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生态环境局关于云南神火铝业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炭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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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生态环境局关于云南神火铝业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炭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文山州生态环境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76-* 0876-*(州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受理窗口)

通信地址: (略) 河西路38号文山州生态环境局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年产40万吨炭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项目名称: (略) 年产40万吨炭素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文山州富宁县绿色水电铝材示范园区

建设单位: (略)

建设性质:新建

占地:*m2

建设内容:本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原料存储系统、石油焦煅烧、固体沥青熔化、生阳极制造、阳极焙烧等生产系统以及公辅工程等。

一、项目主要环境问题及防治措施

(一)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来源于石油焦煅烧、沥青熔化、阳极焙烧等环节,项目排放源合计34个,主要排放口2个,一般排放口32个。

本项目废气可分为两种类型,颗粒物废气和有机废气,其中各环节产生的颗粒物废气经袋式除尘器(除尘效率99%)处理后,达到《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5-2010)及修改单中铝用炭素厂的标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

原料储存及转运粉尘:原料石油焦在破碎、转运过程中产生粉尘量1791t/a,集气罩捕集粉尘量1782t/a,经脉冲袋式除尘器(除尘效率99%)处理后,有组织粉尘排放量17.82t/a,无组织排放的粉尘量4.48 t/a。经环评估算,各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10mg/m3,可满足《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5-2010)及修改单中铝用炭素厂的标准限值(颗粒物≤10mg/m3)。

石油焦煅烧废气:①石油焦煅烧废气主要污染物为SO2、NOx、烟(粉)尘,SO2产生量7252.24t/a、NOx产生量518.4t/a、粉尘产生量1604 t/a,选用SNCR+SCR工艺进行脱硝(脱硝效率按67%),烟气先经过SNCR脱硝后,一部分烟气进入2台余热锅炉进行回收余热,一部分烟气进入导热油炉加热媒介油后再汇入总管进入余热锅炉。从余热锅炉出来的烟气进入SCR脱硝+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脱硫效率98%)+除尘设施(除尘效率99%)进行处理,达到《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5-2010)及修改单中铝用炭素厂的相关标准后,由90m高排气筒排放。该环节无组织粉尘产生量为0.08 t/a。②煅后焦在破碎、筛分、储运过程粉尘产生量1743 t/a,集气罩捕集粉尘量1734.3 t/a,经脉冲袋式除尘器(除尘效率99%)处理后,有组织粉尘排放量17.34 t/a,经环评估算,各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10mg/m3,可满足《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5-2010)及修改单中铝用炭素厂的标准限值(颗粒物≤10mg/m3)。煅后焦在破碎、筛分、储运过程无组织粉尘排放量4.36t/a。

沥青熔化:①沥青破碎、卸料、转运过程粉尘产生量60t/a,经脉冲袋式除尘器(捕集率达99.5%、除尘效率95%)处理后,排放量为2.99t/a,经环评估算,各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10mg/m3,可满足《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5-2010)及修改单中铝用炭素厂的标准限值(颗粒物≤10mg/m3)。沥青破碎、卸料、转运过程无组织粉尘排放量0.15t/a。②固体沥青熔化过程中产生的沥青烟8t/a、非*烷总烃4.7t/a、苯并[a]芘0.*t/a,汇入混捏成型产生的沥青烟气中,经“黑法吸附+布袋除尘+沸石分子筛+CO催化燃烧”(去除率95%)。无组织排放的沥青烟0.16t/a、非*烷总烃0.09t/a、苯并[a]芘0.*t/a。

返回料处理:返回料处理粉尘产生量1220t/a,经脉冲袋式除尘器(捕集率达99.5%、除尘效率99%)处理后,排放量为12.14 t/a,经环评估算,各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10mg/m3,可满足《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5-2010)及修改单中铝用炭素厂的标准限值(颗粒物≤10mg/m3)。返回料处理过程无组织粉尘排放量3.05t/a。

生阳极制造:①混捏、成型工段颗粒物产生量约326.9t/a、沥青烟产生量17.11 t/a、非*烷总烃10.26 t/a、苯并[a]芘产生量0.0015t/a。与沥青熔化废气合并处理后,经“黑法吸附+布袋除尘+沸石分子筛+CO催化燃烧”(去除率95%)处理后,沥青烟排放量1.25t/a、颗粒物排放量3.25t/a、苯并[a]芘排放量0.00009t/a、非*烷总烃排放量0.74t/a。经环评估算,沥青烟和颗粒物排放浓度可满足《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5-2010)及修改单中铝用炭素厂的相关标准,非*烷总烃和苯并[a]芘排放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浓度标准限值后,达标排放。混捏成型无组织排放的沥青烟0.09 t/a、颗粒物0.82t/a、苯并[a]芘0.*t/a、非*烷总烃0.05t/a。②混捏、成型工段配料过程产生的粉尘量约368t/a,经脉冲袋式除尘器(捕集率达99.5%、除尘效率99%)处理后,排放量为3.66 t/a,经环评估算,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10mg/m3,可满足《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5-2010)及修改单中铝用炭素厂的标准限值(颗粒物≤10mg/m3)。配料过程无组织粉尘排放量0.92 t/a。

