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客运站西侧地块2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新城客运站西侧地块2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日期:2024-05-28 (11)
根据国家《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文)、《江苏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苏政发(2016)169号)、《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部令第42号)等要求,地块在开发前需要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以确定地块是否存在污染以及环境健康风险是否处于可接受水平。
2024年 (略) 赣榆区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委托 (略) 对该地块做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主要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新城客运站西侧地块2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场地地址: (略) 赣榆区青 (略) 北侧、 (略) 赣榆区博雅高级中学东侧;地块占地面积约*m2。
委托单位; (略) 赣榆区土地整理储备中心
编制单位: (略)
检测单位: (略)
调查时间:2024年3月~5月
通过历史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形式对本次调查地块进行了第一阶段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得知,本次调查地块内2005年之前为养殖塘、农田;2005年~2022年为养殖塘、农田;2022年至今为北侧为空地,南侧有闲置的养殖塘(干涸)。2024年3月12日,我司工作小组对该地块进行了现场踏勘,目前该地块北侧为空地,南侧有闲置的露天养殖塘(已干涸),北侧和西侧有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西侧有2处堆土,高度约1.5米,地块南侧有私种的农作物(萝卜、玉米、莴苣、青菜等),在现场踏勘的过程中未闻到恶臭、化学品等特殊气味,植被生长良好。2024年3月24日,经过协调地块内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已清运完毕。
根据人员访谈得知新城客运站西侧地块2,2023年征收,暂未挂牌出让,地块内有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及堆土,地块内堆土是地块原有的土,原来地块是种地的,地块北侧局部平整后堆起来的,地块堆土来源于本地块原有农用土壤,建筑垃圾是养殖棚户拆除遗留的,生活垃圾是附近居民丢弃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于2024年3月24日清理完毕,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建筑垃圾暂存于地块东侧,后 (略) 处理。现阶段规划为高中用地。
周边企业东侧历史上有宏耀酒业、 (略) 、云泰实业,北侧现状和历史上有宋口冷库。宏耀酒业是用玉米淀粉发酵做食用酒精的厂,06年成立,08年搬迁了。周边历史企 (略) (略) ,不涉及生产,不是污染型企业。云泰实业做亚麻的企业,存续时间很短。 (略) 赣榆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8月12日公示的《赣榆中心城区老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后公示)》文件,本次调查地块规划为“R2二类居住用地”,该文件长期有效”。 (略) 赣榆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6月15日公示的《赣榆中心城区老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GYLC-05管理单元图则技术深化(批前公示)》,新城客运站西侧地块2用地性质由“二类居住用地”调整为“高中用地”,属于“A33 中小学用地”。
二、污染识别
基于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资料搜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获取的资料,综合分析认为:
地块潜在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物来源如下:
考虑到地块历史上存在过农田,地块内无工业企业,根据人员访谈得知,历史种植小麦和水稻。经查1991年中国已正式颁布在农业生产中全面禁用六六六、滴滴涕的政策,该政策已经实施三十多年,可知该类农药对地块的影响较小。故考虑农田的潜在污染物是:锌、砷、汞、铅、铜、镉、镍、pH值。
养殖水、养殖淤泥的下渗会迁移进入土壤及地下水中造成潜在污染,结合养殖塘水产养殖程中需要用到大量水源(海水、淡水养殖),同时大量饲料、粪便和死亡生物体,氨氮形成过程主要是由于残存在池底的饵料、粪便、死藻等物质分解,因此养殖水中含有高浓度的氨氮。饲料中有微量金属元素,主要为铜、汞、铅、锌、镉,根据人员访谈养殖塘日常用漂白粉(次氯酸钠)消毒剂及蓝矾(五水合硫酸铜)除藻剂。水产养殖过程中的饲料含有大量有机物质,促进藻类繁殖,引发水华,从而造成水体缺氧,故识别出的特征污染物为pH值、氨氮、氯化物、铜、汞、铅、锌、镉、耗氧量、碘化物、硫酸盐。
地块潜在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物来源如下:
调查地块东侧连云港威 (略) 成立于2006年10月31日,2011年吊销,主要从事生活垃圾设备的加工销售、生活垃圾处理工艺研究、开发、技术服务;承建生活垃圾处理项目,根据人员访谈得知,该企业为挂牌企业,不涉及生产,与服装厂均属于非污染性企业。
调查地块西侧连云港 (略) 成立于2006年8月22日,2008年吊销,属于麻制品制造,主要从事亚麻生产、销售。企业存续时间较短仅2年、距离较远(400米),且位于企业地下水下游方向、主导风向下游方向,对地块影响较小。
周边企业宏耀酒业生产、储存、运输、三废处置与赣 (略) 相似,赣 (略) 企业生产、储存、运输、三废处置等涉及的潜在污染物包括:pH、汞、砷、石油烃、多环芳烃、氨氮、硫酸盐。故识别其特征污染物为pH、汞、砷、石油烃、多环芳烃、氨氮、硫酸盐。
在第一阶段场地环境调查期间,通过资料收集和审阅、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方式对目标区域进行了详细分析和调查。根据人员访谈以及收集地块相关生产资料和地块使用历史,综合考虑历史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污染物及其进入环境后的扩散、降解、迁移富集性质,从保守的污染物筛查角度考虑,针对本次地块进行调查。
