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生态环境局关于云南富泰年产10万吨LED铝基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文山州生态环境局关于云南富泰年产10万吨LED铝基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文山州生态环境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27日-2024年5月3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76-* 0876-*(州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受理窗口)
通信地址: (略) (略) 38号文山州生态环境局
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云南富泰年产*吨LED铝基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 项目名称:云南富泰年产*吨LED铝基板项目。 建设单位:云南富泰铝 (略) 。 建设地点:云南富宁产业园区青龙坪区块内。 建设性质:新建。 占地面积:本项目总占地面积*.6m2,其中一期工程建筑占地面积*.4m2、二期工程建筑占地面积*.32m2、绿化面积1053.66m2、停车位面积1652m2、道路及回车场面积*.9m2、其他预留用地面积*.32m2。 建设规模:项目生产规模为外售产品LED铝基板(包括铝板、 (略) 板及PS板)*t/a,其中外售铝板*t/a、 (略) 板*t/a、PS板*t/a。本项目分两期进行建设,一期生产规模为铝板*t/a;二期生产规模为铝板*t/a(其中*t/a为直接外售产品,*t/a用于进一步加工 (略) 板及PS板)、 (略) 板*t/a、PS板*t/a;此外二期工程蚀刻液回收设备,电解过程会产生副产品电解铜片约10t/a作为副产品外售。 建设内容:项目工程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包括厂房一~厂房五)、办公楼、宿舍楼(包括宿舍楼一~宿舍楼五)、门卫室、天然气调压站、氩气站、液化气站、危废暂存间、消防泵房及水池等。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工程建设厂房一(铸轧车间)、厂房二(冷轧车间)、办公楼、宿舍楼二、宿舍楼三、门卫室、天然气调压站、氩气站、液化气站、危废暂存间、消防泵房及水池等建构筑物,并进行一期工程的相关生产设备及环保等相关辅助设施安装;二期工程建设厂房三(冷轧车间)、厂房四( (略) 板及PS板车间)、厂房五(仓库)、宿舍楼一、宿舍楼四、危废暂存间等建构筑物,并依托一期工程建设的厂房一、厂房二及二期建设的厂房三、厂房四、厂房五进行二期工程的相关生产设备及环保等相关辅助设施安装。 | 一、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一)废气 1.废气源强核算及达标情况 (1)有组织废气 排气筒达标情况: 1#排气筒(DA001):一期工程1#排气筒排放的废气为G1熔炼炉(1#-2#)、保温炉(1#-4#)废气(污染物为颗粒物、SO2及NOx)及G2炒灰粉尘(污染物为颗粒物)各环节分别设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台风机引入1套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处理后经1根25m1#排气筒(DA001)排放;二期工程1#排气筒新增排放的废气为G1熔炼炉(3#-4#)、保温炉(5#-8#)废气(污染物为颗粒物、SO2及NOx)增设集气罩收集和新增G2炒灰粉尘(污染物为颗粒物),收集后依托一期工程通过1台风机引入1套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处理后经1根25m1#排气筒(DA001)排放;全厂1#排气筒排放的废气为G1熔炼炉(1#-4#)、保温炉(1#-8#)废气(污染物为颗粒物、SO2及NOx)及G2炒灰粉尘(污染物为颗粒物),各环节分别设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台风机引入1套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处理后经1根25m1#排气筒(DA001)排放。根据上表分析排放污染物中颗粒物、SO2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有色金属熔炼炉、表4有色金属冶炼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氮氧化物、氯化氢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新污染源二级标准。 2#排气筒(DA002):一期工程2#排气筒排放的废气为G4冷轧有机废气(污染物为非*烷总烃),包括冷轧及退火环节,分别设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台风机引入1套油气回收系统(油气冷凝+ (略) 箱)(TA002)处理,处理后经1根25m2#排气筒(DA002)排放;二期工程新增冷轧机、退火炉产生的G4冷轧有机废气(污染物为非*烷总烃)经增设集气罩分别收集后,依托一期工程通过1台风机引入1套油气回收系统(油气冷凝+ (略) 箱)(TA002)处理,处理后经1根25m2#排气筒(DA002)排放;全厂2#排气筒排放的废气为G4冷轧有机废气(污染物为非*烷总烃),包括冷轧及退火环节,分别设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台风机引入1套油气回收系统(油气冷凝+ (略) 箱)(TA002)处理,处理后经1根25m2#排气筒(DA002)排放。根据上表分析排放污染物非*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新污染源二级标准。 3#排气筒(DA003):全厂2#排气筒排放的废气为G1熔炼炉(5#-8#)、保温炉(9#-16#)废气(污染物为颗粒物、SO2及NOx),各环节分别设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台风机引入布袋除尘器(TA003)处理,处理后经1根25m3#排气筒(DA003)排放。根据上表分析排放污染物中颗粒物、SO2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有色金属熔炼炉、表4有色金属冶炼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氮氧化物、氯化氢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新污染源二级标准。 4#排气筒(DA004):全厂4#排气筒排放的废气为 (略) 板及PS板生产工序开平剪板、开料、钻孔锣边、机械成型产生的G7工艺粉尘(污染物为颗粒物),各环节分别设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台风机引入1套布袋除尘器(TA004)处理,处理后经1根25m4#排气筒(DA004)排放。根据上表分析排放污染物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新污染源二级标准。 5#排气筒(DA005):全厂5#排气筒排放的废气为 (略) 板复合、OSP抗氧化-烘干,PS板涂层、烘烤, (略) 、阻焊、文字等工序产生的G8 (略) 板及PS板有机废气(污染物为非*烷总烃),各环节分别设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台风机引入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5)处理,处理后经1根25m5#排气筒(DA005)排放。根据上表分析排放污染物非*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新污染源二级标准。 6#排气筒(DA006):全厂6#排气筒排放的废气为 (略) 板磨板、OSP抗氧化等工序产生的G9酸性废气(污染物为硫酸雾),各环节分别设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台风机引入1套碱液喷淋装置(TA006)处理,处理后经1根25m6#排气筒(DA006)排放。根据上表分析排放污染物硫酸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新污染源二级标准。 7#排气筒(DA007):全厂7#排气筒排放的废气为 (略) 板碱性蚀刻工序产生的G10含氨废气(污染物为氨),设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台风机引入1套酸液喷淋装置(TA007)处理,处理后经1根25m7#排气筒(DA007)排放。根据上表分析排放污染物氨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3)中二级标准要求。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 (2)无组织废气 无组织废气产排情况见下表。 全厂无组织废气