阳极焙烧:①焙烧烟气主要污染物为SO2、NOx、颗粒物、氟化物、沥青烟、苯并[a]芘、非*烷总烃,SO2产生量1098.75t/a、NOx产生量624t/a、颗粒物产生量2452.8 t/a、氟化物产生量68.54t/a、沥青烟产生量87.6 t/a、苯并[a]芘产生量0.0238t/a,采用“SNCR脱硝+黑法吸附+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脱氟+湿式电除尘器”治理后(脱硝效率55%、脱硫效率80%,氟化物去除率98%,除尘效率99%),SO2、NOx、颗粒物、氟化物、沥青烟排放浓度满足《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5-2010)及修改单中铝用炭素厂的相关标准,非*烷总烃和苯并[a]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浓度标准。无组织排放的沥青烟0.01t/a、SO20.11t/a、NOx 0.06t/a、氟化物0.01t/a、苯并[a]芘0.*t/a、非*烷总烃0.005t/a、颗粒物0.12 t/a。②生炭块编组、熟炭块在清理、转运过程中颗粒物产生量1632t/a,经脉冲袋式除尘器(捕集率达99.5%、除尘效率99%)处理后,颗粒物排放量16.24 t/a,经环评估算,各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10mg/m3,可满足《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5-2010)及修改单中铝用炭素厂的标准限值(颗粒物≤10mg/m3)。无组织排放的粉尘量4.08t/a。

化验中心:实验样本破碎过程粉尘产生量为2.7 t/a,经脉冲袋式除尘器(捕集率达99.5%、除尘效率95%)处理后,颗粒物排放量0.13 t/a,排放浓度7mg/m3,达《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5-2010)及修改单中铝用炭素厂的标准限值(颗粒物≤10mg/m3)。无组织排放的粉尘量0.01 t/a。

项目废气污染物总量排放情况汇总表单位:t/a

排放方式

氮氧化物

二氧化硫

颗粒物

沥青烟

苯并芘

非*烷总烃

氟化物

有组织

451.84

364.77

114.14

18.77

0.00104

11.25

1.37

11.68

无组织

0.0703

0.1106

18.07

0.26

0.*

0.145

0.01

/

合计

451.91

364.88

132.21

19.03

0.00105

11.40

1.38

11.68

据环评预测,正常排放情况下,本项目污染源+在建项目污染源+环境质量现状浓度后,环境空气保护目标和网格点的SO2、NO2、PM10、PM2.5、氟化物、苯并[a]芘、非*烷总烃、氨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取值规定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标准要求。非正常排放情况下(煅烧烟气脱硝效率由67%下降至30%、焙烧烟气黑法吸附对苯并[a]芘去除效率由96%下降至80%),最大地面浓度点贡献值NO2为278.25μg/m3,占标率达139.13%,区域内NO2浓度有超标点;苯并[a]芘最大小时浓度0.0036μg/m3,最大日均浓度0.00045μg/m3,最大占标率18%,区域内苯并吡浓度无超标点。非正常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大,环评要求项目应加强管理和设备维护,杜绝非正常排放发生。

环评预测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正常排放情况下,项目正常运行后全部排放源(本项目新增污染源+电解铝厂现有污染源)在厂界控制点的最大小时贡献浓度均低于《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5-2010)表6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其中,SO2厂界小时贡献浓度最大值311.73μg/m3、占标率62.35%,颗粒物厂界小时贡献浓度最大值897.82μg/m3、占标率89.78%,氟化物厂界小时贡献浓度最大值2.436μg/m3、占标率12.18%,苯并[a]芘厂界小时贡献浓度最大值0.00098μg/m3、占标率9.8%。非*烷总烃厂界小时贡献浓度最大值为11.86 μg/m3,占标率为0.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限值要求。非*烷总烃在成型车间外小时贡献浓度最大值为5.09 μg/m3,占标率为0.08%;非*烷总烃在沥青熔化车间外小时贡献浓度最大值为1.80 μg/m3,占标率为0.03%,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1 h平均浓度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据环评预测,本项目厂界外无超标点,不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卫生防护距离:环评根据《大气有害物质无组织排放卫生防护距离推导技术导则》(GB/T39499-2020) 计算,项目沥青熔化车间、成型车间应设置100m的卫生防护距离;石油焦卸料区应设置50m的卫生防护距离;煅烧车间应设置50m的卫生防护距离;返回料处理车间应设置50m的卫生防护距离;阳极焙烧车间应设置100m的卫生防护距离。目前,项目卫生防护距离无环境敏感点分布。环评要求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居民区以及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设施。

(二)废水

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脱硫废水、锅炉排水、除盐水站排污水以及循环水系统排水。其中脱硫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氟化物、石油类,经固液分离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锅炉排水、除盐水站排污水以及循环水系统排水产生量为1448m3/d、*m3/a,主要污染物为PH、SS、CODcr、TDS等,经本项目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要求后全部回用于脱硫系统补充水和生阳极冷却水补水。污水处理站内设置1座容积为200 m3的回用水池,临时贮存回用水,保障生产废水处理站出水不外排。

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23.8 m3/d、8687m3/a,主要污染物包括SS、COD、BOD5、氨氮、动植物油等,经化粪池处理后,依托电解铝厂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要求后,回用于电解铝厂厂区绿化。

(三)地下水

厂址区整体地下水位埋藏较深,处于地下水补给、径流区,其中分水岭东侧,地下水主要由厂址区域向东南方向径流,分水岭西侧,由厂址区域向西北径流。

环评分析,正常工况下项目废水不外排,对地下水影响小。非正常工况下,在污染物发生渗漏或泄漏等情况下,对地下水会产生一定影响。

环评预测焙烧烟气脱硫废水循环水池池底防渗层破损,发生意外渗漏进入下伏孔隙潜水含水层和碎屑岩裂隙水含水层,并分别以石油类浓度23.1mg/L、氟化物50mg/L作为源强进行预测分析。根据预测结果,氟化物:持续渗入含水层100天,在约100m处可检测到;1年后,可在200m处检测到;1000天在地下水环境中最大迁移扩散距离可达到约300m;5年后,达到约600m;20年后,则运移到达1800m。石油类:持续渗入含水层100天,在约100m处可检测到;1年后,可在200m处检测到;1000天在地下水环境中最大迁移扩散距离可达到约300m;5年后,达到约600m;20年后,则运移到达1800m。渗漏进入含水层中的污染物在短时间内难以自净恢复,随着时间的增加,污染物在含水层中的迁移扩散距离还会增大,会对项目区及其下游的地下水环境造成不同程度的污染。由于最大污染和影响范围内绝大部分局限于产业园区范围内,对周边人居环境影响不大。

