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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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

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20240528

项目一

1. 项目名称: (略) (略) 年产耐磨母粒8000吨项目

2. 建设地点: (略) 西滨镇海滨 (略) 1号B区

3.建设单位: (略) (略)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喆枘鑫(厦门) (略)

5.项目概况:项目选址于 (略) (略) 西滨镇海滨 (略) 1号B区,总用地面积800m2,引进塑料捏合机整套设备、密炼机等生产设备及环保设施。生产规模为:年产耐磨母粒8000吨。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⑴主要环境影响:

运营期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对环境影响。

⑵环保措施:

A. 水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外排废水为职工生活污水,项目所在区 (略) 完善,项目废水应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的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2015)表1中B级 (略) (略) 设计进水水质要求后, (略) (略) (略) (略) 统一处理,处理后尾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一级A标准

B.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称料配料、投料、混炼、挤出造粒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经“袋式除尘+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DA001),有机废气产生点设置在密闭式生产车间内,加强集气效率,原料密闭储存、转移。项目废气对周边影响较小,不影响环境空气达功能区标准。

C.声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经采取有效的综合隔声、降噪、减振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主要环保措施

①设备应选购低噪声设备;

②减振:设备安装减振垫;

③隔声:作业时注意关闭好车间门窗;

④加强设备维护,保持良好运行状态。

D.固废保护措施

固废影响结论:项目运营期固废采取措施后,不排放,不会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主要环保措施:

①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仓库,并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仓库建设应满足“四防”(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要求;

②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③废包装袋、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边角料存放于一般固废仓库,集中收集后由相关厂家回收。

④对厂区一般固废、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情况进行登记,并对其产生、收集、贮存和处置情况进行台账记录,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7.公众参与情况:本项目公示期间未接到公众针对该项目的任何意见和建议,对该项目选址没有意见。

8.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作出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及我局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书面承诺。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2024年05月28日—2024年06月03日(5个工作日))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0595-*。

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20240528

项目一

1. 项目名称: (略) (略) 年产耐磨母粒8000吨项目

2. 建设地点: (略) 西滨镇海滨 (略) 1号B区

3.建设单位: (略) (略)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喆枘鑫(厦门) (略)

5.项目概况:项目选址于 (略) (略) 西滨镇海滨 (略) 1号B区,总用地面积800m2,引进塑料捏合机整套设备、密炼机等生产设备及环保设施。生产规模为:年产耐磨母粒8000吨。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⑴主要环境影响:

运营期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对环境影响。

⑵环保措施:

A. 水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外排废水为职工生活污水,项目所在区 (略) 完善,项目废水应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的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2015)表1中B级 (略) (略) 设计进水水质要求后, (略) (略) (略) (略) 统一处理,处理后尾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一级A标准

B.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称料配料、投料、混炼、挤出造粒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经“袋式除尘+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DA001),有机废气产生点设置在密闭式生产车间内,加强集气效率,原料密闭储存、转移。项目废气对周边影响较小,不影响环境空气达功能区标准。

C.声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经采取有效的综合隔声、降噪、减振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主要环保措施

①设备应选购低噪声设备;

②减振:设备安装减振垫;

③隔声:作业时注意关闭好车间门窗;

④加强设备维护,保持良好运行状态。

D.固废保护措施

固废影响结论:项目运营期固废采取措施后,不排放,不会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主要环保措施:

①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仓库,并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仓库建设应满足“四防”(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要求;

②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③废包装袋、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边角料存放于一般固废仓库,集中收集后由相关厂家回收。

④对厂区一般固废、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情况进行登记,并对其产生、收集、贮存和处置情况进行台账记录,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7.公众参与情况:本项目公示期间未接到公众针对该项目的任何意见和建议,对该项目选址没有意见。

8.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作出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及我局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书面承诺。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2024年05月28日—2024年06月03日(5个工作日))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0595-*。

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20240528

项目一

1. 项目名称: (略) (略) 年产耐磨母粒8000吨项目

2. 建设地点: (略) 西滨镇海滨 (略) 1号B区

3.建设单位: (略) (略)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喆枘鑫(厦门) (略)

5.项目概况:项目选址于 (略) (略) 西滨镇海滨 (略) 1号B区,总用地面积800m2,引进塑料捏合机整套设备、密炼机等生产设备及环保设施。生产规模为:年产耐磨母粒8000吨。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⑴主要环境影响:

运营期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对环境影响。

⑵环保措施:

A. 水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外排废水为职工生活污水,项目所在区 (略) 完善,项目废水应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的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2015)表1中B级 (略) (略) 设计进水水质要求后, (略) (略) (略) (略) 统一处理,处理后尾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一级A标准

B.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称料配料、投料、混炼、挤出造粒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经“袋式除尘+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DA001),有机废气产生点设置在密闭式生产车间内,加强集气效率,原料密闭储存、转移。项目废气对周边影响较小,不影响环境空气达功能区标准。

C.声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经采取有效的综合隔声、降噪、减振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主要环保措施

①设备应选购低噪声设备;

②减振:设备安装减振垫;

③隔声:作业时注意关闭好车间门窗;

④加强设备维护,保持良好运行状态。

D.固废保护措施

固废影响结论:项目运营期固废采取措施后,不排放,不会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主要环保措施:

①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仓库,并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仓库建设应满足“四防”(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要求;

②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③废包装袋、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边角料存放于一般固废仓库,集中收集后由相关厂家回收。

④对厂区一般固废、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情况进行登记,并对其产生、收集、贮存和处置情况进行台账记录,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7.公众参与情况:本项目公示期间未接到公众针对该项目的任何意见和建议,对该项目选址没有意见。

8.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作出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及我局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书面承诺。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2024年05月28日—2024年06月03日(5个工作日))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0595-*。

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20240528

项目一

1. 项目名称: (略) (略) 年产耐磨母粒8000吨项目

2. 建设地点: (略) 西滨镇海滨 (略) 1号B区

3.建设单位: (略) (略)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喆枘鑫(厦门) (略)

5.项目概况:项目选址于 (略) (略) 西滨镇海滨 (略) 1号B区,总用地面积800m2,引进塑料捏合机整套设备、密炼机等生产设备及环保设施。生产规模为:年产耐磨母粒8000吨。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⑴主要环境影响:

运营期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对环境影响。

⑵环保措施:

A. 水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外排废水为职工生活污水,项目所在区 (略) 完善,项目废水应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的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2015)表1中B级 (略) (略) 设计进水水质要求后, (略) (略) (略) (略) 统一处理,处理后尾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一级A标准

B.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称料配料、投料、混炼、挤出造粒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经“袋式除尘+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DA001),有机废气产生点设置在密闭式生产车间内,加强集气效率,原料密闭储存、转移。项目废气对周边影响较小,不影响环境空气达功能区标准。

C.声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经采取有效的综合隔声、降噪、减振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主要环保措施

①设备应选购低噪声设备;

②减振:设备安装减振垫;

③隔声:作业时注意关闭好车间门窗;

④加强设备维护,保持良好运行状态。

D.固废保护措施

固废影响结论:项目运营期固废采取措施后,不排放,不会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主要环保措施:

①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仓库,并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仓库建设应满足“四防”(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要求;

②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③废包装袋、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边角料存放于一般固废仓库,集中收集后由相关厂家回收。

④对厂区一般固废、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情况进行登记,并对其产生、收集、贮存和处置情况进行台账记录,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7.公众参与情况:本项目公示期间未接到公众针对该项目的任何意见和建议,对该项目选址没有意见。

8.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作出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及我局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书面承诺。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2024年05月28日—2024年06月03日(5个工作日))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0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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