三、调查采样方案和结果
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以采样分析为主,依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在初步调查阶段,地块面积≤5000m2,土壤采样点位数不少于3个;地块面积>5000m2,土壤采样点位数不少于6个,地块内至少布设6个采样点位。第二阶段地块环境初步调查工作,根据地块情况共布设9个土壤监测点(其中1个为对照点,为共用对照点)、5个地下水监测点(其中1个为对照点,为共用对照点)。本次调查土壤检测因子为pH值、挥发性有机物(VOCs)、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s)、重金属(砷、汞、铬(六价)、铅、镉、铜、镍、锌)、石油烃(C10-C40)、氨氮、硫酸盐。地下水检测因子与土壤保持一致,并增加氯化物、碘化物、耗氧量检测。
基于本项目地块规划为高中用地,本次调查优先选用《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表1中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对于标准当中没有规定标准限值的检测因子,参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江西省地方标准)(DB36/1282-2020)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江苏省地方标准)(DB32/T 4712-2024) 保护绿地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进行评价,土壤pH监测值评价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本次调查地下水环境质量评价优先采用国家标准《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对于标准当中没有规定标准限值的检测因子,则根据《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2号) (略) 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中的相关标准限值、《美国环保署 Regional Screening Levels(RSL)(TR=1E-06 HQ=1)》(November 2023)中的饮用水标准进行评价。
根据监测结果分析,未出现土壤超标点位,硫酸盐、氯化物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Ⅳ类水标准限值,但在第一类用地情景下,地下水硫酸盐和氯化物指标不属于有毒有害物质,调查地块敏感受体主要为儿童和成人,地下水中污染物缺少暴露途径,在以上设定的暴露情景下,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
四、主要结论
综上所述,初步调查表明新城客运站西侧地块2土壤各项检测指标均符合相应环境质量标准要求,满足高中用地的要求;地下水除氯化物和硫酸盐之外,其他各项检测指标均符合相应环境质量标准要求,在第一类用地情景下,地下水氯化物和硫酸盐指标不属于有毒有害物质,调查地块敏感受体主要为儿童和成人,地下水中污染物缺少暴露途径,在以上设定的暴露情景下,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因此,不必开展进一步的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和人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
日期:2024-05-28 (11)
根据国家《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文)、《江苏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苏政发(2016)169号)、《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部令第42号)等要求,地块在开发前需要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以确定地块是否存在污染以及环境健康风险是否处于可接受水平。
2024年 (略) 赣榆区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委托 (略) 对该地块做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主要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新城客运站西侧地块2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场地地址: (略) 赣榆区青 (略) 北侧、 (略) 赣榆区博雅高级中学东侧;地块占地面积约*m2。
委托单位; (略) 赣榆区土地整理储备中心
编制单位: (略)
检测单位: (略)
调查时间:2024年3月~5月
通过历史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形式对本次调查地块进行了第一阶段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得知,本次调查地块内2005年之前为养殖塘、农田;2005年~2022年为养殖塘、农田;2022年至今为北侧为空地,南侧有闲置的养殖塘(干涸)。2024年3月12日,我司工作小组对该地块进行了现场踏勘,目前该地块北侧为空地,南侧有闲置的露天养殖塘(已干涸),北侧和西侧有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西侧有2处堆土,高度约1.5米,地块南侧有私种的农作物(萝卜、玉米、莴苣、青菜等),在现场踏勘的过程中未闻到恶臭、化学品等特殊气味,植被生长良好。2024年3月24日,经过协调地块内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已清运完毕。
根据人员访谈得知新城客运站西侧地块2,2023年征收,暂未挂牌出让,地块内有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及堆土,地块内堆土是地块原有的土,原来地块是种地的,地块北侧局部平整后堆起来的,地块堆土来源于本地块原有农用土壤,建筑垃圾是养殖棚户拆除遗留的,生活垃圾是附近居民丢弃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于2024年3月24日清理完毕,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建筑垃圾暂存于地块东侧,后 (略) 处理。现阶段规划为高中用地。