本项目分水岭东侧主要地下水环境风险源为焙烧烟气脱硫废水循环水池,与分水岭以东下游龙理村2#泉(选定的地下水监测点)最短距离约592m,根据预测模型计算,非正常情况下脱硫废水循环水池池底发生意外持续泄漏,下渗进入评价区D1b灰岩白云岩岩溶裂隙水含水层,污染因子到达龙理村2#泉过程中氟化物、石油类浓度随时间分布情况为:渗漏发生的1800天后,污染因子氟化物、石油类将会到达下游592m处的龙理村2#泉,大约2800天,可监测到氟化物超标(1.08 mg/L,大于标准1.0mg/L),7800天后,污染因子基本可以穿透下游龙理村2#泉断面。

焙烧烟气脱硫废水循环水池池底防渗层破损,对本项目周边主要地下水环境敏感目标影响分析如下:

盲沟泉Q2位于本项目分水岭西侧,距离主要地下水环境风险源生产废水处理站调节池最短距离约1126m,出露标高约1194m,低于废水站池底建设标高(1218m),易受到本项目生产废水调节池废水影响。但由于生产废水调节池废水来源均为间接冷却循环排污水、锅炉排污水等清净废水,主要废水污染物的源强较低,如COD最大事故渗漏浓度小于50mg/L,已满足地下水水体III类水质标准要求,故生产废水站对分水岭西侧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龙理村1#、2#泉,位于本项目分水岭东侧,其中1#泉距离焙烧烟气脱硫废水池670m,2#泉距离焙烧烟气脱硫废水池592m。脱硫废水主要污染物为氟化物和石油类,龙理村1#、2#泉水处于主要地下水环境风险源主要扩散路径上,在池体底部破损的事故情形下,易受到本项目脱硫废水影响。其中1#泉水出露标高高于脱硫废水循环水池的建设标高1218m,故对龙理村1#泉水影响较小。经计算分析可知,大约在渗漏发生的1800天后,污染因子氟化物、石油类将会到达下游592m处的龙理村2#泉水,大约2800天,可监测到氟化物超标(1.08 mg/L,大于标准1.0mg/L),7800天后,污染因子基本可以穿透下游龙理村2#泉断面,在项目运营期限内对龙理村2#泉带来不利影响。

176号泉(非分散式引用水源井)出露于厂区所在水文地质单元(Ⅲ)南东侧沟谷,出露标高约1065m,处于主要地下水环境风险源扩散路径上,但由于176号泉距离焙烧烟气脱硫废水循环水池最近距离3135m,相对较远,污染物运移周期较长。故在池体底部破损的事故情形下,受到焙烧烟气脱硫废水影响结果显现的周期较长,简要估算至少需3135 m/0.13263 m/d=23637 d后,焙烧烟气脱硫废水污染物才会运移到达176号泉。本项目造成下游地下水环境最大污染范围为1800 m,距离176号泉最近距离大于1800 m,故本项目对176号泉(非分散式引用水源井)影响不大。

上青龙坪泉与本项目属同一水文地质单元,出露标高1242 m,高于本项目场平标高,本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对其影响较小。

采取分区防渗、跟踪监测等措施,减小对地下水的影响。项目分区防渗见下表。

项目分区防渗汇总单位:t/a

污染防渗区

类别

防渗区名称

防渗标准及要求

重点防渗区

石油焦贮库、沥青储罐、沥青缓冲罐、导热油加热站、初期雨水收集池、消防水池、事故水池、危废暂存间、脱硫废水循环水池、生产废水处理站、脱硫石膏区、事故油池、尿素溶解车间

其防渗层防渗效果须等效于不少于6m厚、渗透系数≤1×10-7cm/s的等效粘土防渗层的防渗能力。或者在现有粘土及泥岩风化破碎防渗层的基础上铺设一层厚度为2.0mm厚HDPE防渗膜,确保渗透系数小于1×10-10cm/s,并且事故水池、初期雨水收集池和生产废水处理站池体应按照《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 50108-2011)和《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规范》(GB 50212-2014)等相关要求做好各水池防渗工作,钢筋混凝土结构水池池底及四周应进行全防渗处理,同时确保渗透系数小于1×10-10cm/s。危废暂存间还要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规范要求。

一般防渗区

煅烧车间、成型车间、固体沥青转运站、焙烧车间、一般固废暂存库、炭块转运站、返回料处理车间、锅炉房、循环水泵房、综合维修车间、变电站、化验中心等

采用防渗混凝土处理,其防渗层防渗效果须等效于不少于1.5m厚、渗透系数≤1×10-7cm/s的粘土防渗层的防渗能力。

简单防渗区

办公生活区以及厂区道路

地面采用混凝土硬化

跟踪监测:设置2个跟踪监测点为电解铝厂区监测井、龙理村2#泉。每半年监测一次,监测因子为:pH、耗氧量、氨氮、石油类、氟化物。

(四)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废物编号

固体废物名称

产生环节

产生量(t/a)

固废性质

处置措施

一、危险废物

1

S1

废导热油

热煤炉

0.5(事故时)

危险废物(HW08)

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2

S2

废油泥

浊循环水池

0.3

危险废物(HW08)

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3

S3

脱硫废水循环水池

0.5

危险废物(HW08)

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4

S4

废机油

机修车间

2.0

危险废物(HW08)

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5

S5

焙烧烟气黑法吸附用石油焦粉

焙烧车间

30

危险废物(HW11)

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6

S6

废催化剂

SCR脱硝系统

0.5

危险废物(HW50)

