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阳荣兴炭业有限公司厂房建设项目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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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阳荣兴炭业有限公司厂房建设项目审批公示

项目名称

(略) 厂房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桂阳县太和镇溪口村七组建设石墨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

(略)

项目概况

(略) 拟在桂阳县太和镇溪口村七组建设石墨加工项目,总占地面积5724.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304平方米,主要建设1栋综合厂房及相关配套设施。主要是对石墨碳原矿进行烘干、破碎、筛分,制球等,建成后可年加工*万吨石墨原矿,生产石墨碳球3300t/a,石墨碳粒3000t/a,石墨碳粉3000t/a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加强水污染防治。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肥。厂区初期雨水收集沉淀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和除尘洒水。

2、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生产线全部布置在封闭车间内,筛分和磨粉工序全密封,且在进料口、破碎及包装工序上方分别设置集气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15m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粉尘排放浓度及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的二级标准;热风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2#15m排气筒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执行(湘环发【2020】6号)文要求(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30mg/m3、200mg/m3、300mg/m3);无组织废气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食堂油烟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中相应标准。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项目采取低噪声设备、加强日常管理和维护、对各类噪声源采取减振、隔声、合理布局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

4、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与处置。固体废物须分类收集,综合利用,减量排放。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除尘器收集的石墨粉尘,沉淀池沉渣,厂房清扫的石墨粉尘回用于生产;烘干机收集的烟尘、生物质燃料灰渣收集后作为农肥使用。废润滑油、含油废手套(抹布)等危险废物分类储存于危废储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一般固废暂存间、危险固废暂存间须分别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进行建设、贮存及管理。

项目名称

(略) 厂房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桂阳县太和镇溪口村七组建设石墨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

(略)

项目概况

(略) 拟在桂阳县太和镇溪口村七组建设石墨加工项目,总占地面积5724.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304平方米,主要建设1栋综合厂房及相关配套设施。主要是对石墨碳原矿进行烘干、破碎、筛分,制球等,建成后可年加工*万吨石墨原矿,生产石墨碳球3300t/a,石墨碳粒3000t/a,石墨碳粉3000t/a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加强水污染防治。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肥。厂区初期雨水收集沉淀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和除尘洒水。

2、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生产线全部布置在封闭车间内,筛分和磨粉工序全密封,且在进料口、破碎及包装工序上方分别设置集气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15m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粉尘排放浓度及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的二级标准;热风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2#15m排气筒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执行(湘环发【2020】6号)文要求(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30mg/m3、200mg/m3、300mg/m3);无组织废气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食堂油烟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中相应标准。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项目采取低噪声设备、加强日常管理和维护、对各类噪声源采取减振、隔声、合理布局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

4、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与处置。固体废物须分类收集,综合利用,减量排放。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除尘器收集的石墨粉尘,沉淀池沉渣,厂房清扫的石墨粉尘回用于生产;烘干机收集的烟尘、生物质燃料灰渣收集后作为农肥使用。废润滑油、含油废手套(抹布)等危险废物分类储存于危废储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一般固废暂存间、危险固废暂存间须分别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进行建设、贮存及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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