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沙湾市房地产项目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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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沙湾市房地产项目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的公示

关于沙湾市房地产项目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4-05-28 20:05:30 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尊敬的购房者: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相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前,开立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并由房地产开发企业、监管银行、监管机构签订三方监管协议进行监管;购房人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支付的全部房价款(包括定金、首付款、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和银行按揭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等各种房价款)应直接存入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略) (略) 场持续健康发展,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确保预售购房款全额进入监管账户,现将2023年12月至202 (略) 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信息予以公示。

(略) 民在购房时注意核实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信息,并对开发企业违规行为进行监督。如发生缴纳账户与公示账户不一致、购房款未缴入监管账户等情况,请及时拨打举报电话:0993-*。

附件: (略)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公示表

附件【附件: (略)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公示表.xlsx】已下载 次
关于沙湾市房地产项目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4-05-28 20:05:30 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尊敬的购房者: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相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前,开立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并由房地产开发企业、监管银行、监管机构签订三方监管协议进行监管;购房人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支付的全部房价款(包括定金、首付款、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和银行按揭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等各种房价款)应直接存入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略) (略) 场持续健康发展,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确保预售购房款全额进入监管账户,现将2023年12月至202 (略) 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信息予以公示。

(略) 民在购房时注意核实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信息,并对开发企业违规行为进行监督。如发生缴纳账户与公示账户不一致、购房款未缴入监管账户等情况,请及时拨打举报电话:0993-*。

附件: (略)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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