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合计

33.8

/

/

二、一般工业固废

1

S7

脱硫石膏

烟气脱硫系统

35025

一般固废

进行固废属性鉴别,暂时按照Ⅱ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进行处置。

2

S8

废耐火砖

煅烧炉和焙烧炉的炉衬大修时

1230

一般固废

进行固废属性鉴别,暂时按照Ⅱ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进行处置。

3

S9

除尘灰

布袋除尘器收集

11050

一般固废

作为原料回用

4

S10

沥青渣

沥青熔化车间

5

一般固废

作为原料回用

5

S11

混捏成型废气黑法吸附用石油焦粉

成型车间

5

一般固废

作为原料回用

6

S12

残极细粉

残极处理车间

2857

一般固废

外售

7

S13

冶金焦细粉

焙烧车间

3263

一般固废

外售

8

S14

生产废水处理站污泥

生产废水处理站

270

一般固废

外售

合计

53705

/

/

三、生活垃圾

1

S14

生活垃圾

/

102.2

一般固废

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本项目拟在厂区北侧新建1座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库,面积约2700m2。本项目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库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进行设计建设,并设计有防雨、防风、防渗、防漏等防止二次污染的措施。一般固废暂存库内应分区贮存第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第Ⅱ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I类固废和Ⅱ类固废贮存区域之间应设置挡墙,I类一般固废贮存区域面积约400m2,Ⅱ类一般固废贮存区域面积约2300m2,Ⅱ类固废贮存区域应采用高密度聚*烯膜作为防渗衬层,厚度不小于1.5 mm,同时设置渗滤液收集和导排系统。项目拟建的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库贮存能力8000 t,其中,I类一般固废贮存区域贮存能力1200 t,Ⅱ类一般固废贮存区域贮存能力6800 t。本项目一般固体废物临时贮存时间不超过一个月,可满足本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需求。

本项目拟在厂区北侧新建危废暂存间,面积约725m2,贮存能力2000 t,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危废为33.8t/a,可满足本项目暂存危废需求。

(五)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噪声源强在80~95dB(A)。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消声装置,利用建筑物隔声降噪等措施后,环评预测项目厂界昼间、夜间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六)生态环境

项目占地属工业园区建设用地,工程区用地范围内无保护动、植物分布,项目建设不会对当地群落结构、生态平衡造成大的影响,采取加强绿化、生态保护管理等措施,生态环境影响小。

(七)土壤环境

项目污染物进入土壤环境的途径包括:①大气污染物苯并芘、氟化物以沉降方式进入土壤环境;②污水处理站池体发生泄漏后污染物入渗至包气带。

环评预测苯并芘、氟化物以大气沉降方式进入土壤环境,分别计算项目运行5年、10年、20年、30年的累积量,运行30年后评价范围内土壤中苯并芘最大浓度为1.0024 mg/kg,氟化物最大浓度为870.74mg/kg。苯并芘浓度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氟化物无标准,年增量0.258 mg/kg,影响不大。

环评预测石油烃入渗至包气带的影响,在焙烧烟气脱硫废水水池泄漏100d、500d、1000d、2000d时包气带中石油烃最大浓度。在泄漏2000d后土壤包气带中石油类最大浓度为31.017 mg/kg,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的筛选值限值。

环评提出,从源头控制措施、过程控制、跟踪监测等措施防止土壤污染事件发生,本项目土壤环境跟踪监测计划如下:分别在沥青融化车间、成型车间、生产废水处理站设置3个柱状样采样点;在厂区上风向、厂区下风向的农田设置2个表层样采样点。厂区内监测因子:苯并[a]芘、石油烃、氟化物、镉;农田监测因子:pH、镉、汞、砷、铅、铬、铜、镍、锌、苯并[a]芘、氟化物、石油烃。每5年监测一次。

(八)环境风险

环评分析项目风险物质有天然气、液态沥青、废机油、废导热油、导热油,风险事故类型有天然气泄漏、沥青储池液体沥青泄漏、危险固废(废导热油、废机油)发生泄漏、废水事故排放进入自然水体、火灾等。

项目地下水环境风险防控措施主要包括污染源控制措施、分区防渗措施以及渗漏检测措施等;企业设置一个容积为600m3的事故水池,防止事故废水外排。并从厂区总平面布置、危化品储存管理、污染治理系统事故运行机制、工艺设备及装置、电气电讯安全措施及消防、火灾报警系统等方面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并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演练。环评分析,在严格执行各项风险防治措施后,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可防可控。

(九)变电站

1.电磁环境

项目在厂区内设置110kV户内式变电站,根据类比监测结果可以预测,本项目110kV变电站建成后所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中电场强度4000V/m、磁感应强度100μT的公众暴露控制限值的要求。

2.噪声

主变压器噪声最大源强为70dB(A),通过采取建筑隔声、选用低噪声设备、主变基础垫衬减振材料等降噪措施,主变压器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3.固体废物

变电站建成后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主变压器事故油。变电站在正常运行状态下,无变压器油外排;变压器在事故状态下,会有部分变压器油外漏,进入事故油池内。变压器每次事故时最大漏油量为30t。本项目在变电站内设置事故油池,容积为60m3,事故油属于危险废物(HW08),委托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十)总量控制建议

1.废气

NOx451.94 t/a、SO2364.83t/a、VOCs11.39 t/a。

2.废水

项目废水均不外排,不作总量控制要求。

3.固体废物

项目固体废料全部妥善处置,不作总量控制要求。

二、评估结论

《报告书》编制基本规范,主要环境问题论述基本清楚,评价结论总体可信。《报告书》已按专家意见进行修改,经专家认可同意上报。

环评分析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三线一单”、园区规划、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清洁生产等相关要求。项目于** (略)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311-*-04-01-*。

建设单位通过网络平台公示、报纸公示、现场公示等方式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反馈意见。

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报告书”及本评估意见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意见、建议,项目建设产生的负面影响可以得到控制,从环境保护的角度上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文山州生态环境局

