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发布及处置流程
云南省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发布及处置流程
为进一步提高“人防+技防”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运行效率,提升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科技支撑水平,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结合云南省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工作实际,制定云南省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发布及处置流程。
一、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等级
按照地质灾害发生的发展阶段、紧急程度、稳定性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地质灾害预警级别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分别对应地质灾害风险极高、风险高、风险较高和风险一般等不同程度,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别。
(一)红色预警(警报级)。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很大,各种短临前兆特征显著,在数小时或数天内大规模发生的概率很大。
(二)橙色预警(警戒级)。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大,有一定的宏观前兆特征,在几天内或数周内大规模发生的概率大。
(三)黄色预警(警示级)。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较大,有明显的变形特征,在数周内或数月内大规模发生的概率较大。
(四)蓝色预警(注意级)。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小,有一定的变形特征,一年内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不大。
二、预警信息发布
(一)发布原则
实时分析,自动发布;属地管理,分级负责。
(二)发布渠道
1. (略) 上发布;
2. (略) 通过发送手机短信的方式发布;
3.启动现场预警广播、声光报警器发布;
(三)发布流程
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对监测数据进行实时分析,根据设定的预警阈值和预警模型自动判断, (略) 上发布预警信息,并将相应等级的预警信息实时发送至有关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群测群防员,预警等级较高时,自动启动现场预警广播或声光报警器实施现场报警。
1.当出现红色监测预警等级时,隐患点现场预警广播、声光报警等现场预警设备发出预警信号,第一时间警示受隐患点威胁群众。同时,地质 (略) 以手机短信发布方式将预警信息发送给隐患点群测群防员、总承建单位驻守服务人员、属地自然资源所(分局)负责人、县(市、区)自然资源部门及技术指导站、州(市)自然资源部门及技术指导中心、省级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指导中心等相关人员。
2.当出现橙色监测预警等级时,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系统以手机短信发布方式将预警信息发送给隐患点群测群防员、总承建单位驻守服务人员、属地自然资源所(分局)负责人、县(市、区)自然资源部门及技术指导站等相关人员。
3.当出现黄色监测预警等级时,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系统以手机短信发布方式将预警信息发送给隐患点群测群防员、总承建单位驻守服务人员、属地自然资源所(分局)负责人等相关人员。
4.当出现蓝色监测预警等级时,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系统通过手机短信发布方式将预警信息发送给隐患点群测群防员、总承建单位驻守服务人员。
三、预警信息处置流程
(一)蓝色预警
蓝色预警发出后,群测群防员应及时关注天气变化情况,必要时开展现场巡视;总承建单位加强数据分析,与群测群防员保持联系,掌握隐患点变化情况,做好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信息的闭环管理。
(二) 黄色预警
黄色预警发出后,群测群防员应及时开展现场巡视;总承建单位加强数据分析研判,与群测群防员保持联系,掌握隐患点变化情况,必要时派专家开展现场调查,同时做好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信息的闭环管理;乡镇自然资源部门应及时关注隐患点变化情况。
(三)橙色预警
橙色预警发出后,群测群防员、乡(镇)自然资源部门应及时开展现场巡查,若发现灾险情情况及时按照有关程序上报;总承建单位加强数据分析研判,必要时派专家开展现场调查,同时做好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信息的闭环管理;县级自然资源部门应关注隐患点变化情况,必要时组织驻地技术队*、总承建单位进行会商或开展现场调查。
(四)红色预警
红色预警发出后,群测群防员、乡(镇)自然资源部门应第一时间开展现场巡查,若出现险情及时按照有关程序上报,若出现重大险情可直接启动应急预案,提前组织群众转移避险;总承建单位应立即派专家开展现场调查,协助基层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县级自然资源部门应率驻地技术专家会同总承建单位开展现场调查;州(市)自然资源部门应关注隐患点的变化情况,必要时可州(市)指导中心专家开展现场指导。总承建单位应做好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信息的闭环管理。
四、其它
在各级别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处置、群测群防员现场巡查、专业技术人员现场调查过程中,若发现地质灾害灾险情,应及时按有关程序启动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当发现重大地质灾害灾险情来不及汇报时,应及时组织群众临时转移避险。
各州、市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应参照本要求,指定本辖区得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处置流程,完成“人防+技防”的群专结合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处置流程,完善响应机制。
省级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指导中心做好技术支撑服务,必要时参与远程会商研判或现场调查。