厂界达标情况:据环评厂界拐点处加密设置105个预测点对无组织排放的污染物厂界浓度限值达标情况进行评价,项目颗粒物、SO2、NOx、氯化氢、非*烷总烃、硫酸雾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氨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厂界标准限值要求。 2.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结果 本项目分两期(一期、二期)建设,《报告书》运营期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采用二期工程建成后全厂合计产污进行整体预测分析,全厂污染物预测已包括一期、二期排污,因此,全厂产污运营期环境影响可达标,即表示一期工程和二期工程单独产排污也可达标,环评预测分析结果如下: (1)正常工况下,全厂所有环境空气保 (略) 格点SO2、NO2、PM10、PM2.5、TSP、氯化氢、非*烷总烃、硫酸雾及氨短期浓度贡献值占标率均<100%;SO2、NO2、PM10、PM2.5、TSP年均浓度贡献值占标率均<30%,氯化氢、非*烷总烃、硫酸雾及氨无年均质量标准,不作评价;项目评价区域的大气污染物贡献值均达标。 (2)正常工况下,项目污染源+拟建在建项目污染源+环境质量现状浓度后,所有环境空气保 (略) 格点SO2、NO2、PM10、PM2.5保证率日均浓度预测值和年均浓度预测值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要求;TSP短期浓度(日均浓度)预测值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要求;氯化氢及硫酸雾短期浓度(1小时平均、日均浓度)预测值均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中要求;氨短期浓度(1小时平均)预测值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中要求;非*烷总烃短期浓度(1小时平均)预测值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详解》要求。 (3)非正常排放情况下,本项目有组织废气(DA001~DA007)非正常排放情况(效率下降至50%)下,最大地面浓度点贡献值PM10为*μg/m3、非*烷总烃为735.4633μg/m3、硫酸雾为631.3295μg/m3、氨为*μg/m3,PM10占标率达809.8554%、非*烷总烃占标率达8.0986%、硫酸雾占标达36.7732%、氨占标率达515.7081%,PM10、非*烷总烃、硫酸雾及氨小时浓度环境空气保护目 (略) 格点远高于正常排放,PM10、硫酸雾及氨出现超标,所以非正常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大,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加强管理和设备维护,杜绝非正常排放发生。 3.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根据环评各污染物短期浓度预测结果可知,SO2、NO2、PM10、PM2.5、TSP、氯化氢、非*烷总烃、硫酸雾及氨短期浓度贡献值均达标,因此本项目不需要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4.卫生防护距离:依据《大气有害物质无组织排放卫生防护距离推导技术导则》(GB/T *-2020)中卫生防护距离公式计算,本项目厂房一(铸轧车间)核定设置卫生防护距离50m,厂房二(冷轧车间)核定设置卫生防护距离50m,厂房四( (略) 板及PS板车间)核定设置卫生防护距离100m。即以厂房一(铸轧车间)、厂房二(冷轧车间)边界为界外延50m范围,以厂房四( (略) 板及PS板车间)边界为界外延100m范围作为卫生防护距离,目前项目周边最近敏感目标距离为厂界西北侧350m处上龙平村,满足卫生在此距离要求,不涉及环保搬迁,在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点、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点。 (二)废水 项目一期工程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包括W1冷却循环水、W2生活污水及W3初期污水,无生产废水产生;二期工程及全厂运营期产生的废水包括W1冷却循环水、生产废水、W2生活污水及W3初期污水,其中生产废水包括W4制水机废水、W5清洗废水、W6磨板废水、W7铜氨废水、W8高浓度有机废水、W9低浓度有机废水、W10含铜废水、W11络合铜废水、W12碱性喷淋废水及W13酸性喷淋废水。 W1冷却循环水:项目一期工程铸轧车间铸轧机、炒灰系统正常运行日冷却水用量约*.33m3/d,经冷却塔冷却处理后W1冷却循环水产生量*m3/d,项目二期工程铸轧车间铸轧机、炒灰系统及 (略) 板及PS板车间复合机冷压工序正常运行新增日冷却循环水用量约*.33m3/d,经冷却塔冷却处理后新增W1冷却循环水产生量*m3/d,则二期建成后全厂冷却水用量*.66m3/d(*m3/a),W1冷却循环水量约*m3/d(*m3/a),由于冷却塔降温蒸发等损耗,导致冷却循环水中盐分含量逐渐增加,为保证冷却循环水水质符合用水要求,冷却循环水系统包括前处理系统+冷却塔+循环系统,每套冷却循环水系统规模250m3/h,W1冷却循环水经冷却循环水系统处理后,其中前处理系统(包括pH调节+过滤+杀菌(除藻)+絮凝沉淀等)可去除水中盐分等含量,处理后供循环使用不外排。冷却循环水损耗约10%(346.66m3/d(*m3/a)),优先使用通过处理达标后生产废水和初期雨水进行补充,不够部分使用自来水补充。 W2生活污水:项目一期工程生活污水量13.6m3/d(4080m3/a),项目二期工程新增生活污水量18.4m3/d(5520m3/a),则二期建成后全厂生活污水量30m3/d(*m3/a)。本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1个,容积1m3)预处理后,同其他生活污水经厂 (略) 收集后经化粪池(4个,总容积50m3)预处理,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A等级标准后排入园 (略) 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W3初期雨水:项目一期工程初期雨水量约为106m3/次,通过厂区排水沟收集至初期雨水池(1个,容积230m3)沉淀处理,处理后经冷却循环水系统-前处理系统(包括pH调节+过滤+杀菌(除藻)+絮凝沉淀等)处理后回用做厂房一(铸轧车间)作为冷却循环水补水。项目二期工程新增初期雨水量约为120m3/次,则二期建成后全厂初期雨水量226m3/次,通过厂区排水沟收集至初期雨水池沉淀处理后用作定期排入综合生产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处理后用于生产用水及设备冷却用水补水,不外排。 