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城区荣川木制品厂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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鲤城区荣川木制品厂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 号)和《福建省环保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闽环评函[2016]94号)等相关规定,现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鲤城区荣川木制品厂(扩建项目)位于 (略) 鲤城区常泰街道下店 (略) 5号,主要从事木制品的生产加工。厂区建筑面积2000m2,项目利用已建厂房进行生产加工,无新增用地,厂区总建筑面积约6000m2。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估算约*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25%。项目新增生产规模为新增生产规模为年产木制品2000件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鲤城区荣川木制品厂

地址: (略) 鲤城区常泰街道下店 (略) 5号

联系人: 郭先生

联系电话:*

(三)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影响分析及结论

扩建项目运营期用水主要为职工生活用水。生活污水依托扩建前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略) (略) 。因此,项目对周边水体产生的影响较小。

2.废气影响分析及结论

扩建项目生产废气主要为涂胶及压皮废气。涂胶及压皮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废气达标排放经大气稀释扩散后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影响分析及结论

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生产设备等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其噪声级约为75~85dB(A)。在采取相关的减振降噪措施后,对周围声环境影响小。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及结论

项目在厂区内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项目厂区内设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区,不合格品集中收集后外售给相关企业;项目厂区内规范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委托有危废资质处置单位统一处置。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得到及时处置后对厂区以及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工程在此公示,征求公众以下方面宝贵的想法和建议:

(1)公众对本项目的信息来源、建设看法和态度;

(2)公众就项目建设对是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保护的认识;

(3)公众就项目对个人利益的环境影响认识;

(4)公众对最关心的环境问题认为所需的环保对策;

(5)公众对该项目的环保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具体要求等。

(五)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方式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采取的公众参与方式: (略) 站、公告并结合书面问卷调查的方式向公众征求意见。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邮件、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等方式提出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七)鲤城区荣川木制品厂(扩建项目)环评全本公示

公示单位:鲤城区荣川木制品厂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 号)和《福建省环保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闽环评函[2016]94号)等相关规定,现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鲤城区荣川木制品厂(扩建项目)位于 (略) 鲤城区常泰街道下店 (略) 5号,主要从事木制品的生产加工。厂区建筑面积2000m2,项目利用已建厂房进行生产加工,无新增用地,厂区总建筑面积约6000m2。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估算约*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25%。项目新增生产规模为新增生产规模为年产木制品2000件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鲤城区荣川木制品厂

地址: (略) 鲤城区常泰街道下店 (略) 5号

联系人: 郭先生

联系电话:*

(三)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影响分析及结论

扩建项目运营期用水主要为职工生活用水。生活污水依托扩建前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略) (略) 。因此,项目对周边水体产生的影响较小。

2.废气影响分析及结论

扩建项目生产废气主要为涂胶及压皮废气。涂胶及压皮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废气达标排放经大气稀释扩散后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影响分析及结论

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生产设备等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其噪声级约为75~85dB(A)。在采取相关的减振降噪措施后,对周围声环境影响小。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及结论

项目在厂区内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项目厂区内设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区,不合格品集中收集后外售给相关企业;项目厂区内规范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委托有危废资质处置单位统一处置。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得到及时处置后对厂区以及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工程在此公示,征求公众以下方面宝贵的想法和建议:

(1)公众对本项目的信息来源、建设看法和态度;

(2)公众就项目建设对是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保护的认识;

(3)公众就项目对个人利益的环境影响认识;

(4)公众对最关心的环境问题认为所需的环保对策;

(5)公众对该项目的环保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具体要求等。

(五)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方式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采取的公众参与方式: (略) 站、公告并结合书面问卷调查的方式向公众征求意见。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邮件、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等方式提出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七)鲤城区荣川木制品厂(扩建项目)环评全本公示

公示单位:鲤城区荣川木制品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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