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5月2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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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5月2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关于**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铭传乡聚星片区乡村振兴新光文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

铭传乡聚星片区乡村振兴新光文旅项目

建设地点:

(略) 肥西县铭传乡新光社区

建设单位:

肥西县铭传乡人民政府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 (略)

项目概况:

依托原有区域养蚕文化,打造集生产、仓储、工业展示、学农体验等功能于一体的多功能复合桑蚕文化空间,蚕养殖是从蚕种至蚕茧整个养殖流程,其中还包括饲料加工、蚕盒清洗等辅助工序及相配套的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建成达产后可形成年养殖蚕7.2亿只的生产规模。项目已于取得肥西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备案文号为发改投资字[2021]92号,项目编码2105-*-04-01-*,总投资3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28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本项 (略) 肥西县铭传乡新光社区现有房屋进行建设,目前原有房屋均已空置,仅进行内外装饰改造,无土建等大型施工活动,因此本次评价仅对运营期进行产物环节分析。

(2)运营期:(1)大气环境:投料粉尘经侧向集气罩收集后经管道引入布袋除尘器(TA001),经布袋除尘器处理经20m高排气筒(1#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生物质锅炉燃料废气经“低氮燃烧+布袋除尘器+脱硫塔”(TA002)处理后经35米高排气筒(2#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污水处理设施加盖封闭收集经生物除臭塔(TA003)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3#排气筒/DA003)达标排放;有组织投料工序产生的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生物质蒸汽锅炉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燃煤标准;污水处理站硫化氢、氨、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表2标准。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中型规模的排放浓度标准。

(3)地表水环境:项目区采取雨污分流排水体系。雨水通过厂区雨 (略) 政雨水管网,最终排入龙潭湖;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餐饮废水经油水分离器预处理、饲料熟化废水经UASB厌氧预处理;经预处理后废水与蚕盒浸泡废水、蚕盒冲洗废水、锅炉排污水、软水反冲洗废水、环保设施废水以及铭传乡居民生活污水一同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工艺:调节+UASB+A/O+沉淀+MBR+消毒+脱色;规模70m3/d)+深度处理(工艺:高效沉淀+反硝化深床滤池+消毒;规模70m3/d)净化后排入龙潭河。本项目废水排放对所在区域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

(4)声环境:本项目通过合理布局车间生产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对主要产噪设备、设施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必要的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的保养与维护,使厂界噪声排放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

(5)固废: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废包装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布袋、废过滤网及滤渣等一般性固废按要求集中收集,资源化再利用;项目产生的未孵化卵、废包装盒、炉灰炉渣、污泥、废气离子交换树脂 (略) 回收利用;蚕沙收集后外售生物肥和叶绿素提取的相关企业;病死蚕委托生物肥和叶绿素提取的相关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置后利用;布袋收集粉尘收集后用于饲料加工;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无。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

肥西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联系电话:

0551-*

传真:

0551-*

通讯地址:

肥西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公示文本.pdf
关于**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铭传乡聚星片区乡村振兴新光文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

铭传乡聚星片区乡村振兴新光文旅项目

建设地点:

(略) 肥西县铭传乡新光社区

建设单位:

肥西县铭传乡人民政府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 (略)

项目概况:

依托原有区域养蚕文化,打造集生产、仓储、工业展示、学农体验等功能于一体的多功能复合桑蚕文化空间,蚕养殖是从蚕种至蚕茧整个养殖流程,其中还包括饲料加工、蚕盒清洗等辅助工序及相配套的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建成达产后可形成年养殖蚕7.2亿只的生产规模。项目已于取得肥西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备案文号为发改投资字[2021]92号,项目编码2105-*-04-01-*,总投资3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28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本项 (略) 肥西县铭传乡新光社区现有房屋进行建设,目前原有房屋均已空置,仅进行内外装饰改造,无土建等大型施工活动,因此本次评价仅对运营期进行产物环节分析。

(2)运营期:(1)大气环境:投料粉尘经侧向集气罩收集后经管道引入布袋除尘器(TA001),经布袋除尘器处理经20m高排气筒(1#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生物质锅炉燃料废气经“低氮燃烧+布袋除尘器+脱硫塔”(TA002)处理后经35米高排气筒(2#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污水处理设施加盖封闭收集经生物除臭塔(TA003)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3#排气筒/DA003)达标排放;有组织投料工序产生的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生物质蒸汽锅炉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燃煤标准;污水处理站硫化氢、氨、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表2标准。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中型规模的排放浓度标准。

(3)地表水环境:项目区采取雨污分流排水体系。雨水通过厂区雨 (略) 政雨水管网,最终排入龙潭湖;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餐饮废水经油水分离器预处理、饲料熟化废水经UASB厌氧预处理;经预处理后废水与蚕盒浸泡废水、蚕盒冲洗废水、锅炉排污水、软水反冲洗废水、环保设施废水以及铭传乡居民生活污水一同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工艺:调节+UASB+A/O+沉淀+MBR+消毒+脱色;规模70m3/d)+深度处理(工艺:高效沉淀+反硝化深床滤池+消毒;规模70m3/d)净化后排入龙潭河。本项目废水排放对所在区域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

(4)声环境:本项目通过合理布局车间生产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对主要产噪设备、设施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必要的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的保养与维护,使厂界噪声排放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

(5)固废: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废包装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布袋、废过滤网及滤渣等一般性固废按要求集中收集,资源化再利用;项目产生的未孵化卵、废包装盒、炉灰炉渣、污泥、废气离子交换树脂 (略) 回收利用;蚕沙收集后外售生物肥和叶绿素提取的相关企业;病死蚕委托生物肥和叶绿素提取的相关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置后利用;布袋收集粉尘收集后用于饲料加工;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无。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

肥西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联系电话:

0551-*

传真:

0551-*

通讯地址:

肥西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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