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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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吉林省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1-*(环境影响与排放管理处)

传 真:0431-*

通讯地址: (略) 经 (略) 813号

邮 编:*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吉林省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吉林四平新型工业化经济开发区生态化工园区内 (略) (略) 吉林省 (略)

该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 (略) 新型工业化经济开发区生态化工园区内。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厂房车间,设置1条年处理能力*吨的秸秆综合利用生产线,配套建设锅炉房、清洁水车间及动力站、污水处理站、燃料库、秸秆贮存预处理区、罐区、装卸站台、危险废物暂存间、事故应急池及初期雨水池等辅助、公用、储运和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设计年产木糖2300吨、阿拉伯糖250吨、杂糖溶液2500吨、木质素3600吨、纤维素7400吨及营养素5000吨。

<p>(一)严格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妥善安排施工时间,采取有效防尘、降噪、废水收集处理、固体废物处置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打散及筛选废气、各干燥工序废气、水解及酸析废气、储罐大小呼吸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须经有效装置收集处置,确保废气中颗粒物、硫酸雾、氯化氢排放速率、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限值要求,硫化氢、氨排放速率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标准要求,分别经6根高度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三)严格落实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行期中水处理系统浓水、中水处理反冲洗水、循环水排污水、膜过滤装置清洗废水、实验室废水、地面清洗废水、锅炉排水、尾气处理废水、阴离子交换废水、阳性离子交换废水、初期雨水排入厂区新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出水水质达到吉林四平新型工业化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指标后,排入该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四台子河。(四)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源头控制和分区防控,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分别做好生产装置区、污水处理站、罐区、装卸栈台、危险废物暂存间、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池、各类库房地(侧)面的分区防渗工作,选用优质管材,对管线进行防渗、防腐、防漏处理。强化对分区防渗措施及管线的维护和巡检,及时增补措施,确保达到分区防渗要求,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环境。(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降噪、消声、减振措施,确保运行期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区、4类区标准要求。(六)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妥善处理各类固体废物。废机油及液压油、实验室废液、生产过程废弃离子交换树脂等危险废物须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贮存、转移、运输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p> 已由建设单位编制公众参与说明?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吉林省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1-*(环境影响与排放管理处)

传 真:0431-*

通讯地址: (略) 经 (略) 8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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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吉林省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吉林四平新型工业化经济开发区生态化工园区内 (略) (略) 吉林省 (略)

该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 (略) 新型工业化经济开发区生态化工园区内。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厂房车间,设置1条年处理能力*吨的秸秆综合利用生产线,配套建设锅炉房、清洁水车间及动力站、污水处理站、燃料库、秸秆贮存预处理区、罐区、装卸站台、危险废物暂存间、事故应急池及初期雨水池等辅助、公用、储运和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设计年产木糖2300吨、阿拉伯糖250吨、杂糖溶液2500吨、木质素3600吨、纤维素7400吨及营养素5000吨。

<p>(一)严格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妥善安排施工时间,采取有效防尘、降噪、废水收集处理、固体废物处置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打散及筛选废气、各干燥工序废气、水解及酸析废气、储罐大小呼吸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须经有效装置收集处置,确保废气中颗粒物、硫酸雾、氯化氢排放速率、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限值要求,硫化氢、氨排放速率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标准要求,分别经6根高度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三)严格落实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行期中水处理系统浓水、中水处理反冲洗水、循环水排污水、膜过滤装置清洗废水、实验室废水、地面清洗废水、锅炉排水、尾气处理废水、阴离子交换废水、阳性离子交换废水、初期雨水排入厂区新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出水水质达到吉林四平新型工业化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指标后,排入该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四台子河。(四)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源头控制和分区防控,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分别做好生产装置区、污水处理站、罐区、装卸栈台、危险废物暂存间、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池、各类库房地(侧)面的分区防渗工作,选用优质管材,对管线进行防渗、防腐、防漏处理。强化对分区防渗措施及管线的维护和巡检,及时增补措施,确保达到分区防渗要求,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环境。(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降噪、消声、减振措施,确保运行期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区、4类区标准要求。(六)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妥善处理各类固体废物。废机油及液压油、实验室废液、生产过程废弃离子交换树脂等危险废物须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贮存、转移、运输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p> 已由建设单位编制公众参与说明?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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