**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文山州生态环境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76-* 0876-*(州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受理窗口)

通信地址: (略) 河西路38号文山州生态环境局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年产40万吨炭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项目名称: (略) 年产40万吨炭素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文山州富宁县绿色水电铝材示范园区

建设单位: (略)

建设性质:新建

占地:*m2

建设内容:本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原料存储系统、石油焦煅烧、固体沥青熔化、生阳极制造、阳极焙烧等生产系统以及公辅工程等。

一、项目主要环境问题及防治措施

(一)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来源于石油焦煅烧、沥青熔化、阳极焙烧等环节,项目排放源合计34个,主要排放口2个,一般排放口32个。

本项目废气可分为两种类型,颗粒物废气和有机废气,其中各环节产生的颗粒物废气经袋式除尘器(除尘效率99%)处理后,达到《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5-2010)及修改单中铝用炭素厂的标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

原料储存及转运粉尘:原料石油焦在破碎、转运过程中产生粉尘量1791t/a,集气罩捕集粉尘量1782t/a,经脉冲袋式除尘器(除尘效率99%)处理后,有组织粉尘排放量17.82t/a,无组织排放的粉尘量4.48 t/a。经环评估算,各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10mg/m3,可满足《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5-2010)及修改单中铝用炭素厂的标准限值(颗粒物≤10mg/m3)。

石油焦煅烧废气:①石油焦煅烧废气主要污染物为SO2、NOx、烟(粉)尘,SO2产生量7252.24t/a、NOx产生量518.4t/a、粉尘产生量1604 t/a,选用SNCR+SCR工艺进行脱硝(脱硝效率按67%),烟气先经过SNCR脱硝后,一部分烟气进入2台余热锅炉进行回收余热,一部分烟气进入导热油炉加热媒介油后再汇入总管进入余热锅炉。从余热锅炉出来的烟气进入SCR脱硝+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脱硫效率98%)+除尘设施(除尘效率99%)进行处理,达到《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5-2010)及修改单中铝用炭素厂的相关标准后,由90m高排气筒排放。该环节无组织粉尘产生量为0.08 t/a。②煅后焦在破碎、筛分、储运过程粉尘产生量1743 t/a,集气罩捕集粉尘量1734.3 t/a,经脉冲袋式除尘器(除尘效率99%)处理后,有组织粉尘排放量17.34 t/a,经环评估算,各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10mg/m3,可满足《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5-2010)及修改单中铝用炭素厂的标准限值(颗粒物≤10mg/m3)。煅后焦在破碎、筛分、储运过程无组织粉尘排放量4.36t/a。

沥青熔化:①沥青破碎、卸料、转运过程粉尘产生量60t/a,经脉冲袋式除尘器(捕集率达99.5%、除尘效率95%)处理后,排放量为2.99t/a,经环评估算,各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10mg/m3,可满足《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5-2010)及修改单中铝用炭素厂的标准限值(颗粒物≤10mg/m3)。沥青破碎、卸料、转运过程无组织粉尘排放量0.15t/a。②固体沥青熔化过程中产生的沥青烟8t/a、非*烷总烃4.7t/a、苯并[a]芘0.*t/a,汇入混捏成型产生的沥青烟气中,经“黑法吸附+布袋除尘+沸石分子筛+CO催化燃烧”(去除率95%)。无组织排放的沥青烟0.16t/a、非*烷总烃0.09t/a、苯并[a]芘0.*t/a。

返回料处理:返回料处理粉尘产生量1220t/a,经脉冲袋式除尘器(捕集率达99.5%、除尘效率99%)处理后,排放量为12.14 t/a,经环评估算,各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10mg/m3,可满足《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5-2010)及修改单中铝用炭素厂的标准限值(颗粒物≤10mg/m3)。返回料处理过程无组织粉尘排放量3.05t/a。

生阳极制造:①混捏、成型工段颗粒物产生量约326.9t/a、沥青烟产生量17.11 t/a、非*烷总烃10.26 t/a、苯并[a]芘产生量0.0015t/a。与沥青熔化废气合并处理后,经“黑法吸附+布袋除尘+沸石分子筛+CO催化燃烧”(去除率95%)处理后,沥青烟排放量1.25t/a、颗粒物排放量3.25t/a、苯并[a]芘排放量0.00009t/a、非*烷总烃排放量0.74t/a。经环评估算,沥青烟和颗粒物排放浓度可满足《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5-2010)及修改单中铝用炭素厂的相关标准,非*烷总烃和苯并[a]芘排放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浓度标准限值后,达标排放。混捏成型无组织排放的沥青烟0.09 t/a、颗粒物0.82t/a、苯并[a]芘0.*t/a、非*烷总烃0.05t/a。②混捏、成型工段配料过程产生的粉尘量约368t/a,经脉冲袋式除尘器(捕集率达99.5%、除尘效率99%)处理后,排放量为3.66 t/a,经环评估算,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10mg/m3,可满足《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5-2010)及修改单中铝用炭素厂的标准限值(颗粒物≤10mg/m3)。配料过程无组织粉尘排放量0.92 t/a。

阳极焙烧:①焙烧烟气主要污染物为SO2、NOx、颗粒物、氟化物、沥青烟、苯并[a]芘、非*烷总烃,SO2产生量1098.75t/a、NOx产生量624t/a、颗粒物产生量2452.8 t/a、氟化物产生量68.54t/a、沥青烟产生量87.6 t/a、苯并[a]芘产生量0.0238t/a,采用“SNCR脱硝+黑法吸附+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脱氟+湿式电除尘器”治理后(脱硝效率55%、脱硫效率80%,氟化物去除率98%,除尘效率99%),SO2、NOx、颗粒物、氟化物、沥青烟排放浓度满足《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5-2010)及修改单中铝用炭素厂的相关标准,非*烷总烃和苯并[a]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浓度标准。无组织排放的沥青烟0.01t/a、SO20.11t/a、NOx 0.06t/a、氟化物0.01t/a、苯并[a]芘0.*t/a、非*烷总烃0.005t/a、颗粒物0.12 t/a。②生炭块编组、熟炭块在清理、转运过程中颗粒物产生量1632t/a,经脉冲袋式除尘器(捕集率达99.5%、除尘效率99%)处理后,颗粒物排放量16.24 t/a,经环评估算,各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10mg/m3,可满足《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5-2010)及修改单中铝用炭素厂的标准限值(颗粒物≤10mg/m3)。无组织排放的粉尘量4.08t/a。