生产废水:均为二期工程新增废水,其中W5清洗废水量为991.2m3/a(3.3m3/d),清洗废水经清洗废水处理系统(规模5m3/d,拟用处理工艺:隔油+絮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第一次清洗用水,不外排。其他生产废水包括W4制水机废水量为64.2m3/a(0.21m3/d),排入综合生产废水处理系统(规模660m3/d,拟用处理工艺:酸碱调节+混凝沉淀+A/O生化处理,后续相同)处理,W6磨板废水量为*.51m3/a(304.2m3/d),经金属回收系统(规模335m3/d,处理工艺:酸碱调节+过滤)预处理后90%回用于磨板环节,剩余10%进入综合生产废水处理系统进一步处理,W7铜氨废水量*.34m3/a(54.32m3/d)、W11络合铜废水量*.61m3/a(65.19m3/d),经络合废水处理系统(规模130m3/d,拟用处理工艺:酸碱调节+破络反应+混凝沉淀)预处理后,进入综合生产废水处理系统进一步处理,W8高浓度有机废水量*.34m3/a(54.32m3/d),经高浓度有机废水处理系统(规模60m3/d,拟用处理工艺:酸化+芬顿氧化+混凝沉淀)预处理后,进入综合生产废水处理系统进一步处理,W9低浓度有机废水量*.02m3/a(162.96m3/d),排入综合生产废水处理系统处理,W10含铜废水量*.02m3/a(162.96m3/d),经含铜废水处理系统预处理(规模490m3/d,拟用处理工艺:酸碱调节+化学沉淀分离+过滤),处理后50%直接回用于OSP抗氧化环节,剩余50%进入综合生产废水处理系统进一步处理,废气处理喷淋废水(包括W12碱性喷淋废水及W13酸性喷淋废水)量60m3/d(*m3/a),设置循环水池(1个,容积65m3)收集后循环使用,定期排水量为3m3/d(900m3/a)进入综合生产废水处理系统处理。 进入综合生产废水处理系统处理的其他生产废水总水量593.14m3/d(*m3/a),经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2005)标准要求后,回用做为生产用水及设备冷却水补水,不外排。 (三)固体废物 项目建设危废暂存间共2处,1#危废暂存间设于厂房一北边,占地面积200m2,单独用于铝灰渣及收尘灰的收集暂存;2#危废暂存间设于厂房二东边,占地面积100m2,用于除铝灰渣及收尘灰外的其他危险废物分区暂存。设一般固废暂存区(间)2处,厂房一(铸轧车间)设置1处回炉废料堆放区(1#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区),占地面积约130m2,用于收集暂存废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于厂房一北边即1#危废暂存间旁设1处2#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占地约80m2,用于收集暂存其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产生和处置情况见下表。
(四)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噪声,声压级为75~100dB(A)。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合理布置噪声源、加强设备保养、合理安排和控制作业时间、厂房隔声,安设消声器等措施后,经环评预测项目厂界昼间噪声贡献值叠加背景值后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排放标准,项目厂界最近敏感点为东南侧60m处的园区管委会,经环评预测园区管委会预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其余关心点均在350m范围外,故项目运营期设备噪声在减振降噪、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五)地下水 1.地下水补给、径流、排泄:项目区位于喀斯特地貌区山间丘陵地带,在构造运动影响下形成了两侧高中间低的山间谷地,四周林立的孤峰让降水向评价区中部汇集,为大气降水的垂直入渗提供了有利条件。因此,大气降水是评价区地下水的主要补给来源。评价区内区域地下水含水层以泥盆系下统芭蕉箦组(D1b)泥质灰岩岩溶裂隙水含水层为主,区内泥盆系下统芭蕉箸组(D1b)岩溶裂隙水含水层水位呈现自南东向北西逐渐降低的趋势,最终在项目区西侧F4断层中部从新厂泉Q1排出,沿新厂沟汇入下游板仑河水系。由此可见该含水层径流方向为自南东向北西径流。 2.根据《报告书》预测分析,(1)正常运行情况:在厂区防渗工程建设合格,运行期加强维护和管理运行正常的情况下,地下水污染物发生渗漏或泄漏穿过防渗层进入土壤并造成地下水污染的可能性较小,项目周边评价范围内村庄已接通自来水,周边村庄原有水井、泉点等均不再作为饮用水源,对地下水影响较小。(2)非正常情况:即如果发生防渗措施损坏会造成污染因子泄漏,穿透包气带后下渗进入周边地下水体内,造成周边地下水环境的污染。①铝板生产工序:地下水影响类比同类项目预测分析结果随着时间的增加,渗漏污染物通过渗漏设施发生渗漏的量会逐渐增加,渗漏进入含水层中的污染物的迁移扩散距离越来越大,且渗漏进入含水层中的污染物在短时间内难以自净恢复,随着时间的增加,污染物在含水层中的迁移扩散距离还会增大,会对项目区及其下游的地下水环境造成不同程度的污染。② (略) 板及PS板生产工序:采用解析法同时进行分析,预测因子选取“铜、铝及氨氮”,根据环评预测分析结果,在铜、铝及氨氮污染物泄露不同时间段后分别在不同距离处表现出超标,且渗漏进入含水层中的污染物在短时间内难以自净恢复,随着时间的增加,污染物在含水层中的迁移扩散距离还会增大,会对项目区及其下游的地下水环境造成不同程度的污染。 3.项目的主体生产设施和装置基本置于地面上,属于相对污废水渗漏或泄漏易于发现和易处理的区域,且在厂区各潜在地下水污染风险区域建设过程中做好污染分区防渗措施,运行期加强维护和管理的情况下,污废水、固废等发生渗漏或泄漏的可能性较小,项目的建设运营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是可控的。 4.厂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具体见下表。
5.设地下水跟踪监测井及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具体见下表。
总体来说,项目其中主要含水层地下水稳定水位埋深较深,包气带厚度较大,项目区覆盖层成分以粉质黏土和砂质黏土为主,人工填土层厚度较大,表面渗透系数低,夯填改造后具备一定防污防渗性。主体生产设施和装置基本置于地面上,属于相对污废水渗漏或泄漏易于发现和易处理的区域,在建设过程中做好厂区的污染防渗措施,运行期加强维护和管理、定期进行地下水跟踪监测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的情况下,污废水、固废等发生渗漏或泄漏的可能性较小,项目的建设运营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较小,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从环保上来说是可接受的。 (六)土壤 1.影响分析及环保措施:项目属于污染影响型,土壤环境影响类型主要包括大气沉降、地面漫流及垂直入渗,根据《报告书》预测分析,①大气沉降:涉及大气沉降的污染物只有颗粒物,但颗粒物不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和《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中的污染物,不会对土壤产生明显的污染,《报告书》提出措施:各有组织废气均通过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外排,定期对土壤环境进行监测;加强环保设备运行情况的检查,加强设备的维修和保养,确保环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定期进行事故隐患的检查,并及时排除隐患,避免气态环境事故的发生,大气沉降的污染物对厂区周边土壤产生污染影响较小,在采取《报告书》提出的保护措施后影响可以接受。②地面漫流:《报告书》提出项目运营过程中必须贯彻“围、追、堵、截”的原则,采取多级防护措施,确保事故废水未经处理不得出厂界,设置环境风险事故水污染防控系统:各池体均按规范设置,仓储区域设置围挡,生产厂房内部设有地沟和排水系统;设置事故废水收集池,全厂雨水总排口设置切换阀。