用外来物种。(4)加强施工管理,对场地实施恢复植被,在通过平整后,按照“宜林则林、宜草则草”的原则,种植适宜的林木和草类,最大限度地提高生态环境质量。(5)加强森林防火宣传,严禁施工人员野外用火,严防引起森林火灾,避免对现有植被及植物造成破坏。(6)加 (略) 生态防治措施的落实,严格执行工程水土保持方案中提出的水保措施,及时 (略) 两侧进行绿化植树等植被恢复工程。(7)严格执行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提出的水保工程措施、临时措施和植物措施。 2、*生脊椎动物保护措施:(1)加强对施工单位和人员的宣传教育,通过标志牌、法律宣传等措施进行宣传,严禁猎杀野生动物。(2)文明施工,尽量减小施工噪声、扬尘等对动物的干扰。(3)加强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措施的落实,在施工中遇到发现受伤野生动物个体或幼崽需及时向地方相关部门报告,并及时送交相关部门处理。(4)保护野生动物的栖息地,施工范围结束后要及时进行生态恢复。 运营期:(一)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工程投运后及时进行电磁环境监测,加强日常维护,确保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的限值要求。 (二)噪声:(1)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设置减震措施,加强绿化管理。(2)加强日常维护,保障站内设施正常运行,确保变电站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三)生态保护措施:主要采取播种树木及草籽绿化,植被恢复等措施。项目建成后在站内空地处及升压站厂界四周 (略) 两侧通过栽植树木和播撒草籽对升压站占用植被进行生态补偿修复。 (四)固体废物:(1)废旧的变压器由专业厂家回收处理,废弃的电缆线及设备零件等外售给废品回收机构,回收利用。(2)污水处理设施污泥清掏后用于升压站内绿化施肥。(4)生活垃圾经统一集中收集后,运至附近村庄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5)项目区设置一间10m2的危险废物暂存间,项目事故状态下产生的废变压器油经收集后暂存于主变事故油池内,由有资质单位用罐车清运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应设置必要的贮存分区,对废油及废铅蓄电池进行分区贮存,避免不相容的危险废物接触、混合,危废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本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的建设和管理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等要求执行。 (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除上述针对事故废物暂存、委托处置措施外,还应:(1)升压站内应设置雨水系统,雨水沿雨水沟渠直接外排。(2)升压站内应配备适量的空油桶、消防沙、吸油棉、铲子等环境应急物资及消防栓、消防服、灭火器、火警报警装置等消防应急设备。(3)应制定巡查制度,安排专人对变压器油的储存和使用全过程定期进行系统的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巡查中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做好维修。(4)加强对项目风险源的日常管理和检查,预防风险事故的发生。(5)项目应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进行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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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受理的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27日-2024年5月31日(五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传真):0870-*
通 讯 地 址: (略) 昭阳 (略) 419号
邮 编:*
2024年5月27日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 (略) 巧家县营盘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 |
建设地点 | (略) 巧家县药山镇 |
建设单位 | 昭通发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性质为新建,工程内容及规模:建设220kV升压站1座,主变压器户外配置,主变为1台三相双绕组140MVA的220kV/35kV的变压器,采用1回220k (略) 接入羊窝头220kV升压站,220kV采用单母线接线形式、35kV采用单母线接线形式,通过7回35k (略) 将光伏电能接入220kV升压站35kV母线,35kV主变进线采用母线桥方式,35kV母线上设1回接地/站用变、1回无功补偿及1回母线设备间隔,220kV最终出线规模为1回,220kV系统为有效接地系统,采用中性点经隔离开关或放电间隙接地,35kV侧中性点采用经小电阻接地方式。 项目总投资4857.*元,其中环保投资94.*元,占总投资的1.94%。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施工期:废水、固废、扬尘、噪声、生态等。 运行期: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噪声、固废、生态等。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一)废水:(1)施工期节约用水,减少施工废水的产生,且尽量避免雨季土石方施工,暴雨期间停止施工。(2)统一规划,合理安排挖填方的工作量和工作进度,尽可能减少雨季期间的堆置量。(3)在临荞麦地河一侧设置拦挡,防止开挖土石方溜坡进入荞麦地河,施工前应在施工场地下游修建截排水沟和沉砂池等设施,降低雨季径流排水泥沙对荞麦地河的影响。(4)施工前应优先完成升压站区域内外雨水截流沟,使施工区内外的雨水分流。(5)项目产生的建筑垃圾等应定点集中分类收集,及时清运,严禁倾倒至周边水体箐沟。(6)施工时应采取必要的覆盖措施,对场内开挖的土石方临时堆放区域及场地开挖形成的裸露面 (略) 进行临时遮盖,防止降雨影响产生溅蚀,造成水土流失。(7)禁止将废水、废渣排放至外环境和周围地表水体。(8)在靠近牛栏江水源涵养区一侧施工时,应严格控制开挖范围,禁止超范围施工,做到文明施工,防止施工过程中因场地开挖产生的土石方等顺坡溜渣进入牛栏江水源涵养区。 (二)固废:(1)开挖土石方不得随意堆放和倾倒,应及时在场地区 (略) 区回填利用,不产生永久弃方。(2)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处置。可回收利用的由回收单位进行回收利用,废混凝土、废砖石等用 (略) 修缮。(3)设置1个临时表土堆场,堆存升压站施工剥离的表土,用于后期升压站内的绿化覆土。 (三)扬尘:(1)施工场地洒水以减少扬尘量,施工土方开挖,应避免在大风天气时进行,并及时采用土工布进行临时覆盖,减少施工扬尘产生。(2)合理组织施工,缩短施工时间,尽量减少施工扬尘污染。(3)粉细散装材料,应尽量采取库内存放,如露天存放应采用土工布进行严密遮盖,卸运时要采取有效措施。(4)加强监督管理,运输车辆采取篷布遮盖等封闭措施,以避免运输途中砂石、水泥等散体材料洒落;运输车辆不得超量运载。(5)对施工裸露面、道路边坡、表土堆场采用土工布遮盖。(6)本工程建设施工应由建设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措施的实施和监督。(7)出现五级以上大风天气时,禁止进行开挖土方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 (8)加强对施工车辆的检修和维护,严禁使用超期服役和尾气超标的车辆。对施工期间进出施工现场车流量进行合理安排,防止施工现场车流量过大。尽可能使用耗油低,排气小的施工车辆,选用优质燃油,减少机械和车辆的有害废气排放。 (四)噪声:(1)合理安排时间运输材料,运输车辆应保持良好车况,合理调度,尽可能匀速慢行,避免在休息时间通过周围村庄,减少对运输沿线村庄的影响。(2)选用性能良好的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保证施工机械处于低噪声、高效率的良好工作状态。(3)升压站站区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从声源处降低噪声强度。(4)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如施工机械设备组合以及施工时间,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 (五)生态环境:1、植被及植物保护措施:(1)合理规划使用永久占地范围内的土地。临时工程应尽可能利用永久占地。严格控制施工活动区域,划定施工范围,禁止超出范围施工和禁止破坏永久占地范围外的植被植物。(2)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禁止砍伐占地以外的自然植被,还应在施工时采取宣传监管等保护措施。抓好临时用工人员的管理,不得随意使用当地活立木作为燃料,以防止发生乱砍滥伐。(3)对升压站占地范围内的表土进行收集并集中堆存,施工完毕后再用于升压站内部景观绿化用途,宜就地采集当地植物的种子、幼苗进行种植,不能采用外来物种。(4)加强施工管理,对场地实施恢复植被,在通过平整后,按照“宜林则林、宜草则草”的原则,种植适宜的林木和草类,最大限度地提高生态环境质量。(5)加强森林防火宣传,严禁施工人员野外用火,严防引起森林火灾,避免对现有植被及植物造成破坏。(6)加 (略) 生态防治措施的落实,严格执行工程水土保持方案中提出的水保措施,及时 (略) 两侧进行绿化植树等植被恢复工程。(7)严格执行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提出的水保工程措施、临时措施和植物措施。 2、*生脊椎动物保护措施:(1)加强对施工单位和人员的宣传教育,通过标志牌、法律宣传等措施进行宣传,严禁猎杀野生动物。(2)文明施工,尽量减小施工噪声、扬尘等对动物的干扰。(3)加强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措施的落实,在施工中遇到发现受伤野生动物个体或幼崽需及时向地方相关部门报告,并及时送交相关部门处理。(4)保护野生动物的栖息地,施工范围结束后要及时进行生态恢复。 运营期:(一)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工程投运后及时进行电磁环境监测,加强日常维护,确保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的限值要求。 (二)噪声:(1)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设置减震措施,加强绿化管理。(2)加强日常维护,保障站内设施正常运行,确保变电站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三)生态保护措施:主要采取播种树木及草籽绿化,植被恢复等措施。项目建成后在站内空地处及升压站厂界四周 (略) 两侧通过栽植树木和播撒草籽对升压站占用植被进行生态补偿修复。 (四)固体废物:(1)废旧的变压器由专业厂家回收处理,废弃的电缆线及设备零件等外售给废品回收机构,回收利用。(2)污水处理设施污泥清掏后用于升压站内绿化施肥。(4)生活垃圾经统一集中收集后,运至附近村庄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5)项目区设置一间10m2的危险废物暂存间,项目事故状态下产生的废变压器油经收集后暂存于主变事故油池内,由有资质单位用罐车清运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应设置必要的贮存分区,对废油及废铅蓄电池进行分区贮存,避免不相容的危险废物接触、混合,危废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本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的建设和管理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等要求执行。 (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除上述针对事故废物暂存、委托处置措施外,还应:(1)升压站内应设置雨水系统,雨水沿雨水沟渠直接外排。(2)升压站内应配备适量的空油桶、消防沙、吸油棉、铲子等环境应急物资及消防栓、消防服、灭火器、火警报警装置等消防应急设备。(3)应制定巡查制度,安排专人对变压器油的储存和使用全过程定期进行系统的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巡查中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做好维修。(4)加强对项目风险源的日常管理和检查,预防风险事故的发生。(5)项目应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进行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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