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的要求进行本次公示。本次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无锡(江阴)港石利港区利港电厂3号码头改建工程(第一次公示名称为:江苏利港电厂#3码头改建工程)
建设单位:江阴 (略)
项目性质:改建
项目地址:位于 (略) 石利港河口上游侧、江阴水道右侧,在厂区前方岸线水域。
建设内容和规模:将3 号码头改建,维持原有码头靠泊吨位、吞吐量及通过能力不变,形成一个新的7 万吨散货泊位,泊位长度311.5m,满足电厂发电机组用煤量及水源保护区的要求。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 (略) 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链接: http://** 提取码: yej4
(2)查阅纸质报告方式和途径:江阴 (略) 所在地提供纸质的《无锡(江阴)港石利港区利港电厂3号码头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供公众查阅。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包括可能受到建设项目直接影响的公众。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请简要说明原因。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在本页附件中下载公众意见表。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来电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反馈给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必要时进行回访。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七)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阴 (略)
联 系 人:唐总
联系电话:0510-*
电子邮箱:*@*ttp://**
(八)环评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江苏省 (略)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25-*
电子邮箱:*@*sep.com
通讯地址: (略) 建邺区嘉陵江东街8号2幢3单元
江阴 (略)
2024年5月28日
对于本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也可拨打江苏 (略) 服务电话:025-*,*@*ttp://**,江苏 (略) 将会将您的意见收集整理后及时反馈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