此外,采取仪表和人工监控措施,加强防护设施、仪表指示,阀门和输送管道的完好监控;加强作业前、后的事故隐患排查;加强设备的维修、保养,保持设备的完好率﹔同时,严格执行储存区的巡回检查,认真履行相应的事故防泄漏措施,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排除等实现监控,避免漫流事故的发生。在采取《报告书》提出上述措施后,未经处理的污水或事故废水发生漫流事故对厂区周边土壤产生污染影响较小,在采取保护措施后影响可以接受。③垂直入渗:涉及垂直入渗可识别污染物为铜(Cu),根据《报告书》预测分析,假设非正常情况下项目生产废水处理站各水池发生意外渗漏进入下层包气带土壤,以铜(Cu)浓度5.5mg/L作为源强进行预测,不考虑土壤的吸附作用和根系吸收作用,不考虑污染物在土壤中发生反应,则叠加本底值后,铜(Cu)在土壤中的浓度为88.75mg/kg,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铜第二类建设用地风险筛选值为*mg/kg。项目建设的同时需建设分区防渗工程,项目运营后建设单位须加强防渗工程的管理和维护,定期对厂内危险废物暂存间及半地下建筑进行巡检,检测周期至少为1个月1次,确保发生污染物意外渗漏可及时发现。采取上述措施后事故状态下垂直下渗进入土壤对土壤环境的影响较小,在运营过程需加强管理,尽可能避免事故状态下污染物下渗污染土壤环境。 2.设土壤跟踪监测计划,具体见下表。
总体来说,项目位于云南富宁产业园区青龙坪区块内,用地类型为第三类建设用地,项目针对各类污染物均采取了对应的污染治理措施,可确保污染物的达标排放及防止渗漏发生,可从源头上控制项目对区域土壤环境的污染源强,确保项目对区域土壤环境的影响处于可接受水平。因此,企业严格落实环评《报告书》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对区域土壤环境影响是可接受的。 (七)生态影响 项目评价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评价范围内原生、次生林植被稀少,生物量分布差异明显;评价范围未见大型野生动物和保护物种活动,仅部分地区有小型爬行动物、昆虫和鸟类生存;区域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良好;项目区土壤侵蚀以水力侵蚀为主,强度主要为轻度侵蚀。区域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良好,为将来区域绿地规划、建设奠定了基础。受人类活动影响,评价范围人工生态特征明显,易修复和改善。运营期废气、废水、废渣均采取了有效的处理措施,其对厂区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很小。 (八)环境风险 根据环评分析,项目一期工程可识别风险物质为天然气(*烷)、液化气(*烷及*烷)、油类物质(废轧制油、废机油、废硅藻土和轧制油)及铝灰渣;二期工程建成后全厂可识别风险物质为天然气(*烷)、液化气(*烷及*烷)、油类物质(废轧制油、废机油、废硅藻土和轧制油)、铝灰渣、工业硫酸(98%)、氨水(25%)。项目环境风险潜势综合等级为I,评价工作等级均为“简单分析”。通过采取《报告书》提出的从危险源、扩散途径、保护目标多方面针对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风险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在良好的生产运营中管理,完善应急联动机制和应急措施的前提下,可较大程度上的控制环境风险。若发生风险事故,应及时启动风险应急救援预案,将事故影响减少到最低,本建设项目的环境风险程度在可接受水平范围。对此,建设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做到风险防范警钟长鸣,环境安全管理常抓不懈;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不断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制定了选址、总图布置设计风险防范措施、工艺过程风险防范措施、危险化学品及危险废物存储过程中的风险防范措施、大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地表水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等一系列风险防范措施,并提出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要求,在采取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后,项目的环境风险可防控,事故风险水平可以接受。 (九)总量控制指标 废气:一期工程总量控制指标建议值具体见下表1,二期工程建成后全厂总量控制指标建议值具体见下表2。全厂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11.827t/a、SO2:2.725t/a、NOX:6.625t/a、氯化氢:3.035t/a、非*烷总烃:25.545t/a、硫酸雾:0.685t/a、氯:2.424t/a。 废水:项目冷却循环水、生产废水及初期雨水均不外排,生活污水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因此废水不作总量控制要求。 固体废物:项目固体废物全部处置,处置率达100%,不作总量控制要求。 二、评估结论 《报告书》编制较规范,内容基本全面,项目概况介绍基本弄清楚,评价标准选定恰当,工程分析及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基本清楚,提出的对策措施基本可行,环境影响分析结论明确。《报告书》基本满足有关技术规范及导则的要求,可作为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依据。 项目于2023年6月7日取得了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306-*-04-01-*。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允许类项目,符合产业政策要求。项目所在地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地区,不涉及“三区三线”;对照《云南富宁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云南富宁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2—2030年)》、《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项目符合相关规划要求;对照《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云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云环发〔2019〕15号)、《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国发〔2023〕24号)、《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3号)及《云南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云环通〔2019〕125号),项目符合相关行业标准规范要求;对照《文山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项目符合其要求。 项目建设和运营将对当地环境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只要建设单位严格落实《报告书》及本评估意见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防治对策措施、意见、建议,项目建设产生的负面影响可以得到控制,其影响程度在区域环境容量可以承受的范围,从区域环境保护角度云南富泰年产*吨LED铝基板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
