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闽清县公共交通新能源化更新改造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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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闽清县公共交通新能源化更新改造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福建省闽 (略) :

  你单位报来《福建省闽 (略) 关于申请审批闽清县公共交通新能源化更新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梅公交综〔2024〕6号)文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闽清县公共交通新能源化更新改造项目(项目编码:2405-*-04-03-*)建设,加快公共交通新能源化,促进绿色出行,因此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业主:福建省闽 (略)

  三、建设地点:闽清县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拟将71部近3年达到运营年限的传统能源公共交通车辆更新替换为新能源公共交通车辆;更新替换 84 部新能源公共交通车辆的剩余动力电池;将更换动力电池3年之后达到运营年限的42部新能源公共交通车辆进行报废更新;将 40个传统候车亭改造为智慧候车亭, (略) 1个

  五、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元,其中工程费用*.*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49.*元,基本预备费693.*元。项目资金除争取上级补助外,其余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六、建设工期:60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涉及购买服务等单项合同估算请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律法规执行。招标及相关工作完成后15日内将招标结果报我局备案。

  八、节能评估审查:该项目年均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0.5吨标准煤。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按基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组织实施。

  此复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5月17日

福建省闽 (略) :

  你单位报来《福建省闽 (略) 关于申请审批闽清县公共交通新能源化更新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梅公交综〔2024〕6号)文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闽清县公共交通新能源化更新改造项目(项目编码:2405-*-04-03-*)建设,加快公共交通新能源化,促进绿色出行,因此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业主:福建省闽 (略)

  三、建设地点:闽清县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拟将71部近3年达到运营年限的传统能源公共交通车辆更新替换为新能源公共交通车辆;更新替换 84 部新能源公共交通车辆的剩余动力电池;将更换动力电池3年之后达到运营年限的42部新能源公共交通车辆进行报废更新;将 40个传统候车亭改造为智慧候车亭, (略) 1个

  五、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元,其中工程费用*.*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49.*元,基本预备费693.*元。项目资金除争取上级补助外,其余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六、建设工期:60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涉及购买服务等单项合同估算请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律法规执行。招标及相关工作完成后15日内将招标结果报我局备案。

  八、节能评估审查:该项目年均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0.5吨标准煤。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按基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组织实施。

  此复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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