化验中心:实验样本破碎过程粉尘产生量为2.7 t/a,经脉冲袋式除尘器(捕集率达99.5%、除尘效率95%)处理后,颗粒物排放量0.13 t/a,排放浓度7mg/m3,达《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5-2010)及修改单中铝用炭素厂的标准限值(颗粒物≤10mg/m3)。无组织排放的粉尘量0.01 t/a。

项目废气污染物总量排放情况汇总表单位:t/a

排放方式

氮氧化物

二氧化硫

颗粒物

沥青烟

苯并芘

非*烷总烃

氟化物

有组织

451.84

364.77

114.14

18.77

0.00104

11.25

1.37

11.68

无组织

0.0703

0.1106

18.07

0.26

0.*

0.145

0.01

/

合计

451.91

364.88

132.21

19.03

0.00105

11.40

1.38

11.68

据环评预测,正常排放情况下,本项目污染源+在建项目污染源+环境质量现状浓度后,环境空气保护目标和网格点的SO2、NO2、PM10、PM2.5、氟化物、苯并[a]芘、非*烷总烃、氨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取值规定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标准要求。非正常排放情况下(煅烧烟气脱硝效率由67%下降至30%、焙烧烟气黑法吸附对苯并[a]芘去除效率由96%下降至80%),最大地面浓度点贡献值NO2为278.25μg/m3,占标率达139.13%,区域内NO2浓度有超标点;苯并[a]芘最大小时浓度0.0036μg/m3,最大日均浓度0.00045μg/m3,最大占标率18%,区域内苯并吡浓度无超标点。非正常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大,环评要求项目应加强管理和设备维护,杜绝非正常排放发生。

环评预测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正常排放情况下,项目正常运行后全部排放源(本项目新增污染源+电解铝厂现有污染源)在厂界控制点的最大小时贡献浓度均低于《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5-2010)表6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其中,SO2厂界小时贡献浓度最大值311.73μg/m3、占标率62.35%,颗粒物厂界小时贡献浓度最大值897.82μg/m3、占标率89.78%,氟化物厂界小时贡献浓度最大值2.436μg/m3、占标率12.18%,苯并[a]芘厂界小时贡献浓度最大值0.00098μg/m3、占标率9.8%。非*烷总烃厂界小时贡献浓度最大值为11.86 μg/m3,占标率为0.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限值要求。非*烷总烃在成型车间外小时贡献浓度最大值为5.09 μg/m3,占标率为0.08%;非*烷总烃在沥青熔化车间外小时贡献浓度最大值为1.80 μg/m3,占标率为0.03%,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1 h平均浓度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据环评预测,本项目厂界外无超标点,不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卫生防护距离:环评根据《大气有害物质无组织排放卫生防护距离推导技术导则》(GB/T39499-2020) 计算,项目沥青熔化车间、成型车间应设置100m的卫生防护距离;石油焦卸料区应设置50m的卫生防护距离;煅烧车间应设置50m的卫生防护距离;返回料处理车间应设置50m的卫生防护距离;阳极焙烧车间应设置100m的卫生防护距离。目前,项目卫生防护距离无环境敏感点分布。环评要求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居民区以及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设施。

(二)废水

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脱硫废水、锅炉排水、除盐水站排污水以及循环水系统排水。其中脱硫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氟化物、石油类,经固液分离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锅炉排水、除盐水站排污水以及循环水系统排水产生量为1448m3/d、*m3/a,主要污染物为PH、SS、CODcr、TDS等,经本项目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要求后全部回用于脱硫系统补充水和生阳极冷却水补水。污水处理站内设置1座容积为200 m3的回用水池,临时贮存回用水,保障生产废水处理站出水不外排。

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23.8 m3/d、8687m3/a,主要污染物包括SS、COD、BOD5、氨氮、动植物油等,经化粪池处理后,依托电解铝厂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要求后,回用于电解铝厂厂区绿化。

(三)地下水

厂址区整体地下水位埋藏较深,处于地下水补给、径流区,其中分水岭东侧,地下水主要由厂址区域向东南方向径流,分水岭西侧,由厂址区域向西北径流。

环评分析,正常工况下项目废水不外排,对地下水影响小。非正常工况下,在污染物发生渗漏或泄漏等情况下,对地下水会产生一定影响。

环评预测焙烧烟气脱硫废水循环水池池底防渗层破损,发生意外渗漏进入下伏孔隙潜水含水层和碎屑岩裂隙水含水层,并分别以石油类浓度23.1mg/L、氟化物50mg/L作为源强进行预测分析。根据预测结果,氟化物:持续渗入含水层100天,在约100m处可检测到;1年后,可在200m处检测到;1000天在地下水环境中最大迁移扩散距离可达到约300m;5年后,达到约600m;20年后,则运移到达1800m。石油类:持续渗入含水层100天,在约100m处可检测到;1年后,可在200m处检测到;1000天在地下水环境中最大迁移扩散距离可达到约300m;5年后,达到约600m;20年后,则运移到达1800m。渗漏进入含水层中的污染物在短时间内难以自净恢复,随着时间的增加,污染物在含水层中的迁移扩散距离还会增大,会对项目区及其下游的地下水环境造成不同程度的污染。由于最大污染和影响范围内绝大部分局限于产业园区范围内,对周边人居环境影响不大。