文山州生态环境局
2024年5月27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文山州生态环境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27日-2024年5月3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76-* 0876-*(州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受理窗口)
通信地址: (略) (略) 38号文山州生态环境局
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云南富泰年产*吨LED铝基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 项目名称:云南富泰年产*吨LED铝基板项目。 建设单位:云南富泰铝 (略) 。 建设地点:云南富宁产业园区青龙坪区块内。 建设性质:新建。 占地面积:本项目总占地面积*.6m2,其中一期工程建筑占地面积*.4m2、二期工程建筑占地面积*.32m2、绿化面积1053.66m2、停车位面积1652m2、道路及回车场面积*.9m2、其他预留用地面积*.32m2。 建设规模:项目生产规模为外售产品LED铝基板(包括铝板、 (略) 板及PS板)*t/a,其中外售铝板*t/a、 (略) 板*t/a、PS板*t/a。本项目分两期进行建设,一期生产规模为铝板*t/a;二期生产规模为铝板*t/a(其中*t/a为直接外售产品,*t/a用于进一步加工 (略) 板及PS板)、 (略) 板*t/a、PS板*t/a;此外二期工程蚀刻液回收设备,电解过程会产生副产品电解铜片约10t/a作为副产品外售。 建设内容:项目工程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包括厂房一~厂房五)、办公楼、宿舍楼(包括宿舍楼一~宿舍楼五)、门卫室、天然气调压站、氩气站、液化气站、危废暂存间、消防泵房及水池等。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工程建设厂房一(铸轧车间)、厂房二(冷轧车间)、办公楼、宿舍楼二、宿舍楼三、门卫室、天然气调压站、氩气站、液化气站、危废暂存间、消防泵房及水池等建构筑物,并进行一期工程的相关生产设备及环保等相关辅助设施安装;二期工程建设厂房三(冷轧车间)、厂房四( (略) 板及PS板车间)、厂房五(仓库)、宿舍楼一、宿舍楼四、危废暂存间等建构筑物,并依托一期工程建设的厂房一、厂房二及二期建设的厂房三、厂房四、厂房五进行二期工程的相关生产设备及环保等相关辅助设施安装。 | 一、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一)废气 1.废气源强核算及达标情况 (1)有组织废气 排气筒达标情况: 1#排气筒(DA001):一期工程1#排气筒排放的废气为G1熔炼炉(1#-2#)、保温炉(1#-4#)废气(污染物为颗粒物、SO2及NOx)及G2炒灰粉尘(污染物为颗粒物)各环节分别设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台风机引入1套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处理后经1根25m1#排气筒(DA001)排放;二期工程1#排气筒新增排放的废气为G1熔炼炉(3#-4#)、保温炉(5#-8#)废气(污染物为颗粒物、SO2及NOx)增设集气罩收集和新增G2炒灰粉尘(污染物为颗粒物),收集后依托一期工程通过1台风机引入1套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处理后经1根25m1#排气筒(DA001)排放;全厂1#排气筒排放的废气为G1熔炼炉(1#-4#)、保温炉(1#-8#)废气(污染物为颗粒物、SO2及NOx)及G2炒灰粉尘(污染物为颗粒物),各环节分别设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台风机引入1套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处理后经1根25m1#排气筒(DA001)排放。根据上表分析排放污染物中颗粒物、SO2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有色金属熔炼炉、表4有色金属冶炼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氮氧化物、氯化氢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新污染源二级标准。 2#排气筒(DA002):一期工程2#排气筒排放的废气为G4冷轧有机废气(污染物为非*烷总烃),包括冷轧及退火环节,分别设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台风机引入1套油气回收系统(油气冷凝+ (略) 箱)(TA002)处理,处理后经1根25m2#排气筒(DA002)排放;二期工程新增冷轧机、退火炉产生的G4冷轧有机废气(污染物为非*烷总烃)经增设集气罩分别收集后,依托一期工程通过1台风机引入1套油气回收系统(油气冷凝+ (略) 箱)(TA002)处理,处理后经1根25m2#排气筒(DA002)排放;全厂2#排气筒排放的废气为G4冷轧有机废气(污染物为非*烷总烃),包括冷轧及退火环节,分别设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台风机引入1套油气回收系统(油气冷凝+ (略) 箱)(TA002)处理,处理后经1根25m2#排气筒(DA002)排放。根据上表分析排放污染物非*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新污染源二级标准。 3#排气筒(DA003):全厂2#排气筒排放的废气为G1熔炼炉(5#-8#)、保温炉(9#-16#)废气(污染物为颗粒物、SO2及NOx),各环节分别设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台风机引入布袋除尘器(TA003)处理,处理后经1根25m3#排气筒(DA003)排放。根据上表分析排放污染物中颗粒物、SO2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有色金属熔炼炉、表4有色金属冶炼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氮氧化物、氯化氢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新污染源二级标准。 4#排气筒(DA004):全厂4#排气筒排放的废气为 (略) 板及PS板生产工序开平剪板、开料、钻孔锣边、机械成型产生的G7工艺粉尘(污染物为颗粒物),各环节分别设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台风机引入1套布袋除尘器(TA004)处理,处理后经1根25m4#排气筒(DA004)排放。根据上表分析排放污染物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新污染源二级标准。 5#排气筒(DA005):全厂5#排气筒排放的废气为 (略) 板复合、OSP抗氧化-烘干,PS板涂层、烘烤, (略) 、阻焊、文字等工序产生的G8 (略) 板及PS板有机废气(污染物为非*烷总烃),各环节分别设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台风机引入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5)处理,处理后经1根25m5#排气筒(DA005)排放。根据上表分析排放污染物非*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新污染源二级标准。 6#排气筒(DA006):全厂6#排气筒排放的废气为 (略) 板磨板、OSP抗氧化等工序产生的G9酸性废气(污染物为硫酸雾),各环节分别设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台风机引入1套碱液喷淋装置(TA006)处理,处理后经1根25m6#排气筒(DA006)排放。根据上表分析排放污染物硫酸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新污染源二级标准。 7#排气筒(DA007):全厂7#排气筒排放的废气为 (略) 板碱性蚀刻工序产生的G10含氨废气(污染物为氨),设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台风机引入1套酸液喷淋装置(TA007)处理,处理后经1根25m7#排气筒(DA007)排放。根据上表分析排放污染物氨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3)中二级标准要求。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 (2)无组织废气 无组织废气产排情况见下表。 全厂无组织废气
