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潮安区储备粮中心库二期建设项目
潮州市潮安区储备粮中心库二期建设项目
(略) 潮安区储备粮管理中心: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申请潮州市潮安区储备粮中心库二期建设项目立项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区政府《关于实施潮州市潮安区储备粮中心库二期建设项目有关问题的复函》(安府函办[2024]153号)的文件精神,为实现国家对于粮食储备提出的“饭碗要牢牢端在自己手里”的战略思想,落实粮食集约化、智能化粮食仓储保管要求,解决潮安区现有储备粮仓库仓容储备规模偏小、布局分散等实际问题,同意潮州市潮安区储备粮中心库二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
项目建设地 (略) 潮安区文祠镇西社村“打鸟坑”。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用地面积约38.76亩,(其中:新增建设用地约25.8亩,利用一期项目用地约12.96亩)。拟对新增选址地块进行场地平整,新建2座高大平房粮仓(总仓容量*吨),利用一期项目地块建设2座成品粮仓和1幢仓储管理业务用房,新建建筑物总建筑面积约*.7平方米。同时建设配套用房、挡土墙、围墙、遮雨棚、机修棚、室外地埕硬化、 (略) 修复配套设施工程及保粮设备(绿色储粮、粮机设备等)。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394.*元,预备费用1172.*元,设备购置*元。项目所需资金由区财政统筹安排。
四、项目初步设计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后,项目投资概算报我局核定。
五、项目建设期为32个月。
六、项目的广东省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404-*-04-01-*
七、项目要严格控制投资规模,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动工建设。请项目单位及时向统计部门申报项目入库。
八、如需对本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作 较大变更的,请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安府规﹝2020﹞2号)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 我局提出申请。
附:招标核准意见表
(略) 潮安区储备粮管理中心: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申请潮州市潮安区储备粮中心库二期建设项目立项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区政府《关于实施潮州市潮安区储备粮中心库二期建设项目有关问题的复函》(安府函办[2024]153号)的文件精神,为实现国家对于粮食储备提出的“饭碗要牢牢端在自己手里”的战略思想,落实粮食集约化、智能化粮食仓储保管要求,解决潮安区现有储备粮仓库仓容储备规模偏小、布局分散等实际问题,同意潮州市潮安区储备粮中心库二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
项目建设地 (略) 潮安区文祠镇西社村“打鸟坑”。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用地面积约38.76亩,(其中:新增建设用地约25.8亩,利用一期项目用地约12.96亩)。拟对新增选址地块进行场地平整,新建2座高大平房粮仓(总仓容量*吨),利用一期项目地块建设2座成品粮仓和1幢仓储管理业务用房,新建建筑物总建筑面积约*.7平方米。同时建设配套用房、挡土墙、围墙、遮雨棚、机修棚、室外地埕硬化、 (略) 修复配套设施工程及保粮设备(绿色储粮、粮机设备等)。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394.*元,预备费用1172.*元,设备购置*元。项目所需资金由区财政统筹安排。
四、项目初步设计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后,项目投资概算报我局核定。
五、项目建设期为32个月。
六、项目的广东省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404-*-04-01-*
七、项目要严格控制投资规模,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动工建设。请项目单位及时向统计部门申报项目入库。
八、如需对本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作 较大变更的,请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安府规﹝2020﹞2号)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 我局提出申请。
附:招标核准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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