为进一步提高“人防+技防”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运行效率,提升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科技支撑水平,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结合云南省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工作实际,制定云南省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发布及处置流程。
一、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等级
按照地质灾害发生的发展阶段、紧急程度、稳定性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地质灾害预警级别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分别对应地质灾害风险极高、风险高、风险较高和风险一般等不同程度,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别。
(一)红色预警(警报级)。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很大,各种短临前兆特征显著,在数小时或数天内大规模发生的概率很大。
(二)橙色预警(警戒级)。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大,有一定的宏观前兆特征,在几天内或数周内大规模发生的概率大。
(三)黄色预警(警示级)。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较大,有明显的变形特征,在数周内或数月内大规模发生的概率较大。
(四)蓝色预警(注意级)。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小,有一定的变形特征,一年内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不大。
二、预警信息发布
(一)发布原则
实时分析,自动发布;属地管理,分级负责。
(二)发布渠道
1. (略) 上发布;
2. (略) 通过发送手机短信的方式发布;
3.启动现场预警广播、声光报警器发布;
(三)发布流程
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对监测数据进行实时分析,根据设定的预警阈值和预警模型自动判断, (略) 上发布预警信息,并将相应等级的预警信息实时发送至有关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群测群防员,预警等级较高时,自动启动现场预警广播或声光报警器实施现场报警。
1.当出现红色监测预警等级时,隐患点现场预警广播、声光报警等现场预警设备发出预警信号,第一时间警示受隐患点威胁群众。同时,地质 (略) 以手机短信发布方式将预警信息发送给隐患点群测群防员、总承建单位驻守服务人员、属地自然资源所(分局)负责人、县(市、区)自然资源部门及技术指导站、州(市)自然资源部门及技术指导中心、省级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指导中心等相关人员。
2.当出现橙色监测预警等级时,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系统以手机短信发布方式将预警信息发送给隐患点群测群防员、总承建单位驻守服务人员、属地自然资源所(分局)负责人、县(市、区)自然资源部门及技术指导站等相关人员。
3.当出现黄色监测预警等级时,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系统以手机短信发布方式将预警信息发送给隐患点群测群防员、总承建单位驻守服务人员、属地自然资源所(分局)负责人等相关人员。
4.当出现蓝色监测预警等级时,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系统通过手机短信发布方式将预警信息发送给隐患点群测群防员、总承建单位驻守服务人员。
三、预警信息处置流程
(一)蓝色预警
蓝色预警发出后,群测群防员应及时关注天气变化情况,必要时开展现场巡视;总承建单位加强数据分析,与群测群防员保持联系,掌握隐患点变化情况,做好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信息的闭环管理。
(二) 黄色预警
黄色预警发出后,群测群防员应及时开展现场巡视;总承建单位加强数据分析研判,与群测群防员保持联系,掌握隐患点变化情况,必要时派专家开展现场调查,同时做好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信息的闭环管理;乡镇自然资源部门应及时关注隐患点变化情况。
(三)橙色预警
橙色预警发出后,群测群防员、乡(镇)自然资源部门应及时开展现场巡查,若发现灾险情情况及时按照有关程序上报;总承建单位加强数据分析研判,必要时派专家开展现场调查,同时做好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信息的闭环管理;县级自然资源部门应关注隐患点变化情况,必要时组织驻地技术队*、总承建单位进行会商或开展现场调查。
(四)红色预警
红色预警发出后,群测群防员、乡(镇)自然资源部门应第一时间开展现场巡查,若出现险情及时按照有关程序上报,若出现重大险情可直接启动应急预案,提前组织群众转移避险;总承建单位应立即派专家开展现场调查,协助基层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县级自然资源部门应率驻地技术专家会同总承建单位开展现场调查;州(市)自然资源部门应关注隐患点的变化情况,必要时可州(市)指导中心专家开展现场指导。总承建单位应做好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信息的闭环管理。
四、其它
在各级别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处置、群测群防员现场巡查、专业技术人员现场调查过程中,若发现地质灾害灾险情,应及时按有关程序启动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当发现重大地质灾害灾险情来不及汇报时,应及时组织群众临时转移避险。
各州、市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应参照本要求,指定本辖区得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处置流程,完成“人防+技防”的群专结合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处置流程,完善响应机制。
省级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指导中心做好技术支撑服务,必要时参与远程会商研判或现场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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