本项目分水岭东侧主要地下水环境风险源为焙烧烟气脱硫废水循环水池,与分水岭以东下游龙理村2#泉(选定的地下水监测点)最短距离约592m,根据预测模型计算,非正常情况下脱硫废水循环水池池底发生意外持续泄漏,下渗进入评价区D1b灰岩白云岩岩溶裂隙水含水层,污染因子到达龙理村2#泉过程中氟化物、石油类浓度随时间分布情况为:渗漏发生的1800天后,污染因子氟化物、石油类将会到达下游592m处的龙理村2#泉,大约2800天,可监测到氟化物超标(1.08 mg/L,大于标准1.0mg/L),7800天后,污染因子基本可以穿透下游龙理村2#泉断面。

焙烧烟气脱硫废水循环水池池底防渗层破损,对本项目周边主要地下水环境敏感目标影响分析如下:

盲沟泉Q2位于本项目分水岭西侧,距离主要地下水环境风险源生产废水处理站调节池最短距离约1126m,出露标高约1194m,低于废水站池底建设标高(1218m),易受到本项目生产废水调节池废水影响。但由于生产废水调节池废水来源均为间接冷却循环排污水、锅炉排污水等清净废水,主要废水污染物的源强较低,如COD最大事故渗漏浓度小于50mg/L,已满足地下水水体III类水质标准要求,故生产废水站对分水岭西侧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龙理村1#、2#泉,位于本项目分水岭东侧,其中1#泉距离焙烧烟气脱硫废水池670m,2#泉距离焙烧烟气脱硫废水池592m。脱硫废水主要污染物为氟化物和石油类,龙理村1#、2#泉水处于主要地下水环境风险源主要扩散路径上,在池体底部破损的事故情形下,易受到本项目脱硫废水影响。其中1#泉水出露标高高于脱硫废水循环水池的建设标高1218m,故对龙理村1#泉水影响较小。经计算分析可知,大约在渗漏发生的1800天后,污染因子氟化物、石油类将会到达下游592m处的龙理村2#泉水,大约2800天,可监测到氟化物超标(1.08 mg/L,大于标准1.0mg/L),7800天后,污染因子基本可以穿透下游龙理村2#泉断面,在项目运营期限内对龙理村2#泉带来不利影响。

176号泉(非分散式引用水源井)出露于厂区所在水文地质单元(Ⅲ)南东侧沟谷,出露标高约1065m,处于主要地下水环境风险源扩散路径上,但由于176号泉距离焙烧烟气脱硫废水循环水池最近距离3135m,相对较远,污染物运移周期较长。故在池体底部破损的事故情形下,受到焙烧烟气脱硫废水影响结果显现的周期较长,简要估算至少需3135 m/0.13263 m/d=23637 d后,焙烧烟气脱硫废水污染物才会运移到达176号泉。本项目造成下游地下水环境最大污染范围为1800 m,距离176号泉最近距离大于1800 m,故本项目对176号泉(非分散式引用水源井)影响不大。

上青龙坪泉与本项目属同一水文地质单元,出露标高1242 m,高于本项目场平标高,本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对其影响较小。

采取分区防渗、跟踪监测等措施,减小对地下水的影响。项目分区防渗见下表。

项目分区防渗汇总单位:t/a

污染防渗区

类别

防渗区名称

防渗标准及要求

重点防渗区

石油焦贮库、沥青储罐、沥青缓冲罐、导热油加热站、初期雨水收集池、消防水池、事故水池、危废暂存间、脱硫废水循环水池、生产废水处理站、脱硫石膏区、事故油池、尿素溶解车间

其防渗层防渗效果须等效于不少于6m厚、渗透系数≤1×10-7cm/s的等效粘土防渗层的防渗能力。或者在现有粘土及泥岩风化破碎防渗层的基础上铺设一层厚度为2.0mm厚HDPE防渗膜,确保渗透系数小于1×10-10cm/s,并且事故水池、初期雨水收集池和生产废水处理站池体应按照《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 50108-2011)和《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规范》(GB 50212-2014)等相关要求做好各水池防渗工作,钢筋混凝土结构水池池底及四周应进行全防渗处理,同时确保渗透系数小于1×10-10cm/s。危废暂存间还要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规范要求。

一般防渗区

煅烧车间、成型车间、固体沥青转运站、焙烧车间、一般固废暂存库、炭块转运站、返回料处理车间、锅炉房、循环水泵房、综合维修车间、变电站、化验中心等

采用防渗混凝土处理,其防渗层防渗效果须等效于不少于1.5m厚、渗透系数≤1×10-7cm/s的粘土防渗层的防渗能力。

简单防渗区

办公生活区以及厂区道路

地面采用混凝土硬化

跟踪监测:设置2个跟踪监测点为电解铝厂区监测井、龙理村2#泉。每半年监测一次,监测因子为:pH、耗氧量、氨氮、石油类、氟化物。

(四)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废物编号

固体废物名称

产生环节

产生量(t/a)

固废性质

处置措施

一、危险废物

1

S1

废导热油

热煤炉

0.5(事故时)

危险废物(HW08)

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2

S2

废油泥

浊循环水池

0.3

危险废物(HW08)

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3

S3

脱硫废水循环水池

0.5

危险废物(HW08)

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4

S4

废机油

机修车间

2.0

危险废物(HW08)

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5

S5

焙烧烟气黑法吸附用石油焦粉

焙烧车间

30

危险废物(HW11)

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6

S6

废催化剂

SCR脱硝系统

0.5

危险废物(HW50)