周边企业东侧历史上有宏耀酒业、 (略) 、云泰实业,北侧现状和历史上有宋口冷库。宏耀酒业是用玉米淀粉发酵做食用酒精的厂,06年成立,08年搬迁了。周边历史企 (略) (略) ,不涉及生产,不是污染型企业。云泰实业做亚麻的企业,存续时间很短。 (略) 赣榆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8月12日公示的《赣榆中心城区老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后公示)》文件,本次调查地块规划为“R2二类居住用地”,该文件长期有效”。 (略) 赣榆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6月15日公示的《赣榆中心城区老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GYLC-05管理单元图则技术深化(批前公示)》,新城客运站西侧地块2用地性质由“二类居住用地”调整为“高中用地”,属于“A33 中小学用地”。
二、污染识别
基于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资料搜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获取的资料,综合分析认为:
地块潜在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物来源如下:
考虑到地块历史上存在过农田,地块内无工业企业,根据人员访谈得知,历史种植小麦和水稻。经查1991年中国已正式颁布在农业生产中全面禁用六六六、滴滴涕的政策,该政策已经实施三十多年,可知该类农药对地块的影响较小。故考虑农田的潜在污染物是:锌、砷、汞、铅、铜、镉、镍、pH值。
养殖水、养殖淤泥的下渗会迁移进入土壤及地下水中造成潜在污染,结合养殖塘水产养殖程中需要用到大量水源(海水、淡水养殖),同时大量饲料、粪便和死亡生物体,氨氮形成过程主要是由于残存在池底的饵料、粪便、死藻等物质分解,因此养殖水中含有高浓度的氨氮。饲料中有微量金属元素,主要为铜、汞、铅、锌、镉,根据人员访谈养殖塘日常用漂白粉(次氯酸钠)消毒剂及蓝矾(五水合硫酸铜)除藻剂。水产养殖过程中的饲料含有大量有机物质,促进藻类繁殖,引发水华,从而造成水体缺氧,故识别出的特征污染物为pH值、氨氮、氯化物、铜、汞、铅、锌、镉、耗氧量、碘化物、硫酸盐。
地块潜在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物来源如下:
调查地块东侧连云港威 (略) 成立于2006年10月31日,2011年吊销,主要从事生活垃圾设备的加工销售、生活垃圾处理工艺研究、开发、技术服务;承建生活垃圾处理项目,根据人员访谈得知,该企业为挂牌企业,不涉及生产,与服装厂均属于非污染性企业。
调查地块西侧连云港 (略) 成立于2006年8月22日,2008年吊销,属于麻制品制造,主要从事亚麻生产、销售。企业存续时间较短仅2年、距离较远(400米),且位于企业地下水下游方向、主导风向下游方向,对地块影响较小。
周边企业宏耀酒业生产、储存、运输、三废处置与赣 (略) 相似,赣 (略) 企业生产、储存、运输、三废处置等涉及的潜在污染物包括:pH、汞、砷、石油烃、多环芳烃、氨氮、硫酸盐。故识别其特征污染物为pH、汞、砷、石油烃、多环芳烃、氨氮、硫酸盐。
在第一阶段场地环境调查期间,通过资料收集和审阅、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方式对目标区域进行了详细分析和调查。根据人员访谈以及收集地块相关生产资料和地块使用历史,综合考虑历史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污染物及其进入环境后的扩散、降解、迁移富集性质,从保守的污染物筛查角度考虑,针对本次地块进行调查。
三、调查采样方案和结果
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以采样分析为主,依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在初步调查阶段,地块面积≤5000m2,土壤采样点位数不少于3个;地块面积>5000m2,土壤采样点位数不少于6个,地块内至少布设6个采样点位。第二阶段地块环境初步调查工作,根据地块情况共布设9个土壤监测点(其中1个为对照点,为共用对照点)、5个地下水监测点(其中1个为对照点,为共用对照点)。本次调查土壤检测因子为pH值、挥发性有机物(VOCs)、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s)、重金属(砷、汞、铬(六价)、铅、镉、铜、镍、锌)、石油烃(C10-C40)、氨氮、硫酸盐。地下水检测因子与土壤保持一致,并增加氯化物、碘化物、耗氧量检测。
基于本项目地块规划为高中用地,本次调查优先选用《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表1中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对于标准当中没有规定标准限值的检测因子,参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江西省地方标准)(DB36/1282-2020)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江苏省地方标准)(DB32/T 4712-2024) 保护绿地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进行评价,土壤pH监测值评价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本次调查地下水环境质量评价优先采用国家标准《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对于标准当中没有规定标准限值的检测因子,则根据《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2号) (略) 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中的相关标准限值、《美国环保署 Regional Screening Levels(RSL)(TR=1E-06 HQ=1)》(November 2023)中的饮用水标准进行评价。
根据监测结果分析,未出现土壤超标点位,硫酸盐、氯化物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Ⅳ类水标准限值,但在第一类用地情景下,地下水硫酸盐和氯化物指标不属于有毒有害物质,调查地块敏感受体主要为儿童和成人,地下水中污染物缺少暴露途径,在以上设定的暴露情景下,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
四、主要结论
综上所述,初步调查表明新城客运站西侧地块2土壤各项检测指标均符合相应环境质量标准要求,满足高中用地的要求;地下水除氯化物和硫酸盐之外,其他各项检测指标均符合相应环境质量标准要求,在第一类用地情景下,地下水氯化物和硫酸盐指标不属于有毒有害物质,调查地块敏感受体主要为儿童和成人,地下水中污染物缺少暴露途径,在以上设定的暴露情景下,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因此,不必开展进一步的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和人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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