厂界达标情况:据环评厂界拐点处加密设置105个预测点对无组织排放的污染物厂界浓度限值达标情况进行评价,项目颗粒物、SO2、NOx、氯化氢、非*烷总烃、硫酸雾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氨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厂界标准限值要求。 2.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结果 本项目分两期(一期、二期)建设,《报告书》运营期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采用二期工程建成后全厂合计产污进行整体预测分析,全厂污染物预测已包括一期、二期排污,因此,全厂产污运营期环境影响可达标,即表示一期工程和二期工程单独产排污也可达标,环评预测分析结果如下: (1)正常工况下,全厂所有环境空气保 (略) 格点SO2、NO2、PM10、PM2.5、TSP、氯化氢、非*烷总烃、硫酸雾及氨短期浓度贡献值占标率均<100%;SO2、NO2、PM10、PM2.5、TSP年均浓度贡献值占标率均<30%,氯化氢、非*烷总烃、硫酸雾及氨无年均质量标准,不作评价;项目评价区域的大气污染物贡献值均达标。 (2)正常工况下,项目污染源+拟建在建项目污染源+环境质量现状浓度后,所有环境空气保 (略) 格点SO2、NO2、PM10、PM2.5保证率日均浓度预测值和年均浓度预测值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要求;TSP短期浓度(日均浓度)预测值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要求;氯化氢及硫酸雾短期浓度(1小时平均、日均浓度)预测值均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中要求;氨短期浓度(1小时平均)预测值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中要求;非*烷总烃短期浓度(1小时平均)预测值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详解》要求。 (3)非正常排放情况下,本项目有组织废气(DA001~DA007)非正常排放情况(效率下降至50%)下,最大地面浓度点贡献值PM10为*μg/m3、非*烷总烃为735.4633μg/m3、硫酸雾为631.3295μg/m3、氨为*μg/m3,PM10占标率达809.8554%、非*烷总烃占标率达8.0986%、硫酸雾占标达36.7732%、氨占标率达515.7081%,PM10、非*烷总烃、硫酸雾及氨小时浓度环境空气保护目 (略) 格点远高于正常排放,PM10、硫酸雾及氨出现超标,所以非正常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大,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加强管理和设备维护,杜绝非正常排放发生。 3.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根据环评各污染物短期浓度预测结果可知,SO2、NO2、PM10、PM2.5、TSP、氯化氢、非*烷总烃、硫酸雾及氨短期浓度贡献值均达标,因此本项目不需要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4.卫生防护距离:依据《大气有害物质无组织排放卫生防护距离推导技术导则》(GB/T *-2020)中卫生防护距离公式计算,本项目厂房一(铸轧车间)核定设置卫生防护距离50m,厂房二(冷轧车间)核定设置卫生防护距离50m,厂房四( (略) 板及PS板车间)核定设置卫生防护距离100m。即以厂房一(铸轧车间)、厂房二(冷轧车间)边界为界外延50m范围,以厂房四( (略) 板及PS板车间)边界为界外延100m范围作为卫生防护距离,目前项目周边最近敏感目标距离为厂界西北侧350m处上龙平村,满足卫生在此距离要求,不涉及环保搬迁,在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点、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点。 (二)废水 项目一期工程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包括W1冷却循环水、W2生活污水及W3初期污水,无生产废水产生;二期工程及全厂运营期产生的废水包括W1冷却循环水、生产废水、W2生活污水及W3初期污水,其中生产废水包括W4制水机废水、W5清洗废水、W6磨板废水、W7铜氨废水、W8高浓度有机废水、W9低浓度有机废水、W10含铜废水、W11络合铜废水、W12碱性喷淋废水及W13酸性喷淋废水。 W1冷却循环水:项目一期工程铸轧车间铸轧机、炒灰系统正常运行日冷却水用量约*.33m3/d,经冷却塔冷却处理后W1冷却循环水产生量*m3/d,项目二期工程铸轧车间铸轧机、炒灰系统及 (略) 板及PS板车间复合机冷压工序正常运行新增日冷却循环水用量约*.33m3/d,经冷却塔冷却处理后新增W1冷却循环水产生量*m3/d,则二期建成后全厂冷却水用量*.66m3/d(*m3/a),W1冷却循环水量约*m3/d(*m3/a),由于冷却塔降温蒸发等损耗,导致冷却循环水中盐分含量逐渐增加,为保证冷却循环水水质符合用水要求,冷却循环水系统包括前处理系统+冷却塔+循环系统,每套冷却循环水系统规模250m3/h,W1冷却循环水经冷却循环水系统处理后,其中前处理系统(包括pH调节+过滤+杀菌(除藻)+絮凝沉淀等)可去除水中盐分等含量,处理后供循环使用不外排。冷却循环水损耗约10%(346.66m3/d(*m3/a)),优先使用通过处理达标后生产废水和初期雨水进行补充,不够部分使用自来水补充。 W2生活污水:项目一期工程生活污水量13.6m3/d(4080m3/a),项目二期工程新增生活污水量18.4m3/d(5520m3/a),则二期建成后全厂生活污水量30m3/d(*m3/a)。本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1个,容积1m3)预处理后,同其他生活污水经厂 (略) 收集后经化粪池(4个,总容积50m3)预处理,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A等级标准后排入园 (略) 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W3初期雨水:项目一期工程初期雨水量约为106m3/次,通过厂区排水沟收集至初期雨水池(1个,容积230m3)沉淀处理,处理后经冷却循环水系统-前处理系统(包括pH调节+过滤+杀菌(除藻)+絮凝沉淀等)处理后回用做厂房一(铸轧车间)作为冷却循环水补水。项目二期工程新增初期雨水量约为120m3/次,则二期建成后全厂初期雨水量226m3/次,通过厂区排水沟收集至初期雨水池沉淀处理后用作定期排入综合生产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处理后用于生产用水及设备冷却用水补水,不外排。 生产废水:均为二期工程新增废水,其中W5清洗废水量为991.2m3/a(3.3m3/d),清洗废水经清洗废水处理系统(规模5m3/d,拟用处理工艺:隔油+絮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第一次清洗用水,不外排。