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尔康市人民政府关于马尔康市新增三1株级古树鉴定结果的公示
马尔康市人民政府关于马尔康市新增三1株级古树鉴定结果的公示
为认真贯彻省委书记彭清华对全省古树名木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的《四川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第十三条“三级古树由县(市、区)人民政府认定和公布”、《四川省古树名木认定办法》第十二条“对古树名木鉴定意见审核且无异议后,林草主管部 (略) 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及时将古树名木的鉴定结果报当地人民政府认定和公布”等规定。 (略) 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通过补充调查拟增加古树1株。现已完成古树专家鉴定,审核无异议,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上报新增三级古树相关资料, (略) 站予以公布。(详细情况请下载附件: (略) 三级古树名木申请认定信息汇总表)
公示时间
2024年5月28日至2024年6月4日。
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略) 林业和草原局
单位地址:马尔康镇达尔玛街103号
联系人:付文刚?????
联系电话:*
为认真贯彻省委书记彭清华对全省古树名木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的《四川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第十三条“三级古树由县(市、区)人民政府认定和公布”、《四川省古树名木认定办法》第十二条“对古树名木鉴定意见审核且无异议后,林草主管部 (略) 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及时将古树名木的鉴定结果报当地人民政府认定和公布”等规定。 (略) 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通过补充调查拟增加古树1株。现已完成古树专家鉴定,审核无异议,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上报新增三级古树相关资料, (略) 站予以公布。(详细情况请下载附件: (略) 三级古树名木申请认定信息汇总表)
公示时间
2024年5月28日至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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