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杨庄水库除险加固及安全监测设施修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天津市蓟州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杨庄水库除险加固及安全监测设施修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略) 蓟州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杨庄水库除险加固及安全监测
设施修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真:022-*
通讯地址: (略) 蓟州区滨河西街5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杨庄水库除险加固及安全监测设施修复工程 | (略) 蓟州区水务管理服务中心 | (略) 蓟州区罗庄子镇杨庄村 | 天津 (略) | (略) 蓟州区水务管理服务中心拟投资4992.*元建设“杨庄水库除险加固及安全监测设施修复工程项目”,开展杨庄水库除险加固及安全监测设施修复工作。 | (1)大气: (略) 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略) 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及《 (略)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等规定采取相应措施;确保施工车辆尾气排放达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与保养,保持其在正常、良好的状态下工作,以降低燃油废气中污染物的排放量,切割、焊接产生发的粉尘有移动式除尘设备净化 (2)地表水:施工场地运输车辆冲洗废水可通过修建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抑尘;②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由罐车运往当地污水处理厂统一进行处理。 (3)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先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基础减振 (4)固体废物:严格按规定办理好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手续,建筑垃圾尽量做到日产日清, (略) 线运输;生活垃圾不得混入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以免造成二次污染,确保工 (略) 政部门要求外运至指定地点存放;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5)生态:严格控制施工场地范围,施工车辆、人员活动等,尽量不越过施工范围,以减少占地及人为的草本植物碾压及破坏,尽量保护施工范围内的植被景观。施工完成后及时对碾压破坏的绿植进行生态恢复。施工方要做好施工组织,合理安排各施工工序,尽量缩短施工工期,以减少对水域生态环境影响。 | / | 2024年5月28日-2024年6月3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略) 蓟州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杨庄水库除险加固及安全监测
设施修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真:022-*
通讯地址: (略) 蓟州区滨河西街5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杨庄水库除险加固及安全监测设施修复工程 | (略) 蓟州区水务管理服务中心 | (略) 蓟州区罗庄子镇杨庄村 | 天津 (略) | (略) 蓟州区水务管理服务中心拟投资4992.*元建设“杨庄水库除险加固及安全监测设施修复工程项目”,开展杨庄水库除险加固及安全监测设施修复工作。 | (1)大气: (略) 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略) 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及《 (略)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等规定采取相应措施;确保施工车辆尾气排放达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与保养,保持其在正常、良好的状态下工作,以降低燃油废气中污染物的排放量,切割、焊接产生发的粉尘有移动式除尘设备净化 (2)地表水:施工场地运输车辆冲洗废水可通过修建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抑尘;②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由罐车运往当地污水处理厂统一进行处理。 (3)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先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基础减振 (4)固体废物:严格按规定办理好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手续,建筑垃圾尽量做到日产日清, (略) 线运输;生活垃圾不得混入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以免造成二次污染,确保工 (略) 政部门要求外运至指定地点存放;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5)生态:严格控制施工场地范围,施工车辆、人员活动等,尽量不越过施工范围,以减少占地及人为的草本植物碾压及破坏,尽量保护施工范围内的植被景观。施工完成后及时对碾压破坏的绿植进行生态恢复。施工方要做好施工组织,合理安排各施工工序,尽量缩短施工工期,以减少对水域生态环境影响。 | / | 2024年5月28日-2024年6月3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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