其他生产废水包括W4制水机废水量为64.2m3/a(0.21m3/d),排入综合生产废水处理系统(规模660m3/d,拟用处理工艺:酸碱调节+混凝沉淀+A/O生化处理,后续相同)处理,W6磨板废水量为*.51m3/a(304.2m3/d),经金属回收系统(规模335m3/d,处理工艺:酸碱调节+过滤)预处理后90%回用于磨板环节,剩余10%进入综合生产废水处理系统进一步处理,W7铜氨废水量*.34m3/a(54.32m3/d)、W11络合铜废水量*.61m3/a(65.19m3/d),经络合废水处理系统(规模130m3/d,拟用处理工艺:酸碱调节+破络反应+混凝沉淀)预处理后,进入综合生产废水处理系统进一步处理,W8高浓度有机废水量*.34m3/a(54.32m3/d),经高浓度有机废水处理系统(规模60m3/d,拟用处理工艺:酸化+芬顿氧化+混凝沉淀)预处理后,进入综合生产废水处理系统进一步处理,W9低浓度有机废水量*.02m3/a(162.96m3/d),排入综合生产废水处理系统处理,W10含铜废水量*.02m3/a(162.96m3/d),经含铜废水处理系统预处理(规模490m3/d,拟用处理工艺:酸碱调节+化学沉淀分离+过滤),处理后50%直接回用于OSP抗氧化环节,剩余50%进入综合生产废水处理系统进一步处理,废气处理喷淋废水(包括W12碱性喷淋废水及W13酸性喷淋废水)量60m3/d(*m3/a),设置循环水池(1个,容积65m3)收集后循环使用,定期排水量为3m3/d(900m3/a)进入综合生产废水处理系统处理。 进入综合生产废水处理系统处理的其他生产废水总水量593.14m3/d(*m3/a),经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2005)标准要求后,回用做为生产用水及设备冷却水补水,不外排。 (三)固体废物 项目建设危废暂存间共2处,1#危废暂存间设于厂房一北边,占地面积200m2,单独用于铝灰渣及收尘灰的收集暂存;2#危废暂存间设于厂房二东边,占地面积100m2,用于除铝灰渣及收尘灰外的其他危险废物分区暂存。设一般固废暂存区(间)2处,厂房一(铸轧车间)设置1处回炉废料堆放区(1#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区),占地面积约130m2,用于收集暂存废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于厂房一北边即1#危废暂存间旁设1处2#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占地约80m2,用于收集暂存其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产生和处置情况见下表。
(四)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噪声,声压级为75~100dB(A)。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合理布置噪声源、加强设备保养、合理安排和控制作业时间、厂房隔声,安设消声器等措施后,经环评预测项目厂界昼间噪声贡献值叠加背景值后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排放标准,项目厂界最近敏感点为东南侧60m处的园区管委会,经环评预测园区管委会预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其余关心点均在350m范围外,故项目运营期设备噪声在减振降噪、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五)地下水 1.地下水补给、径流、排泄:项目区位于喀斯特地貌区山间丘陵地带,在构造运动影响下形成了两侧高中间低的山间谷地,四周林立的孤峰让降水向评价区中部汇集,为大气降水的垂直入渗提供了有利条件。因此,大气降水是评价区地下水的主要补给来源。评价区内区域地下水含水层以泥盆系下统芭蕉箦组(D1b)泥质灰岩岩溶裂隙水含水层为主,区内泥盆系下统芭蕉箸组(D1b)岩溶裂隙水含水层水位呈现自南东向北西逐渐降低的趋势,最终在项目区西侧F4断层中部从新厂泉Q1排出,沿新厂沟汇入下游板仑河水系。由此可见该含水层径流方向为自南东向北西径流。 2.根据《报告书》预测分析,(1)正常运行情况:在厂区防渗工程建设合格,运行期加强维护和管理运行正常的情况下,地下水污染物发生渗漏或泄漏穿过防渗层进入土壤并造成地下水污染的可能性较小,项目周边评价范围内村庄已接通自来水,周边村庄原有水井、泉点等均不再作为饮用水源,对地下水影响较小。(2)非正常情况:即如果发生防渗措施损坏会造成污染因子泄漏,穿透包气带后下渗进入周边地下水体内,造成周边地下水环境的污染。①铝板生产工序:地下水影响类比同类项目预测分析结果随着时间的增加,渗漏污染物通过渗漏设施发生渗漏的量会逐渐增加,渗漏进入含水层中的污染物的迁移扩散距离越来越大,且渗漏进入含水层中的污染物在短时间内难以自净恢复,随着时间的增加,污染物在含水层中的迁移扩散距离还会增大,会对项目区及其下游的地下水环境造成不同程度的污染。② (略) 板及PS板生产工序:采用解析法同时进行分析,预测因子选取“铜、铝及氨氮”,根据环评预测分析结果,在铜、铝及氨氮污染物泄露不同时间段后分别在不同距离处表现出超标,且渗漏进入含水层中的污染物在短时间内难以自净恢复,随着时间的增加,污染物在含水层中的迁移扩散距离还会增大,会对项目区及其下游的地下水环境造成不同程度的污染。 3.项目的主体生产设施和装置基本置于地面上,属于相对污废水渗漏或泄漏易于发现和易处理的区域,且在厂区各潜在地下水污染风险区域建设过程中做好污染分区防渗措施,运行期加强维护和管理的情况下,污废水、固废等发生渗漏或泄漏的可能性较小,项目的建设运营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是可控的。 4.厂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具体见下表。
5.设地下水跟踪监测井及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具体见下表。
总体来说,项目其中主要含水层地下水稳定水位埋深较深,包气带厚度较大,项目区覆盖层成分以粉质黏土和砂质黏土为主,人工填土层厚度较大,表面渗透系数低,夯填改造后具备一定防污防渗性。主体生产设施和装置基本置于地面上,属于相对污废水渗漏或泄漏易于发现和易处理的区域,在建设过程中做好厂区的污染防渗措施,运行期加强维护和管理、定期进行地下水跟踪监测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的情况下,污废水、固废等发生渗漏或泄漏的可能性较小,项目的建设运营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较小,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从环保上来说是可接受的。 (六)土壤 1.影响分析及环保措施:项目属于污染影响型,土壤环境影响类型主要包括大气沉降、地面漫流及垂直入渗,根据《报告书》预测分析,①大气沉降:涉及大气沉降的污染物只有颗粒物,但颗粒物不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和《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中的污染物,不会对土壤产生明显的污染,《报告书》提出措施:各有组织废气均通过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外排,定期对土壤环境进行监测;加强环保设备运行情况的检查,加强设备的维修和保养,确保环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定期进行事故隐患的检查,并及时排除隐患,避免气态环境事故的发生,大气沉降的污染物对厂区周边土壤产生污染影响较小,在采取《报告书》提出的保护措施后影响可以接受。②地面漫流:《报告书》提出项目运营过程中必须贯彻“围、追、堵、截”的原则,采取多级防护措施,确保事故废水未经处理不得出厂界,设置环境风险事故水污染防控系统:各池体均按规范设置,仓储区域设置围挡,生产厂房内部设有地沟和排水系统;设置事故废水收集池,全厂雨水总排口设置切换阀。