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28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辐射类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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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8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辐射类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1个建设项目辐射类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辐射类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28日-2024年6月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张 (略) 119号)

联系电话:0533-* / *

电子邮箱:*@*ttp://**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备注

1

山东潍坊南燕 220 千伏输变电工程(淄博段)项目

本工 (略) (略) 临淄区、淄川区境内

(略) (略)

山东海 (略)

山东潍坊南燕 220千伏输变电工程(淄博段) (略) 临淄区、淄川区境内。工程分别为管仲~南燕 220kV 线路工程(电缆部分)新建双 (略) 0.25km、管仲~南燕22 (略) 工程(架空部分)新建铁塔27 基,新建同塔双 (略) 9.2km、化工~状元 220kV 线路改造工程,拆除导线1.747km,拆除#26-#34旧杆塔,新建单 (略) 1.747km,新建铁塔9基。本工程 220kV (略) 电磁环境及声环境评价范围内存在8处环境保护目标。生态环境评价范围内存在3处生态敏感目标,分别 (略) 穿越济潍山前平原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红线、临淄齐故城风景名胜区天堂寨景区的三级保护区、刘征水源地准保护区。 (略) 径多方案比选,选线基本合理。经现场勘查,目前工程尚未开始施工,项目为新建。

一、该工程在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要认真落实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防治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执行设计标准、规程,优化设计方案,工程选址(选线)应符合所在城镇区域的总体规划,尽量避开环境敏感点。线路跨越河流、公路、电力线时应按要求保持足够的净空距离,跨越建筑物及人群活动区域时,应采取高跨设计,符合《110kV~750kV架 (略) 设计规范》(*)标准。

(二)该工程施工期间应加强环境保护管理,严格落实施工期的生态保护措施和污染控制措施。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做好生态恢复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施工期间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三)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略) 运行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需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要求,线路架设需满足《110kV~750kV架 (略) 设计规范》(*)中的相关要求。 (略) 径线下经过耕地、园地、道路等场所,应确 (略) 路径评价范围内电场强度小于10kV/m,地 (略) (略) 径,须按要求采取相应措施,设置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四)认真做好该工程的环境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强化公众参与,你公司要根据项目工程建设的不同阶段, (略) ,将建设项目相关信息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要事前征求评价范围内建筑物产权人的意见,并将环评结论、工程环境现状检测报告结果及审批意见告知评价范围内建筑物的产权人,确保公众知情权。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作为主体责任单位,你公司应认真做好高压输电工程有关电磁环境知识的科普和宣传工作,消除群众对电力的疑虑,主动解决好群众合理诉求。

(五)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建立事故预警应急工作机制,落实应急措施,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二、你公司应当对施工期、运营期的环保设施与设备一起开展安全风险辩识管理。

三、若项目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依法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四、该项目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应将优化和细化后的各项生态保护措施及概算纳入到设计和施工等招标文件及合同,并明确责任。项目建成后,你公司应自行组织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并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企业已自行开展公众参与。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1个建设项目辐射类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辐射类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28日-2024年6月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张 (略) 1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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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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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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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备注

1

山东潍坊南燕 220 千伏输变电工程(淄博段)项目

本工 (略) (略) 临淄区、淄川区境内

(略) (略)

山东海 (略)

山东潍坊南燕 220千伏输变电工程(淄博段) (略) 临淄区、淄川区境内。工程分别为管仲~南燕 220kV 线路工程(电缆部分)新建双 (略) 0.25km、管仲~南燕22 (略) 工程(架空部分)新建铁塔27 基,新建同塔双 (略) 9.2km、化工~状元 220kV 线路改造工程,拆除导线1.747km,拆除#26-#34旧杆塔,新建单 (略) 1.747km,新建铁塔9基。本工程 220kV (略) 电磁环境及声环境评价范围内存在8处环境保护目标。生态环境评价范围内存在3处生态敏感目标,分别 (略) 穿越济潍山前平原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红线、临淄齐故城风景名胜区天堂寨景区的三级保护区、刘征水源地准保护区。 (略) 径多方案比选,选线基本合理。经现场勘查,目前工程尚未开始施工,项目为新建。

一、该工程在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要认真落实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防治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执行设计标准、规程,优化设计方案,工程选址(选线)应符合所在城镇区域的总体规划,尽量避开环境敏感点。线路跨越河流、公路、电力线时应按要求保持足够的净空距离,跨越建筑物及人群活动区域时,应采取高跨设计,符合《110kV~750kV架 (略) 设计规范》(*)标准。

(二)该工程施工期间应加强环境保护管理,严格落实施工期的生态保护措施和污染控制措施。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做好生态恢复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施工期间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三)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略) 运行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需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要求,线路架设需满足《110kV~750kV架 (略) 设计规范》(*)中的相关要求。 (略) 径线下经过耕地、园地、道路等场所,应确 (略) 路径评价范围内电场强度小于10kV/m,地 (略) (略) 径,须按要求采取相应措施,设置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四)认真做好该工程的环境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强化公众参与,你公司要根据项目工程建设的不同阶段, (略) ,将建设项目相关信息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要事前征求评价范围内建筑物产权人的意见,并将环评结论、工程环境现状检测报告结果及审批意见告知评价范围内建筑物的产权人,确保公众知情权。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作为主体责任单位,你公司应认真做好高压输电工程有关电磁环境知识的科普和宣传工作,消除群众对电力的疑虑,主动解决好群众合理诉求。

(五)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建立事故预警应急工作机制,落实应急措施,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二、你公司应当对施工期、运营期的环保设施与设备一起开展安全风险辩识管理。

三、若项目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依法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四、该项目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应将优化和细化后的各项生态保护措施及概算纳入到设计和施工等招标文件及合同,并明确责任。项目建成后,你公司应自行组织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并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企业已自行开展公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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