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合计

33.8

/

/

二、一般工业固废

1

S7

脱硫石膏

烟气脱硫系统

35025

一般固废

进行固废属性鉴别,暂时按照Ⅱ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进行处置。

2

S8

废耐火砖

煅烧炉和焙烧炉的炉衬大修时

1230

一般固废

进行固废属性鉴别,暂时按照Ⅱ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进行处置。

3

S9

除尘灰

布袋除尘器收集

11050

一般固废

作为原料回用

4

S10

沥青渣

沥青熔化车间

5

一般固废

作为原料回用

5

S11

混捏成型废气黑法吸附用石油焦粉

成型车间

5

一般固废

作为原料回用

6

S12

残极细粉

残极处理车间

2857

一般固废

外售

7

S13

冶金焦细粉

焙烧车间

3263

一般固废

外售

8

S14

生产废水处理站污泥

生产废水处理站

270

一般固废

外售

合计

53705

/

/

三、生活垃圾

1

S14

生活垃圾

/

102.2

一般固废

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本项目拟在厂区北侧新建1座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库,面积约2700m2。本项目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库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进行设计建设,并设计有防雨、防风、防渗、防漏等防止二次污染的措施。一般固废暂存库内应分区贮存第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第Ⅱ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I类固废和Ⅱ类固废贮存区域之间应设置挡墙,I类一般固废贮存区域面积约400m2,Ⅱ类一般固废贮存区域面积约2300m2,Ⅱ类固废贮存区域应采用高密度聚*烯膜作为防渗衬层,厚度不小于1.5 mm,同时设置渗滤液收集和导排系统。项目拟建的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库贮存能力8000 t,其中,I类一般固废贮存区域贮存能力1200 t,Ⅱ类一般固废贮存区域贮存能力6800 t。本项目一般固体废物临时贮存时间不超过一个月,可满足本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需求。

本项目拟在厂区北侧新建危废暂存间,面积约725m2,贮存能力2000 t,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危废为33.8t/a,可满足本项目暂存危废需求。

(五)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噪声源强在80~95dB(A)。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消声装置,利用建筑物隔声降噪等措施后,环评预测项目厂界昼间、夜间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六)生态环境

项目占地属工业园区建设用地,工程区用地范围内无保护动、植物分布,项目建设不会对当地群落结构、生态平衡造成大的影响,采取加强绿化、生态保护管理等措施,生态环境影响小。

(七)土壤环境

项目污染物进入土壤环境的途径包括:①大气污染物苯并芘、氟化物以沉降方式进入土壤环境;②污水处理站池体发生泄漏后污染物入渗至包气带。

环评预测苯并芘、氟化物以大气沉降方式进入土壤环境,分别计算项目运行5年、10年、20年、30年的累积量,运行30年后评价范围内土壤中苯并芘最大浓度为1.0024 mg/kg,氟化物最大浓度为870.74mg/kg。苯并芘浓度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氟化物无标准,年增量0.258 mg/kg,影响不大。

环评预测石油烃入渗至包气带的影响,在焙烧烟气脱硫废水水池泄漏100d、500d、1000d、2000d时包气带中石油烃最大浓度。在泄漏2000d后土壤包气带中石油类最大浓度为31.017 mg/kg,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的筛选值限值。

环评提出,从源头控制措施、过程控制、跟踪监测等措施防止土壤污染事件发生,本项目土壤环境跟踪监测计划如下:分别在沥青融化车间、成型车间、生产废水处理站设置3个柱状样采样点;在厂区上风向、厂区下风向的农田设置2个表层样采样点。厂区内监测因子:苯并[a]芘、石油烃、氟化物、镉;农田监测因子:pH、镉、汞、砷、铅、铬、铜、镍、锌、苯并[a]芘、氟化物、石油烃。每5年监测一次。

(八)环境风险

环评分析项目风险物质有天然气、液态沥青、废机油、废导热油、导热油,风险事故类型有天然气泄漏、沥青储池液体沥青泄漏、危险固废(废导热油、废机油)发生泄漏、废水事故排放进入自然水体、火灾等。

项目地下水环境风险防控措施主要包括污染源控制措施、分区防渗措施以及渗漏检测措施等;企业设置一个容积为600m3的事故水池,防止事故废水外排。并从厂区总平面布置、危化品储存管理、污染治理系统事故运行机制、工艺设备及装置、电气电讯安全措施及消防、火灾报警系统等方面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并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演练。环评分析,在严格执行各项风险防治措施后,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可防可控。

(九)变电站

1.电磁环境

项目在厂区内设置110kV户内式变电站,根据类比监测结果可以预测,本项目110kV变电站建成后所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中电场强度4000V/m、磁感应强度100μT的公众暴露控制限值的要求。

2.噪声

主变压器噪声最大源强为70dB(A),通过采取建筑隔声、选用低噪声设备、主变基础垫衬减振材料等降噪措施,主变压器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3.固体废物

变电站建成后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主变压器事故油。变电站在正常运行状态下,无变压器油外排;变压器在事故状态下,会有部分变压器油外漏,进入事故油池内。变压器每次事故时最大漏油量为30t。本项目在变电站内设置事故油池,容积为60m3,事故油属于危险废物(HW08),委托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十)总量控制建议

1.废气

NOx451.94 t/a、SO2364.83t/a、VOCs11.39 t/a。

2.废水

项目废水均不外排,不作总量控制要求。

3.固体废物

项目固体废料全部妥善处置,不作总量控制要求。

二、评估结论

《报告书》编制基本规范,主要环境问题论述基本清楚,评价结论总体可信。《报告书》已按专家意见进行修改,经专家认可同意上报。

环评分析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三线一单”、园区规划、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清洁生产等相关要求。项目于** (略)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311-*-04-01-*。

建设单位通过网络平台公示、报纸公示、现场公示等方式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反馈意见。

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报告书”及本评估意见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意见、建议,项目建设产生的负面影响可以得到控制,从环境保护的角度上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文山州生态环境局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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