此外,采取仪表和人工监控措施,加强防护设施、仪表指示,阀门和输送管道的完好监控;加强作业前、后的事故隐患排查;加强设备的维修、保养,保持设备的完好率﹔同时,严格执行储存区的巡回检查,认真履行相应的事故防泄漏措施,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排除等实现监控,避免漫流事故的发生。在采取《报告书》提出上述措施后,未经处理的污水或事故废水发生漫流事故对厂区周边土壤产生污染影响较小,在采取保护措施后影响可以接受。③垂直入渗:涉及垂直入渗可识别污染物为铜(Cu),根据《报告书》预测分析,假设非正常情况下项目生产废水处理站各水池发生意外渗漏进入下层包气带土壤,以铜(Cu)浓度5.5mg/L作为源强进行预测,不考虑土壤的吸附作用和根系吸收作用,不考虑污染物在土壤中发生反应,则叠加本底值后,铜(Cu)在土壤中的浓度为88.75mg/kg,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铜第二类建设用地风险筛选值为*mg/kg。项目建设的同时需建设分区防渗工程,项目运营后建设单位须加强防渗工程的管理和维护,定期对厂内危险废物暂存间及半地下建筑进行巡检,检测周期至少为1个月1次,确保发生污染物意外渗漏可及时发现。采取上述措施后事故状态下垂直下渗进入土壤对土壤环境的影响较小,在运营过程需加强管理,尽可能避免事故状态下污染物下渗污染土壤环境。 2.设土壤跟踪监测计划,具体见下表。
总体来说,项目位于云南富宁产业园区青龙坪区块内,用地类型为第三类建设用地,项目针对各类污染物均采取了对应的污染治理措施,可确保污染物的达标排放及防止渗漏发生,可从源头上控制项目对区域土壤环境的污染源强,确保项目对区域土壤环境的影响处于可接受水平。因此,企业严格落实环评《报告书》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对区域土壤环境影响是可接受的。 (七)生态影响 项目评价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评价范围内原生、次生林植被稀少,生物量分布差异明显;评价范围未见大型野生动物和保护物种活动,仅部分地区有小型爬行动物、昆虫和鸟类生存;区域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良好;项目区土壤侵蚀以水力侵蚀为主,强度主要为轻度侵蚀。区域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良好,为将来区域绿地规划、建设奠定了基础。受人类活动影响,评价范围人工生态特征明显,易修复和改善。运营期废气、废水、废渣均采取了有效的处理措施,其对厂区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很小。 (八)环境风险 根据环评分析,项目一期工程可识别风险物质为天然气(*烷)、液化气(*烷及*烷)、油类物质(废轧制油、废机油、废硅藻土和轧制油)及铝灰渣;二期工程建成后全厂可识别风险物质为天然气(*烷)、液化气(*烷及*烷)、油类物质(废轧制油、废机油、废硅藻土和轧制油)、铝灰渣、工业硫酸(98%)、氨水(25%)。项目环境风险潜势综合等级为I,评价工作等级均为“简单分析”。通过采取《报告书》提出的从危险源、扩散途径、保护目标多方面针对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风险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在良好的生产运营中管理,完善应急联动机制和应急措施的前提下,可较大程度上的控制环境风险。若发生风险事故,应及时启动风险应急救援预案,将事故影响减少到最低,本建设项目的环境风险程度在可接受水平范围。对此,建设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做到风险防范警钟长鸣,环境安全管理常抓不懈;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不断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制定了选址、总图布置设计风险防范措施、工艺过程风险防范措施、危险化学品及危险废物存储过程中的风险防范措施、大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地表水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等一系列风险防范措施,并提出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要求,在采取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后,项目的环境风险可防控,事故风险水平可以接受。 (九)总量控制指标 废气:一期工程总量控制指标建议值具体见下表1,二期工程建成后全厂总量控制指标建议值具体见下表2。全厂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11.827t/a、SO2:2.725t/a、NOX:6.625t/a、氯化氢:3.035t/a、非*烷总烃:25.545t/a、硫酸雾:0.685t/a、氯:2.424t/a。 废水:项目冷却循环水、生产废水及初期雨水均不外排,生活污水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因此废水不作总量控制要求。 固体废物:项目固体废物全部处置,处置率达100%,不作总量控制要求。 二、评估结论 《报告书》编制较规范,内容基本全面,项目概况介绍基本弄清楚,评价标准选定恰当,工程分析及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基本清楚,提出的对策措施基本可行,环境影响分析结论明确。《报告书》基本满足有关技术规范及导则的要求,可作为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依据。 项目于2023年6月7日取得了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306-*-04-01-*。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允许类项目,符合产业政策要求。项目所在地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地区,不涉及“三区三线”;对照《云南富宁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云南富宁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2—2030年)》、《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项目符合相关规划要求;对照《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云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云环发〔2019〕15号)、《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国发〔2023〕24号)、《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3号)及《云南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云环通〔2019〕125号),项目符合相关行业标准规范要求;对照《文山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项目符合其要求。 项目建设和运营将对当地环境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只要建设单位严格落实《报告书》及本评估意见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防治对策措施、意见、建议,项目建设产生的负面影响可以得到控制,其影响程度在区域环境容量可以承受的范围,从区域环境保护角度云南富泰年产*吨LED铝基板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
文山州生态